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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

 第十四卷目錄

 理數部總論二

  邵子皇極經世觀物外篇上

學行典第十四卷

理數部總論二

邵子皇極經世

《觀物外篇上》

邵伯溫曰:康節先君既捐館,門弟子記其平生之言合二卷,雖以次筆授,不能無小失,然足以發明成書者為多,故名之曰《觀物外篇》。張氏㟭曰:「先生《觀物》有內、外篇,內篇先生所著之書也,外篇門弟子所記先生之言也。內篇理深而數略,外篇數詳而理顯,學先天者,當自《外篇》始。」

「天數五,地數五,合而為十,數之全也。天以一而變四, 地以一而變四,四者有體也,而其一者無體也,是謂 有無之極也。」天之體數四而用者三,不用者一也;地 之體數四而用者三,不用者一也。是故無體之一以 況自然也,不用之一以況道也,用之者三以況天地 人也。

補注「天數五,地數五」,此《易大傳》《河圖》之數,而邵子用發明之。蓋天數五,一三五七九也;地數五,二四六八十也。一謂太極,四謂四象。天以一而變四謂太陽、太陰、少陽、少陰也。地以一而變四謂太剛太柔、少剛少柔也。夫天之體數四而用者三,三謂三陽,其不用一者,去太陰而言也。地之體數四而用者三,三謂三陰,其不用一者,去太剛而言也。由是知十者天地之全數,包太極而言也。八者天地之體數,并交數而言也。六者天地之用數,去交數而言也。蓋天地之用數六,兼餘分為七,其一者即天地之交數,去而不用者也。況譬也。其曰:自然,曰道,曰天地人,蓋本《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意。

「體者八變,用者六變。」是以八卦之象,不易者四,反《易》 者二,以六卦變而成八也。重卦之象,不易者八,反《易》 者二十八,以三十六變而成六十四也。故爻止於六, 卦盡於八,策窮於三十六,而《重卦》極於六十四也。卦 成於八,重於六十四;爻成於六,策窮於三十六,而重 於三百八十四也。

天以一而變四,地以一而變四,故曰「體者八變。」 天之體數四而用者三,地之體數四而用者三,故曰「用者六變。」 下遂以卦象應之。八卦之象,不易者四,乾坤坎離反易者二,震反為艮,巽反為兌,以六變而成八也。重卦之象不易者八,乾坤坎離《頤》《中孚》、大小過,反易者二十八,如《屯》反為《蒙》,《需》反為《訟》之類,以三十六變而成六十四也。

天有四時,一時四月,一月四十日。四四十六而各去 其一,是以一時三月,一月三十日也。四時體數也,三 月三十日用數也。體雖具四,而其一常不用也,故用 者止於三而極於九也。體數常偶,故有四有十二。用 數常奇,故有三有九。

天有四時,一時四月,凡十有六月,故《經世》天地之數各十有六也。四時有十六月,一月四旬,凡六十四旬,故《經世》天數十六,含地十六,地數十六,含天十六,共六十四也。此天地之體數也。十有六月之中,去其體數四,凡十有二月。六十四旬之中,去其體數二十八,凡三十六旬,此天地之用數也。

「大數不足,而小數常盈」者,何也?以其大者不可見,而 小者可見也。故時止乎四,月止乎三,而日盈乎十也。 是以人之支體有四,而指有十也。

張氏衍義曰:「大者不足」 ,天地數也;「小者常盈」 ,人物數也。「大者不可見,小者可見」 ,故年包乎時,除時無年,時包乎月,除月無時,月包乎日,除日無月,大者統而小者分也。

「天見乎南而潛乎北,極於六而餘於七。是以人知其 前,昧其後而略其左右」也。

張氏《衍義》曰: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南北各分其半。北極出地三十六度,餘則皆潛,南極入地三十六度,餘則皆見。天與人皆背北面南,故「南見北潛」 也。用數三,成於六,兼餘分,故有七也。

天體數四而用三,地體數四而用三。天剋地,地剋天, 而剋者在地,猶晝之餘分在夜也。是以天三而地四。 天有三辰,地有四行也。然地之大,且見且隱,其餘分 之謂耶?

按古本《皇極經世書》,則地之「大」 字,當作「火」 字。蓋天體數四而用三,三陽三陰也;地體數四而用三,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