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47 (1700-1725).djvu/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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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疏瘦。王羲之比鍾繇,鋒芒峻勢,多所不及,於增損 則骨肉相稱,潤色則婉態妍華,《易》乃過也。王獻之遠 減於父,鋒芒往往直筆而已。鋒芒者若犀象之有牙 角,婉態者若蛟龍之恣盤游。夫物負陰而抱陽,書亦 外柔而內剛,緩則乍纖,急則若滅,修短相異,巖谷相 傾,嶮不至崩,危不至失」,此其大略也,可謂元常為兄, 逸少為弟,子敬為「息。」

《宋洪适隸釋》

《論西京隸書》

隸法雖自秦始,蓋取其簡易,施之徒隸,以便文書之 用,未有點畫俯仰之勢。終西京之世,學士大夫不留 意此書,故彝鼎所識,碑碣所刻,皆不復用之。

《明宋濂學士集》

《論隸書》

伏羲之畫八卦,即字之本源,倉頡衍而為古文,其五 百四十年列於許慎《說文》每部之首,蓋與篆籀似無 大異。此固篆籀之變,因之而相生,豈隸書獨有待於 後世邪?夏殷以來,諸侯之國各有書,其體制或殊或 一,或可辯或不可辯,然亦不越乎六書,甚若沿襲為 之,而略加變通者。隸與篆籀雖微有不同,疑其間出 於古文之後,各以其名為家,或自業之精者相傳爾。 不然,許慎嘗病「當世學者稱秦之隸書為倉頡時書, 其虛稱邪,抑別有所本邪?」皆不敢必其然也。

《徐官古今印史》

《隸書大略》

古人紀事皆是篆書,更無別字也。始皇時,獄訟繁劇, 衡石程書。程邈始變篆為隸,所以便隸佐所書,故曰 隸書,亦曰佐書。後之人以其形勢言之,曰「蠶頭燕尾, 斬釘截鐵」,又云「摧鋒劍折,落點星垂」,皆是也。王次仲 又小變其法,曰八分書比隸大同小異,但無點畫俯 仰之勢耳。或曰:「八分者,去篆二分,尚有八分之意。」未 知是否?嗟夫,書至此二人,古法大壞。後得蔡邕刊正 《六經》文字,書丹刻石於太學,古書稍得顯明,下此日 趨簡易,輕沙流蕩而無法,殊不足觀矣。隸書不可施 於印章,惟崔子玉作篆尚匾,有似隸耳,實非隸也。隸 書結體微方,一一翻篆為之,既不移易位置,又不減 省其畫,纔是書家翹楚。近世如司馬溫公、魏鶴山、熊 與可諸公,以篆法寓諸隸體,最為近古,此後不多見 也。宋儒以楷書有古意者,亦曰隸書。若我朝黃學士 諫「從古正文,其庶幾乎。」於乎!古書謹重如人,端冕佩 玉,危坐拱立,望之而莊敬之心生焉。今書如岸幘褻 裘,利其便安,人狎而悅之。若行草則褰裳縛褲,趫步 而趨矣。使古人復生,而視今之字,必將駭眩而驚歎, 而人顧鮮有知其非者,何邪?又竊怪夫今之學者,眈 嗜懷素、智永諸帖,終歲摹擬,敝精竭神,猶恨其不相 似,而倉史古篆,罔克究焉。何取法乎僧,而藐視聖人 邪?多見其不慎所擇也。古人有言:「寶書須寶德。」有藏 文公《周易本義》真蹟,百金不願易者,亦此意也。大抵 評書者且無問其他,只看寫得合道理乃是。知書者。 若寫「群」字,便要見得「君」字當在上,「羊」字當在下,庶知 尊君之義。若二字並列,則失之甚矣。此之謂不知類。 嘗見吳文定公《跋褚遂良書》云:「書家謂作真字,能寓 篆隸,法則高古。」今觀褚公所書益信。蔡虛齋曰:「天下 之字,人皆知其為聖人所制,而不知實本」於造化所 為精蘊。後敘曰:「六《書》而明,譬若航海有筏,指月在天, 《六經》可無訓詁而自明也。」是皆知本之論,如何後世 專取姿媚以悅人,而不求古人之心,畫而理,晦而道, 厄矣!官也,憫古道之亡,而用心於此,亦已久矣。非敢 立異以違眾也,特據夫理而已。理之所在,是之所必 歸也。方今古學大興,當有「見而好之者,不待求子雲 於後世也。」

隸書部藝文一

《隸勢》
漢·蔡邕

鳥跡之變,乃惟《佐隸》。蠲彼繁文,崇此簡易。厥用既行, 體象有度。奐若星陣,鬱若雲布。其大徑尋,細不容髮, 隨事從宜,靡有常制。或穹窿恢廓,或櫛比鍼列,或砥 繩平直,或蜿蜒繆戾,或長邪角趣,或規旋矩折。修短 相副,異體同勢。奮華輕舉,離而不絕。纎波濃點,錯落 其間。若鐘簴設張,庭燎飛煙。嶄喦崔嵯,高下屬連。似 崇臺重宇,層雲冠山。遠而望之,若飛龍在天;近而察 之,心亂目眩。奇姿譎誕,不可勝原。研桑所不能計,宰 賜所不能言。何草篆之足算,而斯文之未宣。豈體大 之難睹,將祕奧之不傳。聊佇思而詳觀,舉大略而論 旃。

《隸書體》
晉·成公綏

皇頡作文,因物搆思,觀彼鳥跡,遂成文字。燦矣成章, 閱之後嗣。存載道義,綱紀萬事。俗所傳述,實由書記。 時變巧易,古今各異。蟲篆既繁,草稿近偽,適之中庸, 莫尚於隸。規矩有則,用之簡易,隨便適宜。亦有弛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