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47 (1700-1725).djvu/7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以降,古法書廢,遂指八分以為隸,可乎?蓋漢有隸、分, 唐有分、楷,分之不可為隸,猶楷之不可為分也。

《趙宧光金石林緒論》

《九體書》

七曰分隸,八分、散隸合而為之也。篆籀相向成文,分 隸、背隸各分其勢,波折左右,其形連屈鉤連。篆勢有 轉無折,隸筆有折無轉,分則兼之。杜子美聯稱「八分 小篆」,故知八分猶雜篆體,後世因是以小篆為八分 曲說,有以為損大篆十分之二為小篆者。今按小篆 茂密,而大篆簡易,其謬不辨而明。今隸宗匠鍾元常, 八分之省便,而真書之效古者,古隸出於篆,今隸依 乎真。漢孔安國以隸寫籀,謂之「隸古。」唐明皇不喜古 文,凡不合開元文字,謂之「野書。」於是後人罕睹前人 之蹟,一變曰「徒隸」,再變曰「草隸。」人自為之,無論也。上 不足考古,下不合時王。聊合為一說,分不駭俗,隸不 蹈時,以續古今脈絡可耳。然今之真書,多有取是改 作者。若分、隸之波折,真書變而為曲直;若分、隸之起 伏,真書變而為撇拂。鄭樵謂「篆通隸僻,篆巧隸拙」,真 書則猶其流之愈深也。

隸書中一曰「飛白。」篆法將變,正則雜出,燥潤相宜,故 曰「飛白。」後世失傳,飛而不白者似隸,白而不飛者似 篆,皆飛白之流別也。五曰「分隸。」隸法初成,十一蹈但 用筆背,分與篆分途矣。一曰「漢隸」,如鍾元常諸帖之 類,此隸書之最也。一曰唐隸,視漢似古,而體稍不雅, 然法度實備,取裁可也。一曰「徒隸。」六朝諸碑文,多作 此字,絕似童子初執筆不成文者。然時有古色,披沙 揀金,往往見寶,不可盡廢。近代隸書,頗謂淳雅,然皆 倚真書為骨,而遙想漢為之,雖無徒隸之短,並近於 真書,亦其流也。以上五種,通謂之「隸書。」

《徐渭筆道通會》

《學八分書法》

童子至廿四、廿五歲,當學八分。其法先大而後小,當 法唐明皇《泰山碑銘》。書本不古可發初學故錄之《北海相景君碑》 《鴻都石經》《堂邑令費鳳碑陰》。

《李贄疑耀》

《古隸今隸》

書家先有古文,次有《籀文》,籀文即大篆也。次有小篆, 李斯損大篆而為之也。次有隸。秦政時法令繁劇,軍 期嚴迫,大小篆難倅就,乃約之而為隸,以其可施於 徒隸,故曰隸。或云程邈所作。邈故徒隸也。其法簡而 且易,便於佐使,又曰佐書。或又云王次仲所作。李陽 冰曰:「王次仲始作八分,以當時隸字少波勢,乃增之, 因其字方八分,遂以為名。」蕭子良曰:「漢靈帝時,上谷 亦有王次仲,與秦時王次仲同姓名,亦常作八分書。 鍾元常謂之章程書」,此八分書所由始也。蔡文姬曰: 「割程邈字八分,取二分,割李斯小篆二分,取八分,故 名八分。」則與陽冰字方八分之說又異。漢《石經》者,蔡 邕所書,即八分也。元常善八分,有隼「尾波,今《泰山銘》 即此體,是古之隸與八分有波勢無波勢微異,非兩 法也。」程迥曰:「東漢以來碑刻皆用八分書,如程邈書 是也。今見古帖隸書,自是今之小楷。」孫過庭《書譜》謂 元常專精於隸書,伯英尤工於草體,彼之二美,逸少 兼之。過庭所指元常隸書,即今所傳力命、宣示二帖, 是又以真行為隸矣。故蕭子雲啟敕旨,以逸少不及 元常,子敬不及逸少,因此研思,遂悟隸式與過庭之 說相同。歐陽《集古錄跋》,則以隸與八分為一。趙明誠 《金石錄》又云:「隸者,今之楷書,亦曰真書」,是八分也,隸 也楷也,似皆一體也。黃長睿曰:「自秦易篆為隸,漢世 去古不遠,當時正隸之體,尚有篆籀意象。魏、晉以來, 元常」、士季及王世將、逸少、子敬輩始創作小楷,皆遷 就漢隸,運筆結體尚圓而雅淡,其字率扁而弗撱。今 傳世者,若《元常力命》《宣示》二表,世將《上晉元帝》二表, 逸少《曹娥帖》、大令《洛神帖》,雖經摹拓,而古隸典刑具 存。至江右六朝,若謝宣城、蕭挹輩,雖不以書名世,而 其小楷若齊《海陵王志》《開善寺碑》,猶有鍾、「王遺範也。 惟陳、隋間正書,則結字漸尚方而不尚圓,然猶依仿 漢隸一二,唐初亦爾也。及歐陽率更、《虞永興》出,乃易 方為長,以就姿媚,後人競效之。鍾、王楷法彌遠,而漢 隸遺意無復存矣。」是八分與隸及楷,唐以前皆作一 體,唐以後隸與《八分》為一體,而楷遂自為一體矣。故 今之楷,全無隸意,則歐、虞壞之也。余謂今之楷書不 宜謂之「楷」,只宜謂之「今隸」,而漢之隸為古隸可也。

隸書部總論

《唐張懷瓘書斷》

《論八分隸書》

「《八分》者,點畫發動,體骨雄異,作威投戟,騰氣揚波,貴 逸尚奇,探靈索妙,可謂蔡邕為祖,張昶、皇象為子,鍾 繇、索靖為孫。」隸書者,字皆真正曰「真書。」大率真書如 立,行書如行,草書如走,其於舉趣,蓋有殊焉。夫學草、 行,分不一二,天下老幼悉習真書,而罕能至,其最難 也。鍾繇法於大篆,措思神妙,得其古風,亦有不足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