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99 (1700-172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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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不當,故變而成乾,乃當位安於五而不變也。若《乾》之二爻變為《同人》,則是自乾而往。蓋乾之九二以陽居陰為不當,必變成《同人》乃當也。爻雖當而卦又不當,則轉變四變坤,而當類而推之,莫不皆然。爻者用也,卦者體也。爻之變不變,以觀隨時之所遇;卦之變不變,以求反己之安否。時有遇吉而成凶,遇凶而成吉,體有自順而反逆,因逆而得順,爻卦互變,致使之然,是故變不變,數也;利不利,命也。辨其邪正則在人,逢其從違則在天。君子盡己以對越乎天,不回以求福,不倖以苟免,故變動雖以利言,而吉凶不敢以情遷也。

八卦重為六十四,每卦分正悔二體,體各三爻,卦以 上下而分天尊地卑之位;爻以奇耦而分陽施陰合 之義。卦者大體也,上下兩卦,善惡是非,洪纖高下係 焉。爻者時用也,逆順可否,成敗休戚係焉。惠吉逆凶, 正也,「為善未必福,為惡不及禍。」爻與卦反也,「莫之致 而至,莫之為而為,君子安時處順而已。」

《卦爻之變詳說》

初爻,凡《乾》《兌》《離》《震》之卦在下位者,初爻之爻皆當位, 卦皆不當位。其卦,《乾》變為《坤》,《兌》變為《艮》,《離》變為《坎》,《震》 變為巽,則卦當位矣。而爻不當位,則變其爻,《坤》變為 《震》,《艮》變為《離》,《坎》變為《兌》,《巽》變為《乾》,則爻當位矣。卦乃 不當位,其卦復變,《震》變為《巽》,《離》變為《坎》,《兌》變為《艮》,《乾》 變為《坤》,則卦當位而爻不當位,其爻復變,於是《巽》變 《乾》《坎》變《兌》《艮》變《離》《坤》變震,凡四變而各復其本。

《坤》《艮》《坎》《巽》四卦在上,體亦四變復本。

此如天有不拱極之星,地有不朝宗之水,雖時雍之世,未免有四凶之人,不可教訓,難以理化者也。然其閒又有「經德不回」 ,臨大節而不可奪者,其變又在於大體之邪正。推之於物,「金不奪色,玉屑必潤」 ,未可以一軌而推之也。

二爻乾兌,卦與爻皆不當位,自爻而變,《乾》變為《離》,《兌》 變為震。爻雖當位,卦不當位,則《離》變為《坎》,《震》變為巽。 卦當位矣,而爻又不當位,以爻變之,《坎》變《坤》,《巽》變艮, 凡各三變,而卦與爻皆當位也。

若自卦而變,《乾》變《坤》,《兌》變艮,纔一變而爻卦皆當位 矣。《離》《震》二卦,爻本當位而卦不當位,自卦而變,《離》變 為《坎》,《震》變為巽,卦當位而爻不當位,於是變爻,則《坎》 變為《坤》,《巽》變為艮,凡兩變而爻卦皆當位矣。

夫卦之二爻為地、為臣位、為妻位、為物之本質,事之內主;其變或三而當,或二而當;更易之多寡,當之難易也。

三爻《乾》《離》爻當位,卦不當位,自卦而變,《乾》變為《坤》,《離》 變為《坎》。卦雖當位,爻乃不當位,遂變爻,《坤》變《艮》,《坎》變 《巽》,凡兩變而爻卦皆當位矣。

《兌》震二卦,爻卦皆不當位,自爻而變,則《兌》變為《乾》,《震》 變為離。爻雖當位,卦乃不當位,則變卦,《乾》變為《坤》,《離》 變為坎,爻復不當位,又變其爻,《坎》變為《巽》,《坤》變為艮, 凡三變,而爻與卦皆當其位。

若自卦變,則《兌》便變《艮》,震即變巽;纔一變而卦與爻 皆當位也;

若《坤》《艮》《坎》《巽》四卦,而居上體之悔,其初爻四變不改,與二三爻或再變或三變,而爻卦皆當與此同占則不同。三爻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上不在天,下不在田」 ,以陽卦居之,大體雖失正,倘能盡變可歸乎?常少有難易之分耳。

初爻。凡《坤》《艮》《坎》《巽》之卦在下體者,卦皆當位。爻以陰 居陽,爻為不當位。自爻而變,《坤》變《震》,《艮》變《離》,《坎》變《兌》, 《巽》變乾,則爻當位,卦不當位,遂變其卦。震變《巽》,《離》變 《坎》,《兌》變《艮》,《乾》變《坤》,卦雖當位,爻又不當位也。其爻復 變,《巽》變《乾》,《坎》變《兌》,《艮》變《離》,《坤》變《震》,則爻當卦不當矣。 其卦復變,於是《乾》復成《坤》,《兌》復成《艮》,《離》復成《坎》,《震》復 成《巽》,凡更四變,各復其本,如陽卦在內之初爻,可以 類推矣。

《乾》《兌》《離》《震》之在上體者,四爻之變,至四而復,本與此數同,但四爻上不在天,欲進而疑豫;中不在人,欲進而無黨,事欲奮而未成,事欲罷而牽掣,雖以陽卦當位,終於四變而爻不合,不得時措之宜,因循失機會者也。惟知時獨斷,剛毅不回,則能勝矣。

二爻坤艮爻卦皆當位,無所待乎變。

「《乾》《兌》」 在五爻與此同。

《坎》《巽》卦當位,爻不當位,《坎》變成《坤》,《巽》變成《艮》,凡一變 而爻卦皆當位。

《離》《震》在五爻與此同。

三爻《坤》《坎》卦當位,爻不當位,《坤》爻變《艮》,《坎》爻變《巽》,一 變而爻卦皆當位。

《乾》《離》在上,位與此同。

《艮》《巽》二卦,爻卦皆當位而無所變。

《兌》震在上體者與此同。

詳見卦爻之四變而不庸變與變之至于再、至于三而始當;皆天卦居下,而地卦居上、尊卑失其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