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22 (1700-1725).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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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文學典

 第十七卷目錄

 文學名家列傳五

  後漢一

  桓譚       馮衍

  班彪       崔篆

  杜篤       王隆

  史岑       夏恭

文學典第十七卷

文學名家列傳五

後漢一

桓譚

按《後漢書》本傳:「桓譚,字君山,沛國相人也。父成帝時 為太樂令。譚以父任為郎,因好音律,善鼓琴,博學多 通,遍習《五經》,皆詁訓大義,不為章句。能文章,尤好古 學,數從劉歆、揚雄辯析疑異。性嗜倡樂,簡易不修威 儀,而憙非毀俗儒,由是多見排抵。哀、平間,位不過郎。 傅皇后父孔鄉侯晏深善於譚。是時高安侯董賢寵」 幸女弟為昭儀,皇后日已疏,晏嘿嘿不得意。譚進說 曰:「昔武帝欲立衛子夫,陰求陳皇后之過,而陳后終 廢,子夫竟立。今董賢至愛而女弟尤幸,殆將有子夫 之父,可不憂哉!」晏驚動曰:「然。為之奈何?」譚曰:「刑罰不 能加無罪,邪枉不能勝正人。夫士以才智要君,女以 媚道求主。皇后年少,希更艱難,或驅使醫巫,外求方 技,此不可不備。又君侯以后父尊重,而多通賓客,必 借以重勢,貽致譏議。不如謝遣門徒,務執謙愨,此修 己正家,避禍之道也。」晏曰:「善。」遂罷遣常客,入白皇后, 如譚所戒。後賢果風太醫令真欽,使求傅氏罪過,遂 逮后弟侍中喜,詔獄無所得,乃解。故傅氏終全於哀 帝之時。及董賢為大司馬,聞譚名,欲與之交,譚先奏 書於賢,說以輔國保身之術。賢不能用,遂不與通。當 王莽居攝篡弒之際,天下之士莫不競褒稱德美,作 符命以求容媚,譚獨自守,默然無言。莽時為掌樂大 夫,更始立,召拜大中大夫。世祖即位,徵待詔,上書言 事,失旨不用。後大司空宋弘薦譚拜議郎、給事中,因 上疏陳時政所宜曰:「『臣聞國之廢興,在於政事;政事 得失,由乎輔佐。輔佐賢明,則俊士充朝而理合世務; 輔佐不明,則論失時宜而舉多過事。夫有國之君,俱 欲興化建善,然而政道未理者,其所謂賢者異也。昔 楚莊王問孫叔敖曰:『寡人未得所以為國是也』?叔敖 曰:『國之有是,眾所惡也』。恐王不能定也』。王」曰:「不定獨 在君,亦在臣乎?」對曰:「君驕士,曰士非我,無從富貴;士 驕君,曰君非士,無從安存?人君或至失國而不悟,士 或至飢寒而不進,君臣不合,則國是無從定矣。」莊王 曰:「善。願相國與諸大夫共定國是也。」蓋善政者,視俗 而施教,察失而立防,威德更興,文武迭用,然後政調 於時,而躁人可定。昔董仲舒言:「理國譬若琴瑟,其不 調者則解而更張。」夫更張難行,而拂眾者亡。是故賈 誼以才逐,而晁錯以智死。世雖有殊能,而終莫敢談 者,懼於前事也。且設法禁者,非能盡塞天下之姦,皆 合眾人之所欲也,大抵取便國利事多者則可矣。夫 張官置吏,以理萬人,懸賞設罰,以別善惡。惡人誅傷, 則善人蒙「福矣。」今人相殺傷,雖已伏法,而私結怨讎, 子孫相報,後忿深前。至於滅戶殄業,而俗稱豪健,故 雖有怯弱,猶勉而行之,此為聽人自理,而無復法禁 者也。今宜申明舊令,若已伏官誅而私相傷殺者,雖 一身逃亡,皆徙家屬於邊。其相傷者,加常二等,不得 雇山贖罪。如此,則仇怨自解,盜賊息矣。夫理國之道, 舉本業而抑末利。是以先帝禁人二業,錮商賈不得 宦為吏,此所以抑并兼,長廉恥也。今富商大賈,多放 錢貨,中家子弟,為之保役,趨走與臣僕等勤,收稅與 封君比入。是以眾人慕效,不耕而食,至乃多通侈靡, 以淫耳目。今可令諸商賈自相糾告,若非身力所得, 皆以臧畀告者。如此,則專役一「己,不敢以貨與人;事 寡力弱,必歸功田畝,田畝修則穀入多而地力盡矣。 又見法令決事,輕重不齊,或一事殊法,同罪異論,姦 吏得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出生議,所欲陷則與死比, 是為刑開二門也。今可令通義理、明習法律者,校定 科比,一其法度,班下郡國,蠲除故條。如此,天下知方, 而獄無怨濫矣。」書奏,不省。是時帝方信讖,多以決定 嫌疑,又醻賞少薄,天下不時。安定譚復上疏曰:「臣前 獻《瞽言》,未蒙詔報,不勝憤懣,冒死復陳。愚夫策謀,有 益於政道者,以合人心而得事理也。凡人情忽於見 事而貴於異聞,觀先王之所記述,咸以仁義正道為 本,非有奇怪虛誕之事。蓋天道性命,聖人所難言也。」 自子貢以下,不得而聞,況後世淺儒,能通之乎!今諸 巧慧小才伎數之人,增益圖書,矯稱讖記,以欺惑貪 邪,詿誤人主,焉可不抑遠之哉!臣譚伏聞陛下窮折 方士黃白之術,甚為明矣,而乃欲聽納讖記,又何誤 也?其事雖有時合,譬猶卜數隻偶之類。陛下宜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