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17 (1700-1725).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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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不可對人言者。與曹司貞善,司貞將卒,托孤於挺 秀。孤師夔,方十餘歲,挺秀攝其家政,出入不下萬金, 錙銖必記。師夔長,挺秀告退,視其籍簿貲產,歲有增 益。挺秀故貧士,毫無私焉。嘗於江陰寓中,夜分有女 子持茶至,卻之。明日徙其寓。卒之前三日,置酒延姻」 族與訣,人訝其無疾,不信,已而果卒。

李愷

按《宜興縣志》:李愷,字思仁,嘗總鄉賦,值歲歉,民有將 鬻妻輸稅者,亟代之償,俾完舊好。又嘗買某水田,許 以米作直,甫立券而潦至,米價騰貴,某慮悔,且不索 直,偶遇諸途,顧問潦前米價,某曰:「田已難藝,得照今 數足矣。」竟按舊估償之。

吳宗良

按《宜興縣志》:「吳宗良,宜之北暌里人也。父敏行,庭訓 甚嚴。良承家學,束髮遊庠,以名檢自束,不敢稍錯趾 為所生。忝父疾,躬親湯藥,日夜焦勞,髮為之枯。具疏 籲天,願以身代,沒則哀號思慕,終身不懈。家產盡推 與弟,不數載,典售略盡,仍捐貲贖歸,以授諸姪。年饑, 悉出所儲,遍周貧乏,于鰥寡孤獨盲聾殘疾者,尤加」 意焉。三黨中老而無棺、貧而無室者,莫不賙給。賑監 鋪,濟孤貧,葺橋梁,興義學。跡其行事,有類素封,實不 越中人產也。至其端方直亮,獎善嫉邪,教子以義方, 接人以謙抑,初終一致,卓爾不群,可謂末俗之砥柱 矣。

湯得莘

按《宜興縣志》:「湯得莘,字抱一,邑諸生。為人孝友篤行, 長者與弟同爨,五十餘年無閒言,每兄弟對膝而談, 至夜分,雖無燈火不輟也。有姊早寡無子,迎養終身。 妹出閤無具,乃鬻其室人奩田二十五畝治之,以慰 父心。居家酷暑不解衣,每食必薦,薦必虔。自少至老, 口不言人過。友人卒無歸者殯之,貧不能娶者室之。」 臨終,戒其子勿用浮屠,曰:「與其作佛事,盍為行人除 道、作津梁乎?」壽八十,祀鄉賢。

褚錦

按《宜興縣志》:「褚錦,字克文。家貧,為村學究。資性慈厚, 生平多善行。語其大者,則如茶亭還雪後之遺金,西 館拒夜奔之少婦,皆偉節云。」

吳應期

按《宜興縣志》:「吳應期,邑諸生。除夕散步河側,遇商人 夫婦,號慟,問之曰:『某販繒為生,昨宵遇盜,衣囊一空, 無以卒歲,是以悲耳』。應期曰:『無須。然我能為汝計引 歸,濟以四十金』。」商人曰:「『某赤貧,作何券以抵此銀』?應 期曰:『爾泛舟江湖,四海為家,即有券,吾能索爾于蘆 花明月閒乎?爾有此意,但書四字於屏閒,曰:『天理人 心足矣』』。」商人拜書而去,人或誚其愚,應期曰:「遇人之 急則周之,我非放債取息,何愚之有?」一日于家園得 窖金二千兩,出語鄉人曰:「汝等有急,悉來告我,我昨 日得橫財。」鄉人持券踵其門,數日而盡,卒未有償者, 應期不與校也。

吳馭

按《宜興縣志》:「吳馭,字惟允,號少溪,生而穎敏,髫年入 太學,為鄒東郭所賞識,數奇不遇。謁選京師,任詹事 府主簿。性和厚友愛,割上腴田二頃為祠田,以贍宗 族,族之貧而不能婚喪讀書者,悉取給焉。捐貲繕津 梁,治途徑,發粟炊糜,以賑饑民,全活甚眾。又因青烏 家言,密約徐少宰各捐千金,于宜城東南六里建承 雲塔」一座。自是而巍科鵲起,此尤大造于桑梓者也。 曾于吳門購得周希侯《古碑》善本,隨延名手周天球 摩勒立石,萬文恭跋以贊之。視彼寶珠石者,不啻加 一等矣。長子繼芳,乙酉舉人。孫瑞鳳,丙子舉人;孫龍 章,壬午舉人,壬辰會魁,任完縣知縣,以卓異考選吏 部。

湯應麟

按《武進縣志》:「湯應麟,字趾卿,少依外祖徐玩,長為郡 諸生,與同邑唐傚純交好,益相淬礪。雖甚貧,不妄意 一錢。一日家居,方飯,聞鄰婦哭甚哀,問之,其姑死,無 以殮。應麟遽投箸起,醵金斂之而後食。人有以既鬻 之田欺而售之者,事露,應麟盡棄其直不取。其人愧, 願以身償,亦弗受。中年父死,哀動路人,奉母至孝,與」 兩弟應鶚、應虯相友愛。應麟館雲陽,夜聞應鶚病,徒 步歸視之,愈,始赴館。母尋病,其弟應虯侍八晝夜,目 不交睫。應麟匍匐歸,母病良已。而應虯病不可為矣。 應麟痛,不得躬母之役,獨累其弟以死。不逾時,亦以 鬱終。

徐玩

按《武進縣志》:「徐玩,字味道,少事舉子業。母歿,父遘危 疾,玩究心軒岐諸書,卒起父沈痾,朝夕奉養備至。父 嘗曰:『吾鰥居二十年,有兒在,吾不知妻之亡也。從兄 弟六人,視之如同胞,撫孤婿如子,教二甥如孫,平居 未嘗見其疾言遽色,至義利所在,介然不淆。有司以 筆札召之,輒辭不就。久之,以貢當就試禮部,玩不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