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諸詩集幾廢而不行。陳公時偶得杜集舊本,文多 脫誤,至《送蔡都尉詩》云:『身輕一鳥』,其下脫一字。陳公 因與數客各用一字補之,或云『疾』,或云『落』,或云『起』,或」 云下,莫能定。其後得一善本,乃是「身輕一鳥過。」陳公 歎服,以為雖一字諸君亦不能到也。
趙安仁
按《宋史》本傳:「安仁,字樂道,河南洛陽人。曾祖武唐,虢 州刺史。父孚,字大信,周顯德初,舉進士,調補開封尉。 乾德中,為浦江令,持父喪。服闋,攝永寧令。會親征太 原,部送本邑糧饋,民懷其惠,列狀以聞,即真授其任, 擢宗正丞。開寶中,初置衣庫,令孚主之。俄坐事連逮 抵罪。語見《趙普傳》。太宗即位,起為國子監丞,知袁州。」 還,知開封府司錄參軍事。受詔與殿中侍御史柴成 務、供奉官葛彥恭、殿直郭載行視黃河,分南北岸按 行復遙隄以紓湍決。孚言「治遙隄不如分水勢。」於是 建議於澶、滑二州立分水之制。時決河未平,重惜民 力而寢焉。朝廷議行封禪,孚上《封禪頌》,召拜祕書丞, 賜緋魚。受詔鞫開封獄,得其非辜者,即日授推官,遷 監察御史,出知舒州,改殿中侍御史。雍熙中,詔詢文 武禦戎之策,孚奏議曰:「『臣愚以為不用干戈,不勞飛 輓,為萬世之利者,敢獻其說,惟明主擇之。古者兵交, 使在其間,雖飛矢在上,走驛在下,蓋信義不可廢也。 昔苗民逆命,帝乃誕敷文德,而有苗格』。又仲尼曰:『有 能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只如并門一方,歷代難 取,聖襟英斷,一舉成功。當其逆城危於累卵,生聚懷 伏,而陛下猶遣通事舍人薛文寶入城諭之:「日者北 邊來賓,全燕猶梗,再興軍旅,將復土疆。臣竊計屯戍 邊陲,故非獲已,暴露原野,豈是願為。欲望朝廷通達 國信,近鍳唐高祖之降禮,遠法周古公之讓地。聖人 以百姓之心為心,君子見幾而作,諭以禍福,示以恩 威,議定邊疆,永息征戰,養民事天,濟時利物,莫過於 此。臣又計彼雖嗜好不同,然去危就安,厭勞喜逸,亦 人情之所同也。」上嘉之。雍熙中,廷策貢士,而安仁預 為考會,賜金紫。因顧安仁問孚年幾,安仁曰:「臣父年 六十二。」上曰:「孚,名士也。」亟召對,亦賜金紫,明年卒。安 仁生而穎悟,幼時執筆能大字,十三通經傳大旨,早 以文藝稱,趙普、沈倫、李昉、石熙載咸推獎之。雍熙二 年,登進士第,補梓州榷鹽院判官,以親老弗果往。會 國子監刻《五經正義》板本,以安仁善楷隸,遂奏留書 之。歷大理評事、光祿寺丞,召試翰林,以著作佐郎直 集賢院,賜緋。時王侯、內戚家多以銘誄為託。太宗製 九絃琴、五絃阮,時多獻賦頌。上嘉文物之盛,悉閱覽, 訂其工拙,時稱安仁、李諤、楊億辭雅贍,召詣中書獎 諭。翌日,改遷太常丞。真宗即位,拜右正言,預重修《太 祖實錄》。上出師大名,安仁上疏曰:「臣以為有急務者 三,大要者五。急務三者:其一,激勵戎臣,舉勸懲之典; 其二,振救邊民,行優恤之惠;其三車駕還京,重神武 之威。」大要五者:「其一,選將略,其二,持兵勢,其三,求軍 謀,其四,修軍政,其五,愛民力。」咸平三年,同知貢舉。未 幾,知制誥,副夏侯嶠巡撫江南,還,知審刑院。嘗有將 校笞所部卒死,罪議大辟,安仁以軍中之令非嚴不 整,遂獲免死。繼判尚書刑部兼制置群牧使,同知三 班審官院。景德初,翰林學士梁顥召對,詢及當世臺 閣人物,上稱安仁文行。尋顥卒,即以安仁為工部員 外郎,充翰林學士。初,孚極陳和好之利,至是,安仁從 幸澶州。會北邊請盟,首命安仁撰答書,又獨記太祖 時聘問書式。遼使韓杞至,首命接伴,凡覲見儀制,多 所裁定。館舍夕飲,杞舉橙子曰:「此果嘗見高麗貢。」安 仁曰:「橙橘產吳、楚,朝廷職方,掌天下圖經,凡他國所 產,靡不知也。今給事中呂祐之嘗使高麗,未聞有橙 柚。」杞失於誇誕,有愧色。杞既受襲衣之賜,且以長為 解。將辭,復左衽,安仁曰:「君將升殿受還書,天顏咫尺, 如不衣所賜之衣,可乎?」杞乃服以入。及姚柬之至,又 令安仁接伴。柬之談次,頗矜兵強戰勝,安仁曰:「老氏 云:『佳兵者不祥之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勝而不美, 而美之者,是樂殺人也。樂殺人者,不得志於天下』。」柬 之自是不敢復言。王繼忠將兵陷沒,不能死節,而反 事之,柬之屢稱其材,安仁曰:「『繼忠早事藩邸,聞其稍 謹,不知其他』。其敏於酬對,切中事機類如此。」時論翕 然稱其得體,上益器之,自是有意柄用。安仁又集和 好以來事宜及采古事,作戴斗《懷柔錄》三卷以獻。二 年春,又與晁迥等同知貢舉。三年,以右諫議大夫參 知政事,俄修國史。大中祥符初,議封禪,與王欽若並 為泰山經度制置使,判兗州。禮畢,復拜工部侍郎,內 外書詔有切要者,必經其裁。進秩刑部。五年,以兵部 侍郎仍兼修史奉祀,又同知禮儀院。八年,知貢舉。三 典春闈,擇士平允,是故獨無譏誚。上再賜詩嘉之,尋 知兼宗正卿。舊制,宮闈令凡有議奏,與寺連署。上以 安仁舊德,俾知寺以次列狀取裁。寺掌玉牒屬籍,梁 周翰始創其制而未備,安仁重加詳定,又為《仙源積 慶圖》,皆統例精簡,奏置修玉牒官,事具《職官志》。《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