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得而相傳之,乃知諸公之寶愛果然也。古人論《書》云:「一須人品高,二須師法古。」 是書之法,學者習之,固當熟之於手,必先修諸德,以熟之於身。德而熟之於身,書之於手,如是而為書焉,其容止之可觀,進退之可度,隱然自見於毫楮之間,端嚴而不刻,溫厚而難犯,如鄧志弘之論蔡端明,始可以為善書矣。臨池君子其謂然乎。
《書法三昧歌》
執筆之法, 實指虛拳。 運筆之法, 意在筆先。 「八法立勢, 永字精研。 一字體態, 側倚取妍, 仰覆向背, 開合折旋, 垂縮留放, 肥瘦方圓。 畫分篆隸, 鋒別正偏。 藏鋒聚氣, 結構綰牽。」 習與俱化, 心手悠然。 凡茲三昧, 參透幽元。 苟非知者, 不可以傳。
《一下筆》
下筆之初,有折鋒,有搭鋒。凡作字,第一多是折鋒,第 二三字多是搭鋒,承上筆勢故耳。若一字之間右邊 多是折鋒,應在左邊故也。又有平起如隸,藏鋒如篆。 大要折搭多精神,平藏善含蓄,則妙矣。
《二布置》
布置。如「中」字孤單則居中;「龍」字相並,則分左右為二 停;「衝」字則分縱為三停;「雲」字則分上下為二停。凡四 方八面點畫,皆拱中心喉嚨。呼吸字左短口欲上齊, 和扣如「知」字右短口欲下齊。大要先主後賓,承上接 下,左右相應,以大包小,以少附多,大繁則減省,太少 則增益。如此而成一字,自然可觀。謂如「宣」、「尚」、「高」、「向」等 字,須迴展右肩。如「其」「實」、「貝」、「真」等字,則長舒左足;如「月」、 「丹」、「用」、「周」等字,則復峻拔一角;如「見」、「目」、「岡」、「內」等字,則潛 虛半腹。如「無」字四豎,則上開下合;「四」點則上合下開。 如「工」、「並」字畫,則上仰下覆;如《三》字,則上畫仰、中畫平、 下畫覆,與「畺」字同。如《爻》字,則上捺留、下捺放;《茶》字則 上捺放、下捺留。如《并》字,則右縮左垂;「斤」字則右垂左 縮,上下亦然。如字則下,「免」字除二撆。「懸」字則除,系 左點。字,則除上口;「盛」字、則除「成」字中勾如「神」字加 一點。字加一畫,《冊門》字須自立向背,《八州》字皆潛 相矚視。如字或止一畫一點者,須大書以成其獨立 之勢。如「昌」、「呂」「爻」、「棗」等字須上小,《林》《棘》《羽》、「竹」等字須左 促之類,難以枚舉。以此類推,則隨字立意位置,則知 結體之大概矣。
《三運筆》
夫作字之要,下筆須沈著,雖一點一畫之間,皆須三 過其筆,方為法書。蓋一點微如粟米,亦分三過、向背、 俯仰之勢。一字有一字之起止,朝揖、顧盼,一行有一 行之首尾,接下承上之意。此乃古人不傳之妙,宜加 察焉。
點之祖。〈凡點之類倣此〉
點之祖。蹲鴟之勢。此《三過側法》也。起自中,而末鋒 自中出也。點有尖禿斜正,隨字勢而用之。仰三角 點。覆三角點用於勢當仰覆者。「旁三角點」:用於 直波點水。直三角點。直四角點用於。亂 四角點,起於《蘭亭》茂」字,用於「《立、羊》、「羔」、「美」等字。《長鼠 矢點》:用於長吏使更。《短鼠》矢點,用於《夾奚契》。三 往一復點,用於下四點。「向背」點兩旁分八字相向, 與中帶相背立勢。《寬橫波》。促、橫波皆用於下四 點。《急鴈陣》:《緩鴈陣》點「燕然樵」三字外不可用。 順兩對點。用於巫「飛明」等字。拗兩對點用於 「米。」「兆」「率」等字上小字用於「光」「當」;「尚」「堂」等字下小字 用於「示。」「系」等字上八字用於《曾公》,下八字用於「具、只」 垂膽點:用於「宁」字、「穴」字。顧盼點用於「州」字、「心」字。 開三點,用於《系》。斂三點,用於《孚》。橫三點,用於 龍也。
畫之祖:〈凡畫之類倣此〉
畫之祖,一勒法也。狀如算子,便不是書。其法初落筆, 鋒向左急勒,回向右橫過,至末復駐鋒折回,其勢首 尾俱低,中高拱覆舟樣,故曰:勒。常患平、智永、虞世南 上,而鍾、王多用篆法為畫,歐、陽、褚、薛多用隸法為畫。 《祕訣》云:「橫畫須直入筆鋒,豎畫須橫入筆鋒。」此不傳 之樞機也。
《豎畫之祖》。〈凡直落筆倣此〉
《豎畫之祖》。努法也。柳云:「努過直而力敗。」其法初橫 入筆向上行而少駐,復引鋒下行,勢須作凸胸而立, 至末復駐鋒向上,此垂露也。末鋒駐而不收,引而伸 之,此懸針也。大要畫多則分仰覆以別其勢,豎多則 分向背以成其體。「目」字之豎向也,「門」字之豎背也;《川》 字中豎直,左右之豎相背;《冊》字中二豎直,左右之豎 相背;《圖》字六豎相向,皆須分向背,以避鋪算子也, 鉤之祖。〈凡鉤之類倣此〉
《鉤》之祖。趯法也。柳云:趯宜存而勢生。」其法蹲鋒上 出,險勢旁分。然亦須分三體:左如《氏長》字,須長趯以 應右;右如《門丹》字,須長趯以應左;中如「《東乘》字,趯須 朝上。又有棘針短而有力。蠆尾如丁,亭「寧」字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