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43 (1700-1725).djvu/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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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古形,猶存其半。八分已減小篆之半,隸又減八分 之半。然可云子似父,不可云父似子,故知隸不能生 八分矣。本謂之楷書,楷者,法也,式也,模也。孔子曰:「今 世行之,後世以為楷式。」或云:後漢亦有王次仲為上 谷太守,非上谷人。又楷隸初制,大範幾同,故後人惑 之,學者務之。蓋其歲深,漸若八字分散,又名之為八 分。時人用寫篇章,或寫法令,亦謂之章程書。故梁鵠 云:「鍾繇善章程書」是也。夫人才智有所偏,工取其長 而捨其短。諺曰:「韓詩鄭《易》挂著壁。」且二王八分,即挂 壁之類,唯蔡伯喈乃造其極焉。王次仲即八分之祖 也。

贊曰:「仙客遺範,靈姿秀出。奮斫揚波,金相玉質。龍騰虎踞兮勢非一,交戟橫戈兮氣雄逸。楷之為妙兮備華實。」

《隸書》

按隸書者,秦下邽人程邈所造也。邈字元岑,始為衙 縣獄吏,得罪始皇,幽繫雲陽獄中,覃思十年,益大小 篆方圓而為隸書三千字,奏之,始皇善之,用為御史。 以奏事繁多,篆字難成,乃用隸字,以為隸人佐書,故 名隸書。蔡邕《聖皇篇》云:「程邈刪古立隸文,甄酆六書, 其四曰佐書」是也。秦造隸書以赴急速,為官司刑獄 用之,餘尚用小篆焉。漢亦因循。至和帝時,賈魴撰《滂 喜篇》,以《蒼頡》為上篇,《訓纂》為中篇,《滂喜》為下篇,所謂 三蒼也。皆用隸字寫之,隸法由茲而廣。酈道元《水經》 曰:「臨淄人發古塚,得銅棺,前板外隱起『為』」字,言齊太 公六世孫胡公之棺也。惟三字是古,餘同今隸書。證 知隸字出古,非始於秦時。若爾,則隸「法當先於大篆 矣。」按胡公者,齊哀公之弟靖胡公也。五世六公,計一 百餘年,當周穆王時也。又二百餘歲,至宣王之朝,大 篆出矣。又五百餘載,至始皇之世,小篆出焉。不應隸 書而效小篆。然程邈所造書籍,共傳酈道元之說,未 可憑也。按八分則小篆之捷,隸亦八分之捷。漢陳遵 字孟公,京兆杜陵人,哀帝之世,為河南太守。善隸書, 與人尺牘,主皆藏之以為榮,此其創開隸書之善也。 爾後鍾元常、王逸少各造其極焉。

蔡邕《隸書勢》曰:「鳥跡之變,乃惟佐隸。蠲彼繁文,崇茲簡易,修短相副,異體同勢。煥若星陳,鬱若雲布,纖波濃點,錯落其間。若鍾簴設張,庭燎飛煙,似崇臺重宇,層雲冠山。遠而望之,若飛龍在天;近而察之,心亂目眩。」

成公綏《隸書勢》曰:「蟲篆既繁,草槁近偽。適之中庸,莫尚於隸。」

《程邈》,即隸書之祖也。

贊曰:「隸合文質,程君是先。乃備《風》《雅》,如聆管絃。長毫秋勁,素體霜妍。摧鋒劍折,落點星懸。乍發紅焰,旋凝紫煙。金芝瓊草,萬世方傳。」

《章草》

按:章草者,漢黃門令史史游所作。衛恆、李誕並云:「漢 初而有草法,不知其誰。」蕭子良云:「章草者,漢齊相杜 操始變槁法。」非也。王愔云:「漢元帝時,史游作《急就章》, 解散隸體,麤書之,漢俗簡墮,漸以行之。」是也。此乃存 字之梗概,損隸之規矩,縱任奔逸,赴俗急就,因草創 之義,謂之草書。惟君長告令臣下則可。後漢北海敬 王劉穆善草書,光武器之。明帝為太子,尤見親幸,甚 愛其法。及穆臨病,明帝令為草書尺牘十餘首,此其 創開草書之善也。至建初中,杜度善草,見稱於章帝, 上貴其跡,詔使草書上事。魏文帝亦令劉廣通草書 上事,蓋因章奏,後世謂之章草,惟張伯英造其極焉。 韋誕云:「杜氏傑有骨力,而字畫微瘦」,惟劉氏之法,書 體甚濃,結字工巧,時有不及。張芝喜而學焉,轉精其 巧,可謂草聖。超然絕後,獨步無雙。

崔瑗《草書勢》云:「書契之興,始自頡皇,寫彼鳥跡,以定文章。章草之法,蓋又簡略,應時諭指,周旋卒迫,兼功并用,愛日省力。絕險之變,豈必古式。觀其法象,俯仰有儀,方不中矩,圓不副規,抑左揚右,望之若崎。鸞企鳥峙,志意飛移,狡獸暴駭,將奔未馳。狀似連珠,絕而不離,畜怒怫鬱,放逸生奇,螣蛇赴穴,頭沒尾垂。機要微妙,臨時從宜。」

懷瓘案:章草之書,字字區別。張芝變為今草,如其流 速拔茅其茹,上下牽連,或借上字之下而為下字之 上,奇形離合,數意兼包,若懸猿飲澗之象,鉤鎖連環 之狀,神化自若,變態不窮。呼史游草為「章」,因張伯英 草而謂也。亦猶篆,周宣王時作,及有秦篆,分別而有 大小之名。魏、晉之時,名流君子,一概呼為「草」,唯知音 「者乃能辨焉。章草即隸書之捷草,亦章草之捷也。」案 杜度在史游後一百餘年,即解散隸體,明是史游創 焉。史游即章草之祖也。

贊曰:「史游製草,始務急就。婉若迴鸞,攖如舞袖。遲迴縑簡,勢欲飛透。敷華垂實,尺牘尤奇。并功惜日,學者為宜。」

《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