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立也。
《年除數》
「太歲」斡運四時,猶人君之統御百辟,所當親君子遠 小人之義也。加陰陽策畢,然後以剋歲之數除之。如 甲乙年除去乾兌十一數,丙丁年除去坎三之數,戊 己年除去震巽十一數,庚辛年除去離四之數,壬癸 年除去坤艮九數,于是千百十零之位定矣。
《大定起例》
一艮二兌崇,三坎四離同,五震六巽位,八坤九乾逢, 非惟七借巽,十亦借艮宮。
《元會運世》
千為元,為春,為性,為來歷,為祖宗根基也。百為會,為 夏,為情,為內,為左,為後,為父兄師友也。十為運,為秋, 為形體、為主本,為事意,為己身妻妾也。零為世,為冬, 為氣,為性情,為右,為前,為人事,為子孫奴僕也。
《數有空缺》
數貴全不貴缺,貴續不貴斷。無千曰缺,無百曰隔,無 十曰斷橋,無零曰折足,六虛曰空亡。無千而有百十 零者謂之斷頭,有千百零而無十者謂之斷橋,有千 百十而無零者謂之折足。有千而無百十零者,有百 而無千十零者,或有千百而無十零者,總謂「鵲巢格」, 作事含糊,有頭無尾也。
《數有隔借》
隔借者,隔一位而相借也。無千則借十,無百則借零, 無十則借千,無零則借百。假如一千○三十八則借 八零,合千作一八三八推之。又如一千四百○四,則 借一千為一十,作一四一四推之。如只有一千○二 十○,則是兩頭皆斷,無可借矣。
《數有順逆》
順數為進,逆數為退,一二三四五為進為順,五四三 二一為退為逆。凡看策數,以元會為先一節,以運世 為後一節,有先進而後退者,有先退而後進者,大抵 吉事宜進不宜退,凶事宜退不宜進,更以《歸元》魁貴 祿局空亡陷破觀之,凡求名求利得進數者,則事無 不成,失局者次之,隔一位者亦然。占訟占病得退數 者,則訟漸息,病漸輕。失局者亦然。
《以數合卦》
合數者,千百合為上卦,十零合為下卦也。如千百或 十零合成十數以上者,則以九除之,看其所除剩下 之數為卦。蓋數始於一而窮於九,遇十以上則當除 之也。假如一千三百四十六策,一三合成四數為《離》, 作上卦。四六合成十數,除九剩一為艮,作下卦,是為 火山旅。又如○九○九為八純乾卦,如一八○九亦 為八純《乾卦》,如一○四一為山雷,《頤卦》,如一五九○ 為風天,《小畜》如有千百而無十零者,或有十零而無 千百者,皆作八純卦看。蓋千百不可相離,十零不可 相捨也。
《卦有動爻》
動爻者,以支取也。亥子日初爻動,丑戌日二爻動,寅 酉日三爻動,卯申日四爻動,辰未日五爻動,巳午日 上父動,陽爻變陰,陰爻變陽,依《周易》爻辭斷。
《天地生成數》
「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一六為生成真水,上應壬癸,下 應亥子,乃北方之秀氣。甲乙見之為印綬,戊己見之 為財源,庚辛見之為耗氣,丙丁見之為鬼局,壬癸見 之為文魁入廟,故壬子一兮癸亥六,地二生火,天七 成之二,七為生成之真火,上應丙丁,下應巳午,乃南 方之秀氣。甲乙見之為洩氣,戊己見之為印綬,壬癸 見之為財源,庚辛見之為鬼局,丙丁見之為文魁入 廟。故丁巳二兮丙午七,天三生木,地八成之」,三八為 生成之真木,上應甲乙,下應寅卯,乃東方之秀氣。丙 丁生人為印綬,庚辛生人為財源,壬癸生人為洩氣, 戊己生人為鬼局,甲乙生人為文魁入廟。故「甲寅三 兮乙卯八,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四九為生成之真金, 上應庚辛,下應申酉,乃西方之秀氣,「壬癸見之為印 綬,丙丁生人為財源,戊己見之為洩氣,甲乙見之為 鬼局,庚辛見之為文魁入廟」,故辛酉四兮庚申九,天 五生土地十成之五十,為生成之真土,上應戊己,下 應辰戌丑未乃中央之秀氣,庚辛生人為印綬,甲乙 生人為財源,丙丁見「之為洩氣,壬癸見之為鬼局,戊 己見之為文魁入廟,故戊辰戊戌五為陽,己丑己未 十為陰」也。凡入廟而無刑衝者,輕則官居五府,重則 八位當權,有印綬者貴顯,有財源者發福,洩氣者,耗 散鬼局者壽命難永。生成接續,福祿從容,生成閒斷, 榮始辱終,生成重疊,爭者不爭,化者不化。如一數見 兩六,或兩六見一數是也。
《二極數》
「乾元用九,其數有九而無十。坤元用六,其數有六而 無七。」七與十乃天地之極數也。天遇之,則日月星辰 不布,地遇之,則水火土石不留。萬物遇之,則絕類而 不生。人命身宮遇之,則中年凶晦,刑剋妻子,退耗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