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8 (1700-1725).djvu/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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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吁!孰謂介胄無人哉?口先王而行市人,溷夷、齊而 廉跖、蹻者,亦竊儒之名,斯可愧矣。然則學者何以存 是非之良心?曰明天理。

《博士弟子》

為博士,置弟子五十人。

或問「博士弟子昉於此乎?」曰:秦博士有諸生。《儒林傳》 云「叔孫通作《漢禮儀》,因為奉常,諸弟子共定者,咸為 選首。蓋漢初已有之,至是《五經》博士始置弟子以受 業焉。太常所補功臣表,太常張當居擇博士弟子,故 不以實」是也。郡國所察,千乘兒寬應郡舉,詣博士受 業,濟南將軍年十八,選為博士弟子,至府受遣是也。 設科射策,勸以官祿,於是博士所受之徒,有試用之 法,而文學之士盛矣。其後蕭望之以令詣太常,何武 詣博士受業,唐生、褚生應博士弟子選,此其可稱述 者。昭帝增弟子員滿百人,宣帝增倍之。元帝設員千 人,成帝增員三千人。蓋《五經》博士之立,發於董仲舒; 弟子員之置,發於公孫弘,所謂興太學也。或謂以明 經開祿利之塗,異乎為己之學。然而《五經》有家法,孟 喜以改師法不用,秦恭以增師法見譏。訓故是守,不 為鑿說;章句是通,不為浮辭。經學猶近古也,生徒親 受業者為弟子,轉相傳授者為門生,事其師如事君 親,篤在三之誼,非若近世以師弟子之稱為諛也。經 無師,士無學,道誼微而風教薄,漢儒可輕議哉!或問: 「太常臧,其孔子之後歟?」曰:「《通鑑》元朔二年,孔臧辭御 史大夫,乞為太常,與從弟安國綱紀古訓。此《孔叢子》 所載也。以《功臣表》考之,蓼侯孔聚,《史記》所云孔將軍 居左者,臧其子也,不言孔子之後。《孔叢》之書,先儒謂 出於東漢,似非闕里舊文。《公卿表》:元朔三年,臧已免 太常」,五年,乃有此議,當闕所疑。

《淮南衡山之謀》

或問:分國邑,封子弟,諸侯之勢已弱,曷為復有淮南 衡山之謀曰:「利者,國之螟螣也。孟子謂後義先利,不 奪不饜。故忠臣必廉,而廉者必忠;邪臣必貪,而貪者 必邪。」淮南王安之謀,始於太尉田蚡、侍中莊助。蚡以 外戚位三公,懷利而貳其心,語安以上「無太子,非王 尚誰立者?」安厚遺之。於是輕量大臣無所畏忌矣。助 為帷幄近臣,與安交結,受其賂遺,衣冠之盜,腹心之 蠹,而武帝不之察焉。淮南首惡,衡山合從,二獄連引, 死者數萬,貨利之流禍如此。建元初,董仲舒《對策》,明 辨義利之間,謂居君子之位,當君子之行,舍公儀休 之相魯,無可為者矣。此清原正本之論,杜漸防微之 幾也。帝能深省斯言,則必厲大臣以廉恥,律近臣以 節行,未有義而後其君者。同姓有維城盤石之固,在 位有「羔羊素絲」之風,豈至縱尋斧於葛藟之本根,殄 戮數萬人,若薙氏之芟草哉?《大學》以義為利,此平天 下之道,惜帝之不早辨也。李尋有云:「淮南作謀之時, 其所難者獨有汲黯,以為公孫弘等不足言也。朝廷 無人,則為亂賊所輕。」蓋黯直諫守節,志於為義,弘持 祿患失,志於為利。朝廷之輕重,在義利之趨舍。儻令 武帝以仲舒為丞相,黯為御史大夫,立直木於四達 之逵,自朝廷達於諸侯,莫不壹於義,折衝厭難,勝於 無形。《詩》曰:「無競維人」,四方其訓之。

《神馬》

得神馬,為歌。汲黯曰:「先帝百姓豈能知其音邪?」

或問:「汲黯好直諫,所諫之事有幾?」曰:「外施仁義之對, 一也;廷詰公孫弘,二也;質責張湯,三也;言長安令無 罪,四也;諫賈人當死者,五也。」至於神馬為歌之事,按 《本紀》,馬出渥洼水中,在元鼎四年。《通鑑》書於元狩三 年,蓋据《禮樂志》。以《黯傳》攷之,渾邪王降後數月,黯坐 小法免,隱於田園者數年。渾邪之降在元狩二年,故 《通鑑》附此事於三年。然《史記樂書》又合《大宛馬歌》之 事載之,以為中尉。汲黯又云:「丞相公孫弘曰:『黯誹謗 聖制,當族』。」按黯為淮陽太守,在元狩五年,居淮陽十 歲而卒,則元封四年也。大宛獲馬在太初四年,黯卒 已六年。弘先卒於元狩二年,而黯未嘗為中尉,事皆 差舛。蓋《樂書》後人所續,非史遷之筆也。《周頌》唯言來 牟,不及祥瑞,況一馬之微,於盛德成功何取焉?黯知 作樂之本矣。乃若賢才將盡之諫,蓋出漢武故事,史 漢不書。夫受言非難,從諫為難。武帝於黯之諫,能受 而不能從,不冠不見,貌敬情疏越,在外服十年不召。 骨鯁之臣既去,漢廷無人,而言路幾塞矣。《詩》曰:「我視 謀,猶亦孔之。」

《置鹽鐵官》

或問:「《武帝紀》書,初筭商車,初算緡錢,初榷酒酤,與《春 秋》初稅畝同,所以志變法之始也。置鹽鐵官不言初 何歟?」曰:「鹽鐵之稅,始於齊之管仲,計口食鹽,計人用 鐵,山河之利,作俑於此。然戰國、秦漢之際,未盡籠於 官也。太史公《貨殖傳》云:『猗頓用盬鹽起邯鄲,郭縱以 鐵冶成業。卓氏、趙人用鈇冶,富程、鄭亦冶鑄,宛孔氏 大鼓鑄,魯曹邴氏以鐵冶起,則富猶在民也。文帝縱 民得鑄錢,冶鐵煮鹽,吳王擅鄣海澤,鄧通專西山,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