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34 (1700-1725).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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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才也,或練治而寡文,或工文而疏治,對策所選,實 屬通才。志足文遠,不其鮮歟。贊曰:「議惟疇政,名實相 課。斷理必剛,摛辭無懦。對策王庭,同時酌和。治體高 秉,雅謨遠播。」

《顏之推家訓》

《省事篇》

「上書陳事,起自戰國,逮於兩漢,風流彌廣。原其體度, 攻人主之長短,諫諍之徒也;訐群臣之得失,訟訴之 類也;陳國家之利害,對策之伍也;帶私情之與奪,遊 說之儔也。總此四塗,賈誠以求位,鬻言以干祿,或無 絲毫之益,而有不省之困。幸而感悟人主,為時所納, 初獲不貲之賞,終陷不測之誅,則嚴助、朱買臣、吾丘」 壽王、主父偃之類甚眾。良史所書,蓋取其狂狷一介, 論政得失耳,非士君子守法度者所為也。今世所睹 懷瑾瑜而握蘭桂者,悉恥為之。守門詣闕,獻書言計, 率多空薄,高自矜夸,無經略之大體,咸糠秕之微事。 十條之中,一不足採,縱合時務,已漏先覺,非謂不知, 但患知而不行耳。或被發姦私,面相酬證,事途迴冗, 飜懼𠎝尤。人主外護聲教,脫加含養,此乃僥倖之徒, 不足與比肩也。

《王通中說》

《問易篇》

《文中子》曰:「議其盡天下之心乎?昔黃帝有合宮之聽, 堯有衢室之問,舜有總章之訪,皆議之謂也。大哉乎! 并天下之謀,兼天下之智,而理得矣。我何為哉?恭己 南面而已。」

《禮樂篇》

《文中子》曰:「議天子所以兼采而博聽也,唯至公之主 為能擇焉。」

《吳納文章辯體》

《奏疏》

按唐虞禹皋陳謨之後,至商伊尹、周姬公,遂有《伊訓》 《無逸》等篇,此文辭告君之始也。漢高惠時,未聞有以 書陳事者,迨乎孝文,廣開言路,於是賈山獻至言賈 誼上政事疏。自時厥後,進言者日眾,或曰上疏,或曰 上書,或曰奏劄,或曰奏狀。慮有宣泄,則囊封以進,謂 曰封事。考之史可見矣。昔人云:「君臣相遇,雖一語有」 餘,上下未孚,雖千萬言奚補。為臣子者,惟當罄其忠 愛之誠而已。

《議》

《周書》曰:「議事以制,政乃不迷。」眉山蘇氏釋之曰:「先王 人法並任,而任人為多,故臨事而議。」是則國之大事, 合眾議而定之者尚矣。

《彈文》

按《漢書》注云:「群臣上奏,若罪法按劾,公府送御史臺, 卿校送謁者臺。」是則按劾之名,其來久矣。梁昭明輯 《文選》,特立其名曰《彈事》。王應麟有曰:「奏以明允誠篤 為本。若彈文則必理有典憲,辭有風軌,使氣流墨中, 聲動簡外,斯稱絕席之雄也。」是則奏、疏、彈文,其辭氣 亦異焉。

《徐師曾文體明辯》

《奏疏》奏 奏疏 奏對 奏啟 奏狀 奏劄 封事 彈事

按:奏疏者,群臣論諫之總名也。奏御之文,其名不一。 七國以前皆稱上書。秦初改書曰「奏。」漢定禮儀,則有 四品:一曰章以謝恩,二曰奏以按劾,三曰表以陳請, 四曰議以執異。然當時奏章或上災異,則非專以謝 恩。至於奏事亦稱上疏,則非專以按劾也。又按劾之 奏別稱「彈事」,尤可以徵彈劾,為奏之一端也。又置八 儀,密奏陰陽,皂囊封板,以防宣泄,謂之「封事。」而朝臣 補外,天子使人受所欲言,及有事下議者,並以書對。 則漢之制,豈特四品而已哉?然自秦有天下,以及漢 孝惠,未聞有以書言事者。至孝文開廣言路,於是賈 山言治亂之道,名曰「至言」,則四品之名,亦非叔孫通 之所定明矣。魏晉以下,啟獨盛行。唐用表、狀,亦稱「書 疏。」宋人則監前制而損益之,故有劄子,有狀、有書,有 表,有封事,而劄子之用居多,蓋本唐人牓子、錄子之 制而更其名。上書章表,已列前編。其他篇目,更有八 品:一曰奏,奏者,進也。二曰疏,疏者,布也。漢時諸王官 屬於其君亦得稱疏,故以附焉。三曰對,四曰啟,啟者, 開也。五曰狀,狀者,陳也。狀有二體,散文儷語是也。六 曰《劄子》。劄者,刺也。七曰《封事》,八曰《彈事》。各以類從,而 以至言冠於篇,以其無可附也。至於疏、對、啟、狀、劄五 者,又皆以「奏」字冠之,以別於臣下私相對答往來之 辭。及論其文,則皆以明允篤誠為本,辯析疏通為要。 酌古御今,治繁總要,此其大體也。奏啟入規而忌侈 文,彈事明憲而戒善罵,此又學者所當知也。今制,論 政事者曰「題」,陳私情者曰「奏」,皆謂之「本」,以及讓官、謝 恩之類,並用散文,間為儷語,亦同奏格。至於慶賀雖 倣表詞,而首尾亦與奏同。唯史館進書,全用表式。然 則當今進呈之目,惟本與表二者而已。革百王之雜 稱,減中世之儷語,此度越前代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