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08 (1700-1725).djvu/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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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

 第一百三十七卷目錄

 出處部總論二

  近思錄出處

  朱子大全集答李季章 答滕德粹 與留丞相劄子 答汪尚書書 與王樞

  使劄子 與陳丞相書 與史丞相劄子 與袁寺丞書 與執政劄子 與丞相劄子

  朱子全書出處 答陳同甫 答廖子晦 答詹元善 答方若水 答趙致道

  性理大全出處

學行典第一百三十七卷

出處部總論二

近思錄

《出處》

伊川先生曰:賢者在下,豈可自進以求於君?苟自求 之,必無能信用之理。古之人所以必待人君致敬盡 禮而後往者,非欲自為尊大,蓋其尊德樂道之心,不 如是不足與有為也。 君子之需時也,安靜自守,志 雖有須,而恬然若將終身焉,乃能用常也。雖不進而 志動者,不能安其常也。 「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伊 川易傳》曰:人相親比,必有其道,苟非其道,則有悔咎。 故必推原占決其可比者,而比之所比,得元永貞則 無咎。元,謂有君長之道,永,謂可以常久,貞,謂得正道。 上之比下,必有此三者,下之從上,必求此三者,則「無 咎」也。 《履》之初九曰:「素履,往無咎。」伊川《易傳》曰:夫人 不能自安於貧賤之素,則其進也乃貪躁而動,求去 乎貧賤耳,非欲有為也。既得其進,驕溢必矣,故往則 有咎。賢者則安履其素,其處也,樂其進也,將有為也。 故得其進,則有為而無不善。若欲貴之心與行道之 心交戰於中,豈能安履其素乎? 大人於《否》之時,守 其正節,不雜亂於小人之群類,身雖否而道之亨也, 故曰:「大人否亨。」不以道而身亨,乃道否也。 人之所 隨,得正則遠邪,從非則失是,無兩從之理。隨之六二, 苟係初則失五矣,故《象》曰:「弗兼與也。」所以戒人從正, 當專一也。 君子所貴,世俗所羞,世俗所貴,君子所 賤,故曰:「賁其趾,舍車而徒。」 《蠱》之上九曰:「不事王侯, 高尚其事。」《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伊川《易傳》曰:士 之自高尚,亦非一道,有懷抱道德,不偶於時,而高潔 自守者;有知止足之道,退而自保者;有量能度分,安 於不求知者;有清介自守,不屑天下之事,獨潔其身 者。所處雖有得失大小之殊,皆自高尚其事者也。《象》 所謂「志可則」者,進退合道者也。 遯者陰之始長,君 子知微,故當深戒,而聖人之意未便遽已也。故有「與 時行」,「小利貞」之教。聖賢之於天下,雖知道之將廢,豈 肯坐視其亂而不救?必區區致力於未極之閒,強此 之衰,難彼之進,圖其暫安,苟得為之,孔、孟之所屑為 也。王允、謝安之於漢、晉是也。 明夷初九,事未顯而 處甚艱,非見幾之明不能也。如是則世俗孰不疑怪? 然君子不以世俗之見怪而遲疑其行也。若俟眾人 盡識,則傷已及而不能去矣。 晉之初六,在下而始 進,豈遽能深見信於上?苟上未見信,則當安中自守, 雍容寬裕,無急於求上之信也。苟欲信之心切,非汲 汲以失其守,則悻悻以傷於義矣。故曰:「晉如摧如,貞 吉罔孚,裕無咎。」然聖人又恐後之人不達寬裕之義, 居位者廢職失守以為裕,故特云「初六,『裕則無咎』」者, 始進未受命,當職任故也。若有官守,不信於上,而失 其職,一日不可居也。然事非一概久速,唯時亦容有 為之兆者, 不正而合,未有久而不離者也。合以正 道,自無終睽之理,故賢者順理而安行,智者知幾而 固守。 君子當困窮之時,既盡其防慮之道,而不得 免,則命也。當推致其命,以遂其志。知命之當然也,則 窮塞禍患,不以動其心,行吾義而已。苟不知命,則恐 懼於險難,隕穫於窮戹,所守亡矣,安能遂其為善之 志乎? 寒士之妻,弱國之臣,各安其正而已。苟擇勢 而從,則惡之大者不容於世矣。 《井》之九三,「渫治而 不見食」,乃人有才智而不見用,以不得行為憂惻也。 蓋剛而不中,故切於施為,異乎用之則行,舍之則藏 者矣。 《革》之六二,中正則無偏蔽,文明則盡事理,應 上則得權勢,體順則無違悖,時可矣,位得矣,才足矣, 處《革》之至善者也。必待上下之信,故已日乃革之也。 如二之才德,當進行其道,則「吉」而「無咎」也。不進則失 可為之時,為有咎也。 《鼎》之有實,乃人之有才業也。 當慎所趨向,不慎所往則亦陷於非義,故曰:「鼎有實, 慎所之也。」 士之處高位則有拯而無隨,在下位則 有當拯,有當隨,有拯之不得而後隨。 君子思不出 其位。位者,所處之分也,萬事各有其所,得其所則止 而安。若當行而止,當速而久,或過或不及,皆出其位 也,況踰分非據乎? 人之止難於久終,故節或移於 晚,守或失於終,事或廢於久,人之所同患也。《艮》之上 九,敦厚於終止,道之至善也,故曰「敦艮吉。」 《中孚》之 初九曰「虞吉。」《象》曰:「志未變也。」《伊川易傳》曰:當信之始, 志未有所從,而虞度所信,則得其正,是以吉也。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