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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為錢貨,為刑法;水為交易,為遷移,為征行,為酒食, 為田獵,為祭祀。」逆而凶者,木為《杌》:為驚憂,為醜惡, 為壓墜,為夭折,為產死;火為公訟,為顛狂,為口舌,為 灸炙,為焚災,為震燬;土,為反覆,為欺詐,為離散,為貧 窮,為疾病,為死亡;金為征役,為罷免,為責降,為爭鬥, 為傷損,為殺戮;水為盜賊,為囚獄,為徒流,為淫亂,為 咒咀,為浸溺。
「筮者,神之所為乎?」其蓍五十虛一,分二掛一,以三揲 之。視左右手,歸餘於扐。兩奇為一,兩偶為二,奇偶為 三.。初揲綱也,再揲目也。綱一函三,以虛待目。目一為 一,以實從綱。兩揲而九,數具《八操》。〈操當作揲〉而六千五百 六十一之數備矣。分合變化,如環無端,天命人事,由 是較焉,吉凶禍福,由是彰焉。大人得之而申福,小人 得之而避禍。君子曰:「筮者,神之所為乎?」大事用年,其 次用月,其次用日,其次用時。
十二木,徑九分,厚一分。陽刻一、陰刻二者四,陽刻二、 陰刻三者四,陽刻三、陰刻一者四。雜取其八,自上而 下,自左而右,縱二衡四。縱者九也。衡者,一十百千也, 餘四不用者,不用之用也,前後相乘,而數備矣。 數者,理之時也。辭者,數之義也。吉凶者,辭之斷也。「惠 迪從逆」者,吉凶之決也。氣有淳漓,故數有失得。一成 于數,天地不能易之,能易之者人也。
「一吉而九凶,三祥而七災,八休而二咎,四吝而六悔, 八數周流,推類而求,五中則平,四害不親,厥或是攖, 雜而不純。承平之世,視主廢置,凶咎災吝,有命不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