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34 (1700-1725).djvu/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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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山野錄》:皇祐中,明堂大享時,世室亞獻,無宮僚,惟 杜祁公衍以太子太師致仕南京,仁宗詔公歸以侍 祠。公已老,手染一疏以求免,但直致數句,更無表章 鋪敘之飾,止以奇牒妙墨,臨帖行書,親寫陳奏。「臣衍 向者甫及年期,還上印紱,天慈極深,曲徇私欲。今犬 馬之齒,七十有三,外雖支持,中實衰弊。且明堂大享, 千載難逢,臣子豈不以捧璋侍祭為榮遇。臣但恐顛 倒失容,取戾非淺。伏望陛下察臣非矯,免預大禮,無 任屏營。」

景祐中,范文正公以言事觸宰相,黜守饒州。《到任,謝 表》云:「此而為郡,鍊優優布政之方;必也立朝,增蹇蹇 匪躬之節。」天下嘆公至誠於國,始終不渝,不以進退 易其守也。

《過庭錄》:范蜀公六十三歲致政歸第後十餘年,上欲 起之者再三,蜀公表謝云:「六十三而告老,蓋不待年; 七十五而復來,孰云中禮?」朝廷無以強,竟從其請。 蘇軾《蜀公墓誌銘》:公忤安石,落翰林學士,以本官致 仕。《上謝表》,其略曰:「望陛下以群議為耳目,以除壅蔽 之姦;任老成為腹心,以養和平之福。天下壯之。」 《龍川別志》:富鄭公、韓魏公同在中書,鄭公母老矣,一 日語及故事,宰相有起復視事者,魏公曰:「此非朝廷 盛事。」已而鄭公居母憂,朝廷屢起之,上章三辭,貼黃 言:「臣在中書日,嘗與韓琦言之,決不當起。」魏公曰:「吾 但以實言之,不料以為怨。」自此二人稍稍有隙。 《東軒筆錄》:吳奎為參知政事,會御史中丞王陶以韓 魏公不肯押班事,其言兼及兩府。奎乃上章言爾來 天文謫見,皆為王陶召之。又嘗於上前薦滕甫可為 邊帥,上問其故,奎曰:「滕甫不唯將略可取,至於樞幹 膂力,自可被兩重鐵甲。」異時上語其事於侍臣,且曰: 「吳奎論事,大概皆此類也。」

《夢溪筆談》:宗子授南班官,世傳王文正太尉為宰相 日始開此議,不然也。故事,宗子無遷官法,惟遇稀曠 大慶則普遷一官。景祐中,初定祖宗並配南郊,宗室 欲緣大禮乞推恩,使諸王宮教授刁約草表上開。後 約見丞相王沂公,公問:「前日宗室乞遷官表何人所 為?」約未測其意,答以不知。歸而思之,恐事窮且得罪, 乃再詣相府,洎公問之如前。約愈恐不復敢隱,遂以 實對。公曰:「無他,但愛其文詞耳。」再三嘉獎,徐曰:「已得 旨別有措置,更數日當有指揮。」自此遂有南班之授。 近屬自初除小將軍,凡七遷則為節度使,遂為定制。 諸宗子以十縑謝約,約辭不敢受。予與刁親舊,刁嘗 出表以示予。

《石林燕語》:故事,臣僚告老,一章即從。仁宗時始命,一 章不允,兩章而後從,所以示優禮也。熙寧末,范景仁 以薦蘇子瞻,孔經甫不從,曰:「臣無顏可見班列。」乃乞 致仕,章四上不報。最後第五章併論青苗法,於是始 以本官致仕。神宗初未嘗怒也。

元厚之少以文字自許,屢以贄歐陽文忠,卒不見錄, 故在嘉祐初、治平間,雖為從官,但多歷監司、帥守。熙 寧初,荊公當國,獨知之,始薦以為知制誥,神宗猶未 以為然。會廣西儂智高後,復傳溪洞有警,選可以經 略者,乃自南京遷知廣州。既至,邊事乃誤傳。其《謝上 表》云:「橫水明光之甲,得自虛傳;雲中赤白之囊,唱為」 危事。蓋用澤潞李文饒及《丙吉傳》中事。神宗覽之,大 稱善。後遂自荊南召為翰林學士。

《東軒筆錄》:熙寧初,朝廷初置條例司,諸路各置提舉 常平司,及俵常平錢收二分之息。時韓魏公鎮北都, 上章論其事,乞罷諸路提舉官,常平法依舊不收二 分之息。魏公精於章表,其說從容詳悉,無所傷忤。有 皇城使沈惟恭者,輒令其門客孫棐詐作魏公之表 云:「欲興晉陽之甲,以除君側之惡。」表成,惟恭以示閤 門使李評,評奪其槁以聞,上大駭,下惟恭、孫棐於大 理,而御史中丞呂公著因便坐奏事,猶以棐言為實。 上出魏公章,送條例司,惟恭流海上,孫棐杖殺於市。 罷公著中丞,出知潁州。《制》曰:「比大臣之抗章,因便坐 而與對,乃厚誣方鎮有除惡之謀,深駭予聞,乖事理 之實,蓋因此耳。」

王荊公當國,郭祥正知邵州武岡縣,實封附逓奏書, 乞以天下之計專聽王安石處畫,凡議論有異於安 石者,雖大吏亦當屏黜。表辭亦甚辨暢,上覽而異之。 一日問荊公曰:「卿識郭祥正否,其才似可用。」荊公曰: 「臣頃在江東嘗識之,其為人才近縱橫,言近捭闔,而 薄於行,不知何人引薦而聖聰聞知也。」上出其章以 示荊公,公恥為小人所薦,因極口陳其不可用而止。 《聞見後錄》:東坡既遷黃岡,京師盛傳白日僊去。神廟 聞之,對左丞蒲宗孟嘆惜久之。故東坡謝表有云:「疾 病連年,人皆相傳為已死;饑寒併日,臣亦自厭其餘 生也。」

《卻掃編》:東坡既謫黃州,復以先知徐州日不覺察妖 賊事取勘,已而有旨放罪,乃上表謝。神宗讀至「無官 可削,撫己知危」,笑曰:「畏喫棒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