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43 (1700-1725).djvu/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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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矣。」

臨川吳氏曰:聲音用三十六字母,尚矣,俗本傳訛而 莫或正也。「群」當易以「芹」、「非」當易以「威」、「知」「徹」、「床娘」四字 宜廢,「圭缺」、「群、危」四字宜增。樂安陳晉翁以《指掌圖》為 之節要,卷首有《切韻須知》於「照、穿」、「床娘」下注曰:「已見 某字母下」,於經、「堅」、「輕」、「牽」、「擎」、「虔」外,別出扃、涓、「傾、圈、瓊、拳」, 則宜廢、宜增,蓋已暸然矣。

倉頡字,世謂之「古文」,其別出者謂之「古文奇字。」自黃 帝以來至於周宣王,二千年間,中國所通行之字,惟 此而已。史籀始略變古法謂之大篆,李斯又略變籀 法謂之「小篆。」小篆、大篆、古文,名則三,實則小異而大 同。今世字書惟許氏《說文》最先,然所纂皆秦小篆爾, 古文、大篆僅存一二。宋薛氏集古鐘鼎之文為五聲 韻,雖其所據有可信者,有不可信者,然使學者因是 頗見三代以前之遺文,其功實多。

秦丞相斯燔滅聖《經》,負罪萬世,而能損益《倉》《史》二家 文字為篆書,至今與日月相昺煥,是固不可以罪掩 其功也。斯誅之後,工其書以名世者誰歟?七八百年 間,僅見唐李陽冰,又二百年僅見宋初徐鉉而已。宋 人能者多於唐,而表表者不一二。噫!何其孤也哉!蓋 亦有其故矣。秦人苟簡煩碎峻迫以為治,壹惟刀筆 「吏是任。」至以《衡石程》其書,厭篆書繁難省,徑為隸以 便官府。人惟便之趨,則孰肯背時所向而甘心繁難 者哉?篆學之孤,殆其勢之所必至噫!篆之興由於秦, 而篆之廢實亦繇於秦,推所從來,任吏之過也。 自隸興於秦,而篆廢於漢,其初不過圖簡便以適己 而已。漢隸之流為晉隸,則又專務姿媚以悅人,妍巧 千狀,見者無不愛。學者竭其精力以摹擬之,而患不 似也。夫字者,所以「傳經載道,述史記事,治百官,察萬 民,貫通三才,其為用大矣。」縮之以簡便,華之以姿媚, 偏旁點畫,浸浸失真,弗省弗顧,惟以悅目為姝,何其 小用之哉!漢晉而後,若唐若宋,聲名文物之盛各三 百年,頗有肯尋斯籀之緒,「上追《科斗》鳥跡」之遺者,視 漢、晉為優,然亦間見爾,不易得也。就二代而論,唐之 能者超於宋,宋之能者多於唐。

趙宧光金石林緒論

《論九體書》

書體流傳,法非一代,代非一人,然徒擁其名而不見其形者眾也。所可遵者,常取九體,欲著其妙,疏之下方。

一曰「古文本來之形,非古非今,不必始於何代。像其 形似,交錯成文。世用者雖今亦存,不用者雖古亦略。 旁搜奇形異狀,必有所據,始可下筆。或金石模糊,傳 寫舛謬,乃得以意正之。雖未成書,而篆從此出。各體 具在,不加彊合,隨大小,任方圓,任意為之。後人取其 一定法度,矯眾文而協同之,始有篇章結構。此文字 之本源,不可廢也。」

二曰「古篆。」三代之書,睍於金石銘識,不能多有所考。 虛象因篆而成形,實象因篆而廢形。篆者,傳也,傳物 理,以至無窮也。前此未始有篆,其名其義,至是始立, 體裁異同,竹帛興革,無法不具。世或求鐘鼎於一律, 則知大謬。有附義而成文者,夏、商延於象形,周末漸 於大篆。今所取者,謂之古篆,若《琱戈文》之類,雖不盡 出於聖人之手,想當文盛之時,賞鑒家有「蚊腳鵠頭」, 定為《夏書》是矣。軌度典麗,即未必古始斷非後及。籀 斯由來,結構由立,恨不多見,有遺恨焉。

三曰大篆石鼓十章,相傳史籀作《宣王獵碣》。或謂秦 穆公時文,雖無定據,必非秦下可及,即詞藻亦豈後 世可攻。漢無篆則又去之更遠,過此則益不能窺其 門戶,其周季書無疑。累代播遷,剝蝕殆半,後大為世 重。世主有以金填其文者,金人剔金棄石,或遭杵臼 之厄,或經修斲之異,剝落之餘,猶有不易者在。信體 結構,自成篇章,小大正攲,不律而合。至若鉤引紛披, 作雲卷舒,依倚磊落,如危巖乍闕。施用無定方,立旁 有成法,圜不致規,方不至矩,可模者僅三百餘言,賴 前人《釋文》,能補其闕,遂為書家指歸。

四曰「小篆。秦斯為古今宗匠,一點矩度不苟,聿遒聿 轉,冠冕渾成,藏姦婧於樸茂,寄權巧於端莊,乍密乍 疏,或隱或顯,負抱向背,頫仰乘承,任其所之,莫不中 律。大篆敦而圜,小篆柔而方,書法至此,無以加矣。唐 李陽冰得大篆之圜而弱於骨,得小篆之柔而緩於 筋。後世莫不由此而出,各就偏長,別立門戶。及野火 煨燼之後,《泰山嶧碑》」可搨者二十餘字,世有徐鉉摹 本,而先秦之文僅存百一矣,反為所掩也。

五曰繆篆,陽冰獨步,《縉雲廟碑》,可為概代冠冕。若謙 卦強作,遂入惡道。其自許云:「李斯之後,直至老夫」,因 五百年,是勢絕響。漢人獨印章擅美,而篆書無聞,雜 王雜霸,刀筆如之。古篆、隸、真,一皆采摘,闐滿為式,是 其用心。昔人刻符填篆,用於婚媾契書,以革盜偽,非 淳古之作也。

六曰「奇篆。」采擇雜體,就簡避煩,趨逸去拙,其本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