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8 (1700-1725).djvu/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維城。無俾城壞,無獨斯畏。」德義不修,孰大於是?罃是 為惠王東敗於齊,喪地於秦,南辱於楚,而孟子仁政 之言,聴之藐藐,險可恃乎?吳起雖不能自行其言,而 其言不可以人廢。

魏相田文

或曰:田文之為相,於主少國疑,果能當其任乎?曰:田 文者,《呂氏春秋》以為商文,其事跡無傳焉。商文以主 少國疑,自任意者,可以託六尺之孤,臨大節而不可 奪歟。然世子,國之本也,武矦不蚤定,及其沒也,二子 爭國,韓趙合兵,欲共分之,幸其謀之不協,否則魏之 亡可蹻足待也。未聞商文嘗言之否乎,抑言不行而 去也。唐褚遂良言於太宗,謂太子諸王宜有定分。魏 7言於宣宗,以未定儲副為憂,終有承乾泰之爭,鬩 歸長、宗實之矯擅,其事與《魏略》同。商文不能銷患於 未萌,不足稱也。其後公叔為相,讒吳起而逐之。起去 西河而泣曰:「西河之為秦不久矣。」西河入秦,魏日以 削。則公叔之為也。進賢無魏成,知賢無李克文侯之 業,至武侯而衰。商文無深謀豫計,而虛言自矜,未可 以為信也。

韓滅鄭以下烈王時事

或問:韓何以能滅鄭?曰:「韓虔分智氏之地,獨取成皋, 段規之謀也。規之言曰:『一里之厚而動千里之權者, 地利也;萬人之眾而破三軍者,不意也』。用臣言,韓必 取鄭矣。」以《春秋》攷之,成皋,鄭之虎牢,晉楚爭鄭,勝負 決焉。智氏取之而韓有之。鄭無成皋,失巖邑之險,其 能國乎?韓之徙都,即鄭之都也,今為鄭州之新鄭。然 「而韓之興以此,韓之先亡亦以此。鄭在河、洛之南,中 國阨塞要害之地。春秋時受兵之多莫如鄭,戰國時 受兵之先莫如韓。」范雎相秦,首建遠交近攻之策,始 於韓以執天下之樞。取南陽而太行道絕矣,取陽城、 負黍而周亡矣,取滎陽、成皋而韓納地效璽矣。秦既 滅韓,遂折天下。因拾取五國,若振槁然。韓之禍始 於得鄭,故曰:「得者喪之端。」

齊侯朝周

或問:「齊之朝周,亦可稱乎?」曰:「王室於諸侯,猶衣服之 有冠冕,木水之有本源。春秋之時,諸侯朝王者鮮矣。 魯號為秉《周禮》而朝於王所者二,如京師者一。不朝 而言如,是以天子之尊,儕於齊、晉、楚也。至於叔孫得 臣、仲孫蔑、叔孫豹如京師,君不行而遣大夫,是待王 室不若齊、晉、楚也。昭公之後,雖大夫亦不如京師矣。」 一不朝則貶爵,再不朝則削地,三不朝則六師移之, 魯君可勝誅乎?魯猶如是,它國可知。田齊以篡得國 而能尊王,所謂盜亦有道。視魏、趙、韓之無王,彼善於 此矣。齊、晉舊君,皆食一城,田氏待康公死無後,乃收 其城。三晉不待靖公之沒,廢為家人,奪其城而分之, 又在田氏下矣。世衰道微,人欲橫流之中,猶有一分 天理。如大冬閉塞,厚陰崢嶸,而一線之微陽尚存,君 子非予之也,見良心之不終泯也。《春秋》成而亂臣賊 子懼,未懼則為亂賊,既懼則不絕其遷善,此忠恕待 人之意。

秦敗三晉之師以下顯王時事

秦敗三晉之師于石門,斬首六萬。或問:「以首計功,以 萬數級,古有之乎?」曰:「古以至仁伐至不仁。《大雅》云:『執 訊連連,攸馘安安而已』。」《孟子》曰:「不嗜殺人者能一之。」 殺人之多,莫慘於秦。自石門之戰至赧王之末,史策 所書用兵斬首之數,凡百四十餘萬。無辜龥天,發聞 惟腥。始皇雖一天下,失之如反掌。師尚父曰:「以不仁 得之,以不仁守之,必及其世。」甚矣秦之不仁也!秦法 有軍功者受上爵,《荀子》謂「五甲首而隸五家」,魯仲連 謂棄禮義而上首功。秦變於戎,周公所膺也。其剪刈 黎萌,若虞人之獮禽,薙氏之薅草,柏翳之祀,其克永 乎?秦既戰勝,王賜以黼黻之服也。夫服章,天所以命 有德也。爭地爭城,不式王命,日尋干戈,糜爛其民,乃 以天命施之天討,是賞暴也。自是毒燎虐燄,如烈火 沸鼎,生民之類幾盡,蓋始於此。無惻隱之心,非人也, 秦可謂非人矣。

衛鞅徙木予金

或問:「衛鞅立信於徙木,亦有取乎?」曰:「成湯克寬克仁, 彰信兆民;武王惇信明義,信所以行仁義也。是以不 賞而民勸,不怒而民威於鈇鉞。鞅之立信,將以行苛 刻之法爾。古之為政者,不求法之必行也。三王法令, 合於人情而後行之,下令如流水之原,順民心也。鞅 令民相收司連坐,民有二男不分異者倍其賦,合人」 情否乎?步過六尺者有罰,棄灰於道者被刑,順民心 否乎?《易》之《革》曰:「巳日乃孚,革而信之。」又曰:「革而當,其 悔乃亡。」法始伏羲而成乎堯,殷因於夏禮,周因於殷 禮,所損益可知也。彗見西方,而鞅入秦為妖芒,以掃 滅帝王之跡。伏羲以來之法,至鞅盡變矣。晉文公伐 原而示之信,晉本無信,而示之以為「名也。鞅豈有信 者哉?」詐魏公子卭,襲而虜之,無信可見矣。一旦以徙 木之賞愚其民。夫先之以義則民從化,未聞誘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