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司馬溫公呂申公同除內翰告》前人
神宗皇帝「天縱將聖,煥乎其有文章。」即位之三月,首 擢司馬文正、呂正獻為翰林學士,此當時贊書也。惟 二公道德文學,冠映本朝,故其進用大同者三:在仁 宗時,力辭知制誥,並改次對,入侍經幄,同乎初也;右 文初政,並升翰苑,同乎中也;泰陵嗣服,俱在揆路,同 乎終也。追觀前世名公卿,同時被遇者固多,至於更 歷累朝,名位均一,如二公則鮮矣。今文正曾孫及正 獻曾孫企中,適為司農長貳,相與論述先契,感嘆不 已,於是摹《綸言》刻之石,以某寓直鼇禁,俾題其後。昔 唐文宗問魏文正公五世孫謨曰:「卿家書詔頗有存 者乎?」謨對:「惟故笏在。」詔令上送。今司馬氏保有此書, 過魏氏矣,與國咸休,永世無窮,惟後「之人實圖之。」淳 熙二年九月一日。
《跋唐相梁國忠公為吏部侍郎加勳告》
前人
右唐相梁國忠公為吏部侍郎日,加勳告一通,子孫 世寶藏之。至紹興某年,吏部邦達,蓋二十三世矣。由 神龍乙巳距今淳熙七年庚子,巳四百七十六年,而 印色如新。蓋古者百工之物皆良,故能耐久如此。按 《舊唐史》,中宗以正月二十五日丙午即位於通天宮。 此告云「二十七日制」者,後兩日方覃赦也。然所載推 恩頗略,當以「告」為正。史又云「二月甲子,立妃韋為皇 后,內外官陪位者賜勳一轉。」則與《制》合。甲子乃十四 日,告稱十五日,制者,後一日也。
《跋艾軒繳新除殿中侍御史書黃奏槁》
劉克莊
近歲詞頭積壓朝士,有供職累月,銜內猶帶新除者。 惟一二緊官除書下,舍人運筆如飛,辭免下己,詣閤 門受告,往往借王言以納諂。慶元初,某人除正言,鄧 舍人驛命詞末云:「罔或弗良於言,則有無疆之恤,寓 訓戒之意焉。」某人㪍然,謂其挾命令以箝制臺諫,當 時以鄧公為難。今觀艾軒先生繳《謝某殿中除目》,然 後知先生之為尢難也。首引宋敏求繳李定事,先生 此舉真可以繼宋公。然宋公去蘇、李二賢,又以不奉 詔去。艾軒去,他舍人遂急急奉行,是淳熙士風有愧 於熙寧矣。「謝某不敢仇艾軒,而某人敢怒鄧公」,是慶 元士風有愧於淳熙矣。前輩益遠,覽卷慨然。巖仲,艾 軒外孫也,他日免旃。
《題孔氏所藏先世誥後》宋·濂
宋制,差則出敕,除則給誥,誥有獎勵之言,而敕但書 所授職事而已。然誥則用綾,其所識印章,文臣則吏 部,武臣則兵部,王公命婦則司封,加勳則司勳。及元 豐官制行,四選悉用吏部,而兵部唯施之於藩官。若 差敕則書以白紙,而用中書門下印印之。今觀金部 郎中孔毅父所受誥,猶可以考見當時故事也。然而 多歷年所,兵燹屢更,而子孫得以保守不墜,其亦君 子之澤也哉!金部九世孫善夫,裝潢成卷,求題於濂。 濂之所欲陳者,雲林先生危公己備筆之矣。謾略著 其說,而附氏名於左方云。
《題王魯公授少保致仕誥》前人
右《宋王魯公特授少保致仕誥》一通,係紹熙元年五 月一十二日所降者,蓋孝宗淳熙八年辛丑八月,魯 公由樞密使拜相,十五年戊申五月,以觀文殿大學 士出判衢州,尋即奉祠。十六年己酉二月,光宗受禪。 八月,魯公以母喪致疾而薨,故年仍稱淳熙十六年。 至十二月,始詔改明年為紹熙元年,是為庚戌之歲。 誥之出給,合於魯公未薨之前,乃在既薨未閱月後, 何耶?宋自宣和以來,未有既死而方致仕者。南渡之 後,禮文凋喪,雖宰相輔臣,考終於位,其家已發哀即 服,降旨給賻,方上謝事之章,而朝廷復為之告,廷出 命如其未死時,此最有乖政理。其後吏部郎嘗以為 言,終不能行而止。此誥未免循習當時故事,而未之 或改也者。不然,誥中所謂「尚克全於德,履及益高沖 致,永介壽祺」之語,皆生前事,何故追而書之?其為後 來補授制敕,當無疑也。惟魯公忠君孝親,大節偉然, 故其相孝宗獨至八年之久。同事秉鈞軸者,唯梁文 靖公前後七年可以配之,餘人皆所不及,謂非得君 之深者可乎?蓋必有其道矣。魯公五世孫《葯雅》飭君 子也,持卷索題甚切,會病痁新起,精神昏昧,謾掛漏 而書之。洪武十三年八月己未朔。
《題鄭北山追復誥後》前人
故責授濠州團練副使鄭忠愍公與責授祕書少監、 分司南京、贑州居住孫近同奏,復資政殿學士。其日 乃紹興二十六年之正月甲子,距秦檜之死纔四月 耳。今《敕後》云:「二月九日」,乃誥下之時也。所謂良臣姓 魏氏,該姓沈氏,葵與逵,則周、趙二人也。會予有千里 之役,始獲見此卷,走筆識之,殊不暇詳。若夫公之大 節與賊檜之姦,諸先正已極論之,亦不待詳也。
《題顧拙軒誥命後》前人
右《拙軒先生顧公誥命》一通。「公諱周卿,字成子,仙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