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5 (1700-1725).djvu/10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者,並隸名太學。外州隨所在官學隸名。

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唐會要》,「會昌五年正月 制公卿百官子弟及京畿之士,業明經、進士者,隸名 太學;外郡寓學者,隸所在官學。」

懿宗咸通 年劉允章奏請群臣輸光學錢以修學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劉允章傳咸通中允章為禮部侍郎改國子祭酒建言群臣輸光學錢治庠

序「宰相五萬,節度使四萬,刺史萬。」詔可。

昭宗大順元年二月詔諸道觀察使及文吏人等助修學校

按《唐書昭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大順元年二 月詔曰:「有國之規,無先學校;理官之要,莫尚儒宗。故 前王設塾庠,陳齒胄,所以敷揚至道,弘闡大猷者也。 國學自朝廷喪亂以來,棟宇摧殘之後,歲月斯久,榛 蕪可知。宜令諸道觀察使刺史與賓幕州縣文吏等, 同於俸料內量力分抽,以助修葺。」孔緯為相,兼國子 祭酒。昭宗大順元年二月,緯奏:「文宣王祠廟經兵火 焚毀,有司釋奠無所。請內外文臣各于本官料錢上 每一緡抽十文,助修國學。」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