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8 (1700-1725).djvu/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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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備守,不發兵深入,同符周宣,尤不稱文帝何哉?

晁錯對策高第

或問:「文帝二年,詔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制舉自此 始。然未有應是詔者。十五年,再舉,始得一晁錯,何其 才難?」歟曰:「《書》云『敷納以言』。言非文辭之謂也。或以德 進,或以事舉,或以言揚,不顓乎言也。以文取士,自文 帝始。帝親策三道之要,垂問四者之闕,將以廣箴諫 之塗,求經濟之實也。錯乃對以親事法宮之邪說,大」 功數十之諛辭,豈虛心待賢之意哉?武帝以後若公 孫弘,又在錯下。《文中子》稱「洋洋晁、董、公孫」之對,蘇氏 謂西漢以文設科而文始衰,晁、董、公孫之流,皆有科 舉之累,言有浮於其意而意有不盡於其言。愚謂董 子非晁公孫之儔也,尚論者當有區別。賢良之對,正 大讜直在漢一董仲舒,在唐一劉蕡而止耳,其它則 科舉之空言,場屋之小藝,不足觀巳。

《新垣平》

《新垣平》言:「汾陰有金寶氣」 ,意鼎出乎治廟,汾陰欲祠,出鼎。

或問之曰:「新垣平言汾陰出鼎」,至武帝時,鼎果出於 汾陰,平乃以詐誅。何歟?曰:「平既誅而方士之誕復用 於武帝之時,汾陰得鼎,安知非方士之飾詐,欲以神 新垣平之術乎?」司馬公作《原命》曰:「天道精微,非聖人 莫能知。」眭孟知有王者興於微賤,而不知孝宣乃欲 求公孫氏禪以天下翼奉;知漢有中衰阨會之象,而 不知王莽乃云洪水為災;西門君惠知劉秀當為天 子,而不知光武乃謀立國師公劉秀,秀亦更名以應 之,皆無益於事。以是觀之,數術之言,驗於後者猶若 此,況新垣平玉杯之詐已見,其誅宜矣。是以恠神,聖 人所不語,奇衺之術,君子遠之。

《申屠嘉責鄧通》

或問:申屠嘉為相之威風,折辱幸臣而幾殺之,亦文 帝有以重其權歟?曰:「古者侍御僕從,罔匪正人,出入 起居,罔有不欽。奄寺嬪御之政,宮中之次舍,王宮之 士庶子,皆領於冢宰之官,此周公輔導成王之法。脩 身齊家,清明純粹,以為平天下之本。大臣格心之學, 莫先於此。至秦而大臣不得議近臣,丞相受制於中」 車府,令外內之疏昵不侔矣。漢高帝近一宦者,而大 臣不得見樊噲,是以有排闥之諫。文帝能使幸臣畏 宰相,而朝廷肅然有泰山喬嶽之重。申屠嘉可謂有 古大臣之節,文帝不學《周官》,暗與之合,英主之所行 也。逮景帝時,內史錯貴幸,而嘉自絀,丞相之權始輕。 周亞夫議徐盧等侯,謂丞相議不可用,而丞相遂無 權。逮武帝重中朝而輕外朝,嚴助等與大臣辨論,而 公孫弘數詘石慶,請治近臣。所忠,乃受其過贖罪,而 丞相充位矣。又其甚者,王嘉奏董賢而不免於禍,東 都三公之權移於臺閣。楊秉劾奏中常侍尚書,召掾 屬,問以公府外職,而奏劾近官經典,漢制有故事乎? 秉對以申屠嘉詰責鄧通,文帝從而請之。漢世故事, 三公之職無所不統,於是《尚書》不能詰,然而若秉之 舉其職者鮮矣。諸葛武侯謂:「宮中府中,俱為一體,不 宜偏私,使內外異法。」此《出師》一表,所以與《伊訓》《說命》 相表裡歟?抑嘗謂文帝之明,能斥鄧通而去之,則通 亦不至餓死,惜帝不能遠佞人也。

《遺詔短喪》

或問:「胡氏云:『短喪之詔,謂吏民也。景帝自短三年之 制,是薄於君父,自景帝始』。其論正矣。漢之群臣,於其 親不行三年之服,豈亦文帝為之歟?」曰:「翟方進後母 終,既葬,三十六日,除服,起視事,以為身備漢相,不敢 踰國家之制。薛宣為丞相,其弟脩持母服,宣謂三年 服少,能行兄弟相駮,是漢相不行三年之制也。安帝」 詔大臣得行三年喪。建光中,尚書奏孝文定約禮之 制,光武絕告寧之典,宜復建武故事。陳忠上疏,謂「高 祖受命,蕭何創制,大臣有寧告之科,合於致憂之義。 建武初,大臣不得告寧。群司營祿念私,鮮循三年之 喪,以報顧復之恩,宦豎不便。」忠奏遂寢。是大臣之服, 正於高祖,變於文帝。建武又絕之,安帝復行而又寢 也。《安帝紀》,元初三年,「初,聽大臣二千石、刺史行三年 喪。建光元年,復斷大臣二千石以上服三年喪。」桓帝 永興二年初,聽刺史二千石行三年服。永壽二年初, 聽中官得行三年服,是刺史二千石下及中官,皆不 行三年之制也。因文帝之顧命,廢天下之通喪,此非 景帝之過歟?或曰,應「『劭注《文帝紀》,謂三十六日釋服, 此以日易月也』。顏師古曰:『文帝自率己意創而為之, 非有取於《周禮》,何為以日易月乎?三年之喪,其實二 十七月,豈有三十六月之文禫?又無七月也?應氏失 之』。其說孰是?」曰:「劉貢父以《翟方進傳》三十六日為證, 則應氏不誤矣。又攷唐《常袞傳》,禮為君斬衰三年,漢 文帝」權制三十六日,我太宗遺詔亦三十六日,群臣 不忍,既葬而除,略盡四月。高宗如漢故事,元宗始變 天子喪為二十七日。然則三十六日之制,始於漢文 帝,二十七日之制始於唐元宗。可以證應氏之說,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