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終其悟也,麤而不銳,細而能壯,長者不為有餘,短 者不為不足。
《釋真》
筆長不過六寸,捉管不過三寸。真一行二,艸三,指實 掌虛。右軍云:「書弱紙強,筆強紙弱。筆強者弱之,弱者 強之。」遲速虛實,若輪扁斲輪,不疾不徐,得之於心,應 之於手,口所不能言也。拂掠輕重,若浮雲蔽於晴天; 波撇勾截,若微風搖於碧海。氣如奔馬,亦如朵鉤。輕 重出乎心,而妙用應乎手。然且體約八分,勢同章艸, 而各有趣,無問巨細,皆有虛散,其鋒圓毫蕝,按轉易 也。豈真書一體?篆、隸章行八分等,當覆腕上搶掠,毫 下開,牽撇撥䟐,鋒轉行草,稍助指端鉤距轉腕之狀 矣。
《釋行》
行書之體,略同於真,至於頓挫盤礡,若猛獸之搏噬; 進退鉤距,若秋鷹之迅擊。故覆筆搶毫,乃按鋒而直 引其腕,則內旋外拓,而環轉紓結也。旋毫不絕,內轉 鋒也。加以掉筆聯毫,若石璺玉瑕,自然之理。亦如長 空遊絲,容曳而來往;又似蟲網絡壁,勁而復虛。右軍 云:「遊絲斷而能續,皆契以天真,同於輪扁。」羲之又曰: 「每作一點畫,皆懸管掉之,令其鋒開,自然勁健。」
《釋艸》
艸,即縱心奔放,覆腕轉蹙,懸管聚鋒,柔毫外拓,左為 外,右為內伏,連卷收攬,吐納內轉藏鋒也。既如舞袖, 揮拂而縈紆,又若垂藤,樛盤而繚繞,蹙旋轉鋒,亦如 騰猿過樹,逸虯得水,輕兵追鹵,烈火燎原。或體雄而 不可抑,或勢逸而不可止,縱使狂逸,不違筆意也。羲 之云:「透嵩華兮不高,踰懸壑兮能越。」或連或絕,如花 亂飛,若雄若強,逸意而不相副,亦何益矣。但先緩引 興,心逸自急也。仍接鋒而取興,興盡即已,又生𢳇鋒。 任毫端之奇,象兔絲之縈結,轉剔刓角,多鉤篆體,或 如蛇形,或如兵陣。故兵無常陣,字無常體矣。謂如水 火,勢多不定,故云「字無常定」也。
《契妙》
欲書之時,當「收視反聽,絕慮凝神,心正氣和,則契於 妙。心神不正,書則攲斜;志氣不和,字即顛仆,同魯廟 之器。虛則攲,滿則覆,中則正」,正者,沖和之謂也。然字 雖有質,跡本無為,稟陰陽而動靜,體萬物以成形,達 性通變,其常不主。故知書道元妙,必資神遇,不可以 力求也,必須心悟,不可以目取也。字形者,如目之視 也。為目有止障,明執字體,既有質滯,為目所視,遠近 不同。如水在方圓,豈由乎水?且筆妙喻水,方圓喻字, 所視則同,遠近則異,故明執字體也。字有態度,心之 輔也,心悟非心,合於妙也。且如鑄銅為鏡,非匠者之 明;假筆轉心,非毫端之妙。必在澄心運思,至微至妙 之間。神應思徹,又同鼓瑟,輪音妙響,隨意而生;握管 使鋒,逸態逐毫而應。學者心悟於至道,則書契於無 為。苟涉浮華,終懵於斯理也。
《張彥遠法書要錄》
《梁庾元威論書》
所學正書,宜以殷鈞、范懷約為主,方正循紀,修短合 度;所學草書,宜以張融、王僧虔為則,體用得法,意氣 有餘,章表牋書,於斯足矣。夫才能則關性分,耽嗜殊 妨大業。但令緊快分明,屬辭流便,字不須體,語輒投 聲。若以己巳莫分,東柬相亂,則兩王妙跡,二陸高才, 頃來非所用也。王延之有言曰:「勿欺數行尺牘,即表」 三種人身,豈非一者學書得法,二者作字得體,三者 輕重得宜,意謂猶須言無虛出,斯則善矣。余見學阮 研書者,不得其骨力婉媚,唯學攣拳委盡;學薄紹之 書者,不得其批研淵微,徒自經營嶮急,晚途別法,貪 省愛異,濃頭纎尾,斷腰頓足,一八相似,十小難分,屈 等如勻,變前為草。咸言祖述王蕭,無「妨日有訛謬。」「星 不從生,籍不從來。許慎門徒,居然嗢噱,衛恆弟子,寧 不傷嗟,詿誤眾家,豈宜改習?」
《唐太宗論書》
太宗嘗謂朝臣曰:「書學小道,初非急務,時或留心,猶 勝棄日。凡諸藝業,未有學而不得者也,病在心力懈 怠,不能專精耳。朕少時為公子,頻遭陣敵,義旗之始, 乃平寇亂,執金鼓必有指揮,觀其陣即知強弱。以吾 弱對其強,以吾強對其弱。敵犯吾弱,追奔不踰百數 十步,吾擊其弱,必突過其陣,自背而返擊之無不大 潰。」多用此制勝,朕思得其理深也。今吾臨古人之書, 殊不學其形勢,惟在求其骨力,而形勢自生耳。吾之 所為,皆先作意,是以果能成也。
《徐浩論書》
周官內史,教國子六書,書之源流,其來尚矣。程邈變 隸體,邯鄲傳楷法,事則朴略,未有功能。厥後鍾善真 書,張稱草聖,右軍行法,小令破體,皆一時之妙,近古 蕭永、歐、虞,頗傳筆勢。褚、薛已降,自鄶不譏矣。然人謂 虞得其筋,褚得其肉,歐得其骨,當矣。夫鷹隼乏彩而 翰飛戾天,骨勁而氣猛也;翬翟備色而翱翔百步,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