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97 (1700-1725).djv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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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注前言「成俗」,成其美俗也;此言「易俗」,變其汙俗也。以此大成之士而官使之,其功效如此,是所謂《大學》教人之道也。

「《大學》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

陳注《始教》學者,入學之初也,有司衣皮弁之服,祭先師以蘋藻之菜,示之以尊敬道藝也。

「《宵雅》肄《三官》」其始也。

陳注當祭菜之時,使歌《小雅》中《鹿鳴》《四牡》《皇皇者華》之三篇而肄習之。此三詩皆君臣燕樂相勞苦之辭。蓋以居官受任之美誘諭其初志,故曰「官其始也。」

「入學鼓篋」,孫其業也。

陳注入學時,大胥之官擊鼓以召學士,學士至,則發篋以出其書籍等物,警之以鼓聲,使以遜順之心進其業也。

夏、楚二物,收其威也。

陳注《夏》,榎也。楚,荊也。榎形圓,楚形方。以二物為扑,以警其怠忽者,使之收斂威儀也。

未卜禘,不視學,游其志也;時觀而弗語,存其心也。幼 者聽而弗問,學不躐等也。此七者,教之大倫也。《記》曰: 「凡學,官先事,士先志。」其此之謂乎!

陳注禘,五年之大祭也。不五年不視學,所以優游學者之心志也。此又非仲春仲秋視學之禮,使觀而感於心,不言以盡其禮,欲其自得之也,故曰:「存其心。」幼者未必能問,問亦未必知要,故但聽受師說而無所請,亦長幼之等當如是,不可踰躐也。

《大學》之教也,時教必有正業,退息必有居。學,不學操 縵,不能安弦,不學博依;不能安《詩》,不學雜服;不能安 《禮》;不興其藝,不能樂學。故君子之於學也,「藏焉,脩焉, 息焉游焉。」

陳注「四時之教,各有正業,如《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春誦夏弦之類是也。退而燕息,必有燕居之學,如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是也。弦也,詩也,禮也,此時教之正業也。操縵博,依雜服,此退息之居學也。凡為學之道,貴於能安,安則心與理融而成熟矣。然未至於安,則在乎為之不厭,而不可有作輟也。操縵,操弄,琴」瑟之弦也。初學者手與弦未相得,故雖退息時,亦必操弄之不廢,乃能習熟而安於弦也。詩人比興之辭多依托於物理,而物理至博也。故學《詩》者但講之於學校,而不能於退息之際廣求物理之所依附者,則無以驗其實,而於詩之辭必有疑殆而不能安者矣。雜服,冕弁衣裳之類,先王制作,禮各有服,極為繁雜。學者但講之於學,而不於退息時游觀行禮者之雜服,則無以盡識其制,而於禮之文必有彷彿而不能安者矣。興者,意之興起而不能自已者。藝,即三者之學是也。言退息時,若不興此三者之藝,則謂之不能好學矣。故君子之於學也,藏焉修焉之時,必有正業,則所習者專而志不分,息焉游焉之際必有居學,則所養者純而藝愈熟,故其學易成也。

夫然,故安其學而親其師,樂其友而信其道,是以雖 離師輔而不反也。《兌命》曰:「敬孫務時敏,厥修乃來。」其 此之謂也。

陳注「藏修」游息,無不在於學,是以安親樂信,雖離師友,亦不畔於道也。《時敏》,無時而不敏也。「厥修乃來」,言其進修之益,如水源源而來也。

今之教者,呻其佔畢,多其訊,言及於數,進而不顧其 安,使人不由其誠,教人不盡其材,其施之也悖,其求 之也佛。夫然,故隱其學而疾其師,苦其難而不知其 益也。雖終其業,其去之必速。教之不刑,其此之由乎?

陳注呻,吟諷之聲也。佔,視也。畢,簡也。訊,問也。言今之教人,但吟諷其所佔視之簡牘,不能通其蘊奧,乃多發問辭以訊問學者,而所言又不止一端,故云「言及於數」也。「不顧其安」,不恤學者之安否也。不由其誠,不肯實用其力也。「不盡其材」,不能盡其材之所長也。夫多其訊而言及於數,則與時教必有正業者異矣,使人不由其誠,教人不盡其材,則與「退息必有居」學者異矣。惟其如此,是以師之所施者常至於悖逆,學者之所求每見其拂戾也,隱其學,不以所學自表見也。終業而又速去之,以其用工間斷,鹵莽滅裂,而不安不樂故也。《刑》,成也。

《大學》之法,禁於未發之謂「豫」,當其可之謂「時」,不陵節 而施之謂「孫」,相觀而善之謂「摩。」此四者,教之所由興 也。

陳注《豫》者,先事之謂。時者,不先不後之期也。陵,踰犯也。節,如節候之節。禮有禮節,樂有樂節,人有長幼之節,皆言分限所在。「不陵節而施」,謂不教幼者以長者之業也。「相觀而善」,如稱甲之善,則乙者觀而效之。乙有善可稱,甲亦如之。孫以順言,「摩」以相厲而進為言也。

「發」然後禁,則扞格而不勝;時過然後學,則勤苦而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