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43 (1700-1725).djvu/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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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上布,星離離以舒光;禾卉苯䔿以垂穎,山嶽峨嵯 而連岡。蟲跂跂以若動,鳥似飛而未揚。」觀其措筆綴 墨,用心精專,勢和體均,發止無間。或守正循檢,規折 矩旋;或方圓靡則,因事制權。其曲如弓,其直如弦。矯 然特出,若龍騰於川;淼爾下頹,若雨墜於天。或引筆 奮力,若鴻鴈高飛,邈邈翩翩;或縱肆婀娜,若流蘇懸 羽,靡靡綿綿。是故遠而望之,若翔風厲水,清波漪漣, 就而察之,有若自然。信黃、唐之遺跡,為六藝之範先。 篆籀蓋其子孫,隸草乃其曾元。聊觀象以致思,非言 辭之所宣。昔周宣王時,史籀始著《大篆》十五篇,或與 古同,或與古異,世謂之「《籀書者也。及平王東遷,諸侯 立政,家殊國異,而文字乖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 相李斯乃奏益之,罷不合秦文者。斯作〈蒼頡篇〉》,中車 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學篇》,皆取 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或曰:下杜人程邈, 為獄吏,得罪始皇,幽繫雲陽十年,從獄中作大篆,少 者增益,多者損減,方者使圓,圓者使方。奏之始皇,始 皇善之,出以為御史,使定書。或曰邈所定乃隸字也。 自秦壞古文,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 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隸書》。 王莽時,使司空甄酆挍文字部,改定古文,復有六書: 一曰古文,孔氏壁中書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異者 也;三曰篆書,秦篆書也;四曰佐書,即隸書也;五曰繆 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鳥書,所以書幡信也。許氏撰《說 文》,用篆書為正,以為體例,最可得而論也。秦時李斯 號為工篆,諸山及銅人銘,皆斯書也。漢建初中,扶風 曹喜少異於斯,而亦稱善,邯鄲淳師焉,略究其妙。韋 誕師淳而不及也。太和中,誕為武都太守,以能書留 補侍中。魏氏寶器銘題,皆誕書也。漢末又有蔡邕,采 斯喜之法,為古今雜形,然精密閑理,不如淳也。邕作 《篆勢》曰:『鳥遺跡,皇頡,循聖作則,制斯文體,有六篆,為 真形要,妙巧入神。或象龜文,鍼列櫛比,龍鱗紓體放 尾,長翅短身。頹若黍稷之垂穎,蘊若蟲蛇之棼縕。揚 波振撆,鷹跱鳥』」震;延頸脅翼,勢似凌雲。或輕筆內投, 微本濃末,若絕若連;似水露緣絲,凝垂下端;從者如 懸,衡者如編;杳杪邪趣,不方不員;若行若飛,跂跂翾 翾。遠而望之,象鴻鵠群遊,駱驛遷延;迫而視之,端際 不可得見,指撝不可勝原。《研桑》不能數其詰屈,《離婁》 不能睹其郤間,《般倕》揖讓而辭巧,《籀誦》拱手而韜翰; 處篇籍之首目,粲斌斌其可觀。摛華豔於紈素,為學 藝之範先。嘉文德之弘懿,慍作者之莫刊。思字體之 頫仰,舉大略而論旃。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難成, 即令隸人佐書,曰「隸字。」漢因行之,獨符印璽幡信題 署用篆。隸書者,篆之捷也。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至 靈帝好書,時多能者,而師宜官為最。大則一字徑丈, 小則方寸千言,甚矜其能。或時不持錢詣酒家飲,因 書其壁,顧觀者以酬酒,討錢足而滅之。每書輒削而 焚其柎。梁鵠乃益為版而飲之酒,候其醉而竊其柎。 鵠卒以書至選部尚書。宜官後為袁術將,今鉅鹿宋 子有《耿球碑》,術所立,云是宜官書也。梁鵠奔劉表,魏 武帝破荊州,募求鵠。鵠之為選部也,魏武欲為洛陽 令,而以為比部尉,故懼而自縛詣門署軍假司馬,在 祕書以勤書自效,是以今者多有鵠手跡。魏武帝懸 著帳中及以釘壁,玩之,以為勝宜官。今宮殿題署,多 是鵠書。鵠宜為大字,邯鄲淳宜為小字。鵠謂淳得次 仲法。然鵠之用筆,盡其勢矣。鵠弟子毛弘教於祕書。 今八分皆弘法也。漢末有左子邑,小與淳、鵠不同,然 亦有名。魏初有鍾、胡二家,為行書法,俱學之於劉德 昇,而鍾氏小異,然亦各有其巧,今大行於世云。作《隸 勢》曰:「鳥跡之變,乃惟佐隸,蠲彼繁文,崇此簡易,厥用 既弘,體象有度。煥若星陳,鬱若雲布。其大徑尋,細不 容髮,隨事從宜,靡有常制。或穹隆恢廓,或櫛比鍼列, 或砥平繩直」,或「蜑繆戾。或長斜角趨,或規旋矩折, 修短相副,異體同勢。奮筆輕舉,離而不絕。纖波濃點, 錯落其間。若鐘簴設張,庭燎飛煙,嶄巖巀峨,高下屬 連。似崇臺重宇,層雲冠山。遠而望之,若飛龍在天;近 而察之,心亂目眩。奇姿譎詭,不可勝原。研桑所不能 計,宰賜所不能言。何草篆之足算,而斯文之未宣?豈 體大之難睹,將祕奧之不傳。聊俯仰而詳觀,舉大較 而論旃。」漢興而有草書,不知作者姓名。至章帝時,齊 相杜伯度號《善作篇》,後有崔瑗、崔寔亦皆稱工。杜氏 殺字甚安,而書體微瘦;崔氏甚得筆勢,而結字小疏。 弘農張伯英者,因而轉精其巧。凡家之衣帛,必書而 後練之。臨池學書,池水盡黑,下筆必為楷則。常曰:「忩 忩不暇草書,寸紙不見遺。」至今世尤寶其書,韋仲將 謂之「草聖。」伯英弟文舒者,次伯英。又有姜孟潁、梁孔 達、田彥和及韋仲將之徒,皆伯英弟子,有名於世,然 殊不及文舒也。羅叔景、趙元嗣者,與伯英並時,見稱 於西州,而矜巧自與,眾頗惑之。故伯英自稱「上比崔、 杜不足,下方羅、趙有餘。」河間張超亦有名,然雖與崔 氏同州,不如伯英之得其法也。崔瑗作《草書勢》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