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34 (1700-1725).djvu/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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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待彼之至謂之格;設于此使彼效之謂之式。」凡入 笞、杖、徒、流、死,自例以下至斷獄十有二門,麗刑名輕 重者,皆為敕;自品官以下至斷獄三十五門,約束禁 止者,皆為令。命官、庶人之等,倍全分釐之給,有等級 高下者,皆為格。表章、帳籍、關牒、符檄之類,有體制模 楷者,皆為式。《元豐編敕》用此。後來雖數有修定,然大 體悉循用之。今《假寧》一門實載于格,而公私文書行 移並名為「式,假」則非也。

《容齋四筆》:「池州銅陵縣孚貺侯廟有唐中和二年二 月一碑,其詞云:『敕宣、歙、池等州都團練觀察使,牒當 道先准詔旨,許行墨敕,授管內諸州有功刺史、大將 等憲官,具件如後。晉朝故晉陽太守兼揚州長史張 寬,牒奉處分,當道先准詔旨,許行墨敕,獎勸功勳,雖 幽顯不同,而褒昇一致。神久標奇絕,早揖英風,靈跡 屢彰,神逵不昧。夫寵贈之典,非列藩宜為。神功既昭, 乃軍都顒請。是行權制,用副人心。謹議褒贈游擊將 軍宣州都督』」後云「使檢校工部尚書兼御史大夫裴 押。」邑人以為裴休,《秋浦志》亦然。予考之,非也。張魏公 宣撫川陝,便宜封爵諸神,實本諸此。

《玉堂雜記》:獎諭臣僚,或降詔,或敕書,院中自有定式。 近歲如大理獄空,及監司守臣有勞績,若是庶僚,皆 合降敕書,三省、樞密院往往誤批「降詔」,院吏隨所得 旨而行,不敢正也。

《卻掃編》:「近歲使相、節度使惟加檢校封邑,則降麻。若 除知判州府,止舍人命詞,領宮觀,又止降敕。」

《貴耳集》:壽皇在御秀邸,凡有差除,未嘗直降指揮,於 差敕內必首稱「面奉德壽皇帝聖旨除某人。」至今秀 邸差劄可考。

《遼史·禮志》進士賜等甲敕儀:臣僚起居畢,讀卷官奏 訖,于左方依等甲唱姓名序立。閤使交收敕牒。閤使 奏引至丹墀,依等甲序立。閤使稱有敕,再拜鞠躬。舍 人宣敕,「各依等甲賜卿敕牒一道,想宜知悉。」

《黃氏筆記》:「《千字文》篇首曰敕,周興嗣次韻,世言此時 未以詔命為敕,當是誤以梁字為敕也。」程參之《考古 編》,力辨其非,引《南史·賈希傳敕註》:「郭子既以帝命 為敕,而《興嗣傳》云『敕制寺碑』」,尤可為證。按:《漢書。馮異 傳》「以詔敕戰攻。」《宣秉傳》:「敕賜尚書祿。」《董宣傳》:「敕強項 令出。」然則以詔命為敕,自漢已然。參之特以《興嗣傳》 切近可證,而但引《南史》耳。

《眉公筆記》:「宋高宗手書龍王敕,向在三塔寺。寺僧信 大源質項子京家。」

敕書部外編

《瀟湘錄》:楊貴妃忽晝寢,驚覺見簾外有雲氣氤氳,令 宮人視之,見一白鳳銜一書,有似詔敕,自空而下,立 於寢殿前。宮人白貴妃,貴妃起而熟視之,遂命焚香, 親受其書,命宮嬪披讀。其文曰:「敕謫仙子楊氏,爾居 玉闕之時,常多傲慢;謫塵寰之後,轉有驕矜。以聲色 惑人君,以寵愛庇族屬。內則韓虢蠹政,外則國忠秉 權,殊無知過之心,顯有亂時之跡。比當限滿,合議復 歸,其如罪更愈深,法不可貸。專茲告示,且與沉淪,宜 令死于人世。」貴妃極惡之,令宮闈間切祕此事,亦不 聞于上。其鳳尋飛去,其書藏于玉匣之中,三日後失 之。

批答部彙考

宋史

《職官志》

翰林學士院。掌制誥、詔令撰述之事。凡賜大臣、大中 大夫、觀察使以上,用批答。

葉夢得石林燕語

《批答之制》

學士院舊制,自侍郎以上辭免、除授、賜詔,皆留其章 中書,而尚書省略具事因,降劄子下院,使為詔而已。 自執政而上至于節度使相,用批答。批答之制,更不 由中書,直禁中封所上章付院。今降批表,院中即更 用紙連其章後書辭,併其章賜之,此其異也。辭既與 章相連,後書省表具之字必長,作「表」字傍一瞥,通其 章階位上過,謂之「抹階。」若使不復用舊銜之意。相習 已久,莫知始何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