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7 (1700-1725).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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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太宗赴援,因以滅唐。石氏稱晉,遂以燕、雲十六州獻於遼,仍歲貢帛三十萬匹。天福七年,晉高祖殂,出帝嗣位,大臣議奉表稱臣,告哀於遼。景延廣請致書稱孫而不稱臣,與遼抗衡,太宗舉兵南下。會同九年入汴,以出帝為負義侯,遷黃龍府,《石晉》遂滅。大同元年,太宗北還,仍以蕭幹留撫河南。劉知遠在河東,乘間而發,由太原及汴,自尊為帝。及乎宋受周禪,有中原一百六十餘年。遼為北朝,世數如之。雖遼之封域偏於宋,較其兵力,而《澶淵》之戰,宋幾不守,因而割地連和,歲貢銀絹二十萬兩匹,約為兄弟,仍以世序昭穆。降及晚年,遼為翁,宋為孫。及至天祚,金太祖舉兵平遼克宋,奄有中原三分之二,子孫帝王,坐受四方朝貢,百有餘年。今以劉石等比之,愚故不可不辨也。夫劉淵、石勒,皆晉之臣庶,叛亂國家,以臣代君,縱能盜據一隅,僭至姚泓,終為晉將劉裕所虜,斬建康市,茲作《載記》,理當然也。完顏氏世為君長,保有肅慎,至太祖時,南北皆為敵國,素非君臣。若如或所言,金為《載記》,未審《遼史》復如何耳。方遼太祖神冊之際,宋太祖未生,遼祖比未前興,五十餘年已即帝位,固難降就。五十年之後,包於《宋史》為載記。其世數相懸,名分顛倒,斷無此法。既遼之世際,宋不可前,則金有中原,尤難別議,以公論處之。據五代相因,除莊宗入汴,復讎伐罪,理勢可觀外,朱梁篡逆,甚於王莽;石晉因遼有國,「終為遼所虜,劉漢自立,父子四年。郭周廢湘陰公而立。」以五代之君,通作《南史》。內朱梁名分,猶恐未應,遼自唐末,保有北方,又非篡奪,復承晉統,加之世數名位,遠兼五季,與前宋相次而終,當為《北史》。宋受周禪,平江南,收西蜀,白溝迤南,悉臣於宋,傳至靖康,當為《宋史》。金太祖破遼克宋,帝有中原百餘年,當為《北史》。自建炎之後,中國非宋所有,宜為《南宋史》。端遂寧人。

遼金宋三史部總論

春明夢餘錄

《遼金宋三史》

元,命脫脫修《三朝史》。山陰楊維楨上《正統辨》,謂「今日 之修三史,宜莫嚴于正統與大統之辨矣。吾嘗究契 丹之有國,自灰牛氏之部落始廣,其初枯骨化形,戴 豬服豕,荒唐怪誕,中國之人所不道也。」八部之雄,至 於阿保機,披其黨而自尊,迨耶律光而其勢浸盛。契 丹之號,立於梁貞明之初;大遼之號,復改於漢天福 之日,自阿保機訖於天祚,凡七主,歷二百十有五年 矣。夫遼,固唐之邊夷也,乘唐之衰,草竊而起,石晉氏 通之,且割幽燕以與之,遂窺釁中夏,而後晉氏不得 不亡矣。而議者以遼承晉統,吾不知其何統也。再考 金之有國,始於完顏氏,實又臣屬於契丹者也。至阿 骨打苟逃性命於道宗之世,遂敢萌人臣之將,而篡 有其國,僭稱國號。於宋重和之元,相傳九主,凡歷一 百一十有七年。而議者又以金之平遼剋宋,帝有中 原,而謂「接遼、宋之統」,吾又不知其何統也。再考宋祖 生於丁亥,而建國於庚申。我太祖降生之年,與建國 之年亦同。宋以甲戌渡江,而平江南於乙亥、丙子之 年,而我王師渡江,平江南之年亦同,故世祖平宋之 時,有「過唐不及漢,宋統當絕,我統當續」之喻。是世祖 以曆數之正統歸之於宋,而以今日接宋統之正者 自屬也。元人不能用,於是宋、遼、《金》各為史。

遼金宋三史部藝文

《鄉試策問》
宋·本

趙宋立國三百餘年,遼、金二代,與之終始,其君臣媺 惡,其俗化隆污,其政事號令、禮樂征伐之得失,皆宜 傳諸不朽,為鑒將來。然當世史官,記傳叢雜,不可盡 信。虞初稗官之書,又不足徵。昔《晉書》成於貞觀,《唐史》 作於慶曆,蓋筆削之權,必待後世賢君臣而始定。聖 天子方以人文化天下,廷議將併纂三代之書為不 刊之典,左氏、史遷之體裁,何所法?《凡例》正朔之予奪, 何以辨諸?君子其悉著於篇,用備採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