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7 (1700-1725).djvu/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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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正統八年詔周敘重修宋遼金三史

按《明外史周敘傳》:「正統八年,擢南京翰林侍講學士。 敘以宋、遼、金三史體例多未當,疏請重修。詔許自撰, 力疾詮次不少暇。」

遼金宋三史部彙考二

明王圻續文獻通考

《正史考》

《遼史本紀》三十卷,《志》三十一卷,《表》八卷,《列傳》四十六 卷。

《金史本紀》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 三卷。

《宋史本紀》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 《列傳世家》二百五十五卷。

俱至正二年命中書右丞相脫脫等同史臣纂修。楊維楨《宋金遼正統辨略》曰:「自我世祖皇帝立國史院,嘗命承旨百一王公修遼、金二史矣。宋亡,又命詞臣通修三史矣。延祐、天曆間,屢勤詔旨,而三史卒無成書者。豈不以三史正統之議未決乎?豈不以宋渡於南之後,拘於遼、金之抗於北乎?吾嘗考契丹之有國」 矣,自灰牛氏之部落始廣,「八部之雄至於阿保機,披其黨而自尊,迨耶律光而其勢寖盛。」 契丹之號,立於梁貞明之初;大遼之號復改於漢天福之日。自阿保機訖於天祚,凡七主,歷二百一十有五年。夫遼,固唐之邊境也,乘唐之衰而起,石晉氏通之,且割幽燕以與之,遂得窺釁中夏,而石晉氏不得不亡矣。議者以遼承晉統,吾不知其何統也。再考金之有國矣,始於完顏氏,實又臣屬於契丹者也。至阿骨打篡有其國,稱國號於宋重和之元,相傳九主,凡歷一百一十有七年。而議者又以金之平遼克宋,帝有中原,而謂接遼、宋之統,吾又不知其何統也。議者又謂完顏氏世為君長,保有肅慎,至太祖時,南北為敵國,非素君臣。遼祖神冊之際,宋祖未生。遼祖比宋前興五十餘年,而宋嘗遣使卑辭以告和約為兄弟,晚年且遼為翁,宋為孫矣。此又其說之曲而陋也。天之曆數,自有歸代之正,閏不可紊;千載曆數之統,不必以承先朝、續亡主為正;則宋興,不必以膺周之禪,接漢周之閏為統也。朱子《綱目》於五代之年,皆細註於歲之下,其餘意固有待於宋矣。有待於宋,則直以宋接唐,統之正矣,又何計其受周與禪否也?中遭陽九之厄,而天又不滅,其社稷瓜瓞之系在江之南,子孫享國又凡百五十有五年。金泰和之議,以靖康為遊魂,比之昭烈在蜀,則知泰和之議,固知宋有遺統在江之左矣,而金欲承其統為得統,可乎?好黨君子遂斥紹興為偽宋。吁!吾不忍道矣。張邦昌《迎康邸之書》曰:「由康邸之舊藩,嗣宋朝之大統。漢家之厄十世,而光武中興。獻公之子九人,而重耳尚在。茲惟天意,夫豈人謀?」 是書也,邦昌肯以靖康之後為遊魂餘魄,而代有其國乎?邦昌不得革宋,則金不得以承宋,是後宋之與前宋,則東漢、前漢之比耳,而又可以偽斥之乎?此不得以南渡為《南史》也明矣。且世祖平宋之時,有「過唐不及漢,宋統當絕、我統當續」 之喻。是世祖以曆數之正統歸之於宋,而以今日接宋統之正者自屬也。故私著其說,為《宋》、遼、金《正統辨》,以俟千載綱目之君子云。

初,世祖立國史院,首命王鶚修遼、金二史。宋亡,又命史臣通修三史。延祐、天曆之間,屢詔修之,以義例未定,竟不能成。至正三年,命脫脫為都總裁,鐵木兒塔識、張起巖、歐陽元、呂思誠、揭傒斯為總裁官修之。或欲如《晉書》例,以宋為《世記》,而遼、金為《載記》。又謂遼立國先於宋五十年,宋南渡後,常稱臣於金,以為不可。有待制王理者,祖謝端之說,著《三史正統論》,欲以遼、金為北史,太祖至靖康為《宋史》,建炎以後為《南宋史》。一時士論非不知宋為正統,然終以元承金、金承遼之故疑之,各持論不決。詔遼、金、宋各為史,凡再閱歲,書成,上之。凡舉例、論贊、表奏,多元屬筆云。

謝端,辨《宋》《遼》《金正統》曰:「正閏之論,端雖不敏,請以本末言之。」 夫耶律氏自唐以來,世為名族。延及唐末,朱溫篡唐,四方幅裂。遼太祖阿保機乘時而起,服高麗諸國,并燕、雲以北數千里,與朱梁同年即位。是歲丁卯,至丙子建元神冊,在位二十年,其子德光嗣位。是歲丁亥,唐明宗天成二年也。德光後號太宗,當天顯十一年。河東節度使《石敬塘》。為清泰帝來伐。遣使求救於遼。奉表稱臣。仍以父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