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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11 (1700-1725).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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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則燂湯請浴,三日具沐。其閒面垢燂潘請靧,足 垢燂湯請洗。少事長,賤事貴,共師時。

陳注燂,溫也。潘,淅米汁也。靧,洗面也。共帥時,皆循是禮也。

子婦「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

陳注子而孝,父母必愛之;婦而敬,舅姑必愛之。然猶恐其恃愛而於命或有所違,故以「勿逆勿怠」為戒。

若飲食之,雖不耆,必嘗而待;加之衣服,雖不欲,必服 而待。

陳注「嘗而待」,「服而待」,皆謂俟尊者察其不耆不欲而改命之,則或置之,或藏去,乃敢如己意也。

加之事人代之,「己雖弗欲,姑與之,而姑使之」,而后復 之。

陳注尊者任之以事,而己既為之矣,或念其勞,又使他人代為己意,雖不以為勞而不欲其代,然必順尊者之意而姑與之。若慮其為之不如己意,姑教使之,及其果不能而後己復之也。

子婦有勤勞之事,雖甚愛之,姑縱之,而寧數休之。

陳注謂雖甚愛此子婦而不忍其勞,然必且縱使為之,而寧數數休息之,必使終竟其事而後已,不可以姑息為愛而使之不事事也。

子婦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 之。不可怒,子放婦出而不表禮焉。

陳注《庸》,用也。怒之,譴責之也。不可怒,謂雖譴責之而不改也。雖放逐其子,出棄其婦,而不表明其失禮之罪,示不終絕之也。

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 說則復諫,不說,「與其得罪於鄉黨州閭,寧孰諫?」父母 怒,不說,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父母有婢 子,若庶子庶孫,甚愛之,雖父母沒,沒身敬之不衰。子 有二妾,父母愛一人焉,子愛一人焉,由衣服飲食,由 執事,毋敢視父母所愛,雖父母沒,不衰。子甚宜其妻, 父母不說。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 婦之禮焉,沒身不衰。父母雖沒,將為善,思貽父母令 名,必果;將為不善,思貽父母羞辱,必不果。」舅沒則姑 老,冢婦所祭祀賓客,每事必請於姑介婦請於冢婦。

陳注《老》,謂傳家事於長婦也。然長婦猶不敢專行,故祭祀賓客之事必稟問焉。

舅姑使冢婦,毋怠不友,無禮於介婦。「舅姑若使介婦, 毋敢敵耦於冢婦。不敢並行,不敢並命,不敢並坐。凡 婦不命適私室,不敢退。婦將有事,大小必請於舅姑。 子婦無私貨,無私畜,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

《曾子》曰:「孝子之養老也。樂其心不違其志。樂其耳目。 安其寢處。以其飲食忠養之。孝子之身終終身也者。 非終父母之身終其身也。是故父母之所愛亦愛之。 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於犬馬盡然。而況於人乎。」

陳注「樂其心」,喻父母於道也;「不違其志」,能養志也。

《玉藻》

親在,行禮於人,稱「父。」人或賜之,則稱「父」拜之。

陳注方氏曰:「不敢私交,不敢私受故也。」

父命呼,唯而不諾,手執業則投之,食在口,則吐之,走 而不趨。

親老,出不易方,復不過時,親癠,色容不盛,此孝子之 疏節也。

陳注《易方》則恐召己而莫知所在。「過時」則恐失期而貽親之憂。癠,病也。《疏節》謂常行疏略之禮而已,非大節也。

《祭義》

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聲不絕乎耳,心志嗜 欲不忘乎心。致愛則存,致慤則著,著存不忘乎心,夫 安得不敬乎?」君子生則敬養,死則敬享,思終身弗辱 也。

大全慶源輔氏曰:「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于孝,乃人之心也。先王能存其心,故父母之容色自不忘于目,父母之聲音自不絕于耳,父母之心志嗜欲自不忘乎心,此固非勉強矯飾之所能然也,亦致吾心之愛與敬而已,故曰『致愛則存,致慤則著』。」

「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 愉色者必有婉容。」孝子如執玉,如奉盈,洞洞屬屬然, 如弗勝,如將失之,嚴威儼恪,非所以事親也,成人之 道也。

陳注「和氣、愉色、婉容」,皆愛心之所發。「如執玉,如奉盈」,如弗勝,如將失之,皆敬心之所存,愛敬兼至,乃孝子之道。故嚴威儼恪,使人望而畏之,是成人之道,非孝子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