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12 (1700-1725).djvu/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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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代,母曰:『汝往必死,莫若吾自當之』。洪曰:『安有子在 而累母者』?使者執以行,竟死於市。」

樂枅

按《明外史孝義傳》:「樂枅,定海鹽戶也。洪武十二年,以 鹽課失額,當解京輸作。弟梲詣縣庭乞代,枅執不可, 梲追及於道,枅以磚提梲,迫使歸,梲始慟哭而返,枅 竟死役中。」

劉文煥

按《明外史孝義傳》:「廣濟劉文煥,洪武時與兄文煇運 糧愆期,當死。文煇以長坐,文煥詣吏請代,叩頭流血。 所司上其狀,命宥之,則文煇已死矣。太祖特書『義民』 二字獎之。時京師有兄坐法,兩弟各自縛請代,太祖 遣使問故,同詞對曰:『臣少失父,非兄無以至今日。兄 當死,弟安敢愛其生』?帝陽許之,而戒行刑者,有難色 者殺之,否則奏聞。」兩人皆延頸就刃。帝大嗟異,欲并 其兄貰之。左都御史詹徽持不可,卒殺其兄。

朱煦

按《明外史孝義傳》:「朱煦,仙居人。善事父母。父季用以 薦為福州知府。洪武十八年,詔盡逮天下積歲官吏 為民害者,赴京師築城。季用居官僅五月,亦被逮,病 不能堪,謂煦曰:『吾辦一死耳,汝第收吾骨歸葬』。煦惶 懼,不敢頃刻離,且戒二弟共守視。時訴枉令嚴,訴而 戍極邊者三人,抵極刑者四人矣。煦奮曰:『吾無計脫 父訴不訴等死耳。萬有一父緣訴獲免,即戮死無恨』。」 父寮同役者交沮之,不聽,即具狀叩闕上聞。太祖悲 傷其意,立赦季用,復其官。同時以例復官者十四人, 皆拜,季用謝曰:「微君有孝子,吾儕骨肉皆為城下土 矣!」已而煦感疾死,季用傷子,亦死。

范貞昉

按《明外史孝義傳》:「范貞昉,字孟陽,臨海諸生也。父孝 先,洪武四年進士,官陵川縣丞,坐法輸作江浦。貞昉 詣闕上疏曰:『臣父不幸,絓吏議輸作江浦,筋力向衰, 不任勞苦,而大母年踰九十,恐染霜露之疾,貽臣父 終天之恨。臣犬馬齒方壯,願代父作勞,俾父獲歸養, 死且不朽』。太祖惻然從之。貞昉即解儒服,易短衣,雜」 眾傭力作。體弱不勝勞,閱七月病卒。

李德成

按:《明外史孝義傳》:「李德成,淶水人。幼喪父。元末,德成 年甫十二,隨母避寇至河濱,寇騎迫母,投河死。德成 長,娶婦王氏,摶土為父母像,己與妻銜勒負鞍為馬, 朝夕伏像側。方嚴冬大雪,冰堅至底,德成夢母謂己 曰:『我處冰下,寒不得出』。覺而大慟,且與妻徒跣行三 百里,抵河濱,臥冰七日,冰果融數十丈,恍惚若見其」 母,而他處堅冰如故。里人相率拜懇其歸,乃與俱返。 洪武十九年舉孝廉,授光祿署丞,遷太常贊禮郎,擢 尚寶司丞。二十七年旌為「孝子。」建文中,燕兵逼濟南。 德成往諭,令還兵,燕王不聽。德成歸,以辱命下吏,已 而釋之。永樂初,復官,累遷陝西布政使。卒。

沈德四 姚金玉 王德兒 徐佛保 張法

保 張信

按《明外史孝義傳》:「沈德四,華亭人。祖母疾,刲股肉療 之愈。已而祖父疾,又刲肝作湯進之,亦愈。洪武二十 六年被旌,尋授太常贊禮郎。又有上元姚金玉、昌平 王德兒,亦以刲肝愈母疾,與德四同時被旌。至二十 七年九月,山東守臣言:日照民江伯兒母病,割脅肉 以療,不愈。禱岱岳神,母疾瘳,願殺子以祀。已果瘳,竟」 殺其三歲兒。帝大怒曰:「父子天倫至重,《禮》,父服長子 三年。今小民無知,滅倫害禮,亟宜治罪。」遂逮伯兒,杖 之百,遣戍海南。因下禮官議旌表例。禮臣上議曰:「人 子事親,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有疾則託之醫藥, 至於呼天告神,斯又懇切之至,人子所當為也。臥冰 刲股,上古未聞。倘父母止有一子,或刲肝而喪生,或 臥冰而致死,使父母無依,宗祀永絕,反為不孝之大。 原其所自,皆由愚昧之徒務為詭異以駭俗,希求旌 表,規避里徭。割股不已,至於割肝,割肝不已,至於殺 子,違道傷生,莫此為甚。自今父母有疾,療治罔功,不 得已而臥冰割股,亦聽其所為,不在旌表之例。」制曰: 「可。」然其後永樂閒,江陰衛卒徐佛保等皆以「割肝」被 旌,而掖縣張信復準《德四》故事,擢尚寶丞。金吾右衛 總旗張法保亦擢尚寶丞。迨英、景以還,即割股者亦 格於例,不以聞,而所旌大率皆廬墓者矣。

劉謹

按《明外史孝義傳》:「劉謹,浙江山陰人。洪武初,父坐法 戍雲南。謹方六歲,問家人雲南何在?家人以西南指 之,輒朝夕向之拜。年十四,矍然曰:『雲南雖萬里,天下 豈有無父之子哉』!遂治裝。時滇境初復,道路艱險,家 人力阻之,不聽。閱六月,抵其地,艱苦萬狀,遇父於逆 旅,相持號慟。俄父患瘋痺,謹告官乞以身代。國法,戍 邊者必年十六以上,嫡長男始許代。」時謹未成丁,而 伯兄謙先以督運死京師,於是歸家㩦兄子以往。而 兄子亦弱未能自立,乃復歸,悉鬻其產,𢌿兄子,始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