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7 (1700-1725).djvu/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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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凌犯,而《本紀》復詳書之,不免重出。《志》末云「餘見《本 紀》」,亦非體。 諸志皆案牘之文,並無鎔范。如《河渠志》 言耿參政、阿里尚書,《祭祀志》言田司徒、郝參政,皆案 牘中之稱謂也。 《張楨傳》有《復擴廓帖木兒書》曰:「江 左日思薦食上國。」此謂明太祖也。晉陳壽《上諸葛孔 明集表》曰:「伏惟陛下遠蹤古聖,蕩然無忌,故」雖敵國 誹謗之言,咸肆其辭而無所革諱,所以明大通之道 也,於此書見之矣。 《石抹宜孫傳》上言「大明兵」,下言 「朝廷」,朝廷謂元也。內外之辭明白如此。 《順帝紀》「大 明兵取太平路,大明兵取集慶路」,其時國號未為大 明。曰「大明」者,史臣追書之也。古人記事之文有不得 不然者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