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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5 (1700-1725).djvu/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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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德之光。聲實同和,文以均節,化調其俗,物性其情。 故臨經釋奠,煥乎炳發。道喪世屯,學落年永,獄訟微 衰息之術,百姓忘退素之方。今息警夷嶂,恬波河渚, 棧山航海,鄉風慕義,化民成俗,茲時篤矣。來歲可修 葺庠序,旌延國冑』。」

明帝泰始六年立總明觀

按《南史明帝本紀》,「泰始六年九月戊寅,立總明觀,徵 學士以充之。置東觀祭酒,訪舉各一人,舉士二十人, 分為儒、道、文、史、陰、陽五部。」學言陰陽者,遂無其人。 按《南齊書百官志》,「泰始六年以國學廢,初置總明觀 元儒、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各十人。」

南齊

高帝建元四年詔立國學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建元四年春正月壬戌,詔曰:『夫 膠庠之典,彝倫攸先,所以招振才端,啟發性緒,弘字 黎氓,納之軌義。是故五禮之跡可傳,六樂之容不泯。 朕自膺曆受圖,志闡經訓,且有司群僚,奏議咸集,蓋 以戎車時警,文教未宣,思樂泮宮,永言多慨。今關燧 無虞,時和歲稔,遠邇同風,華夷慕義,便可式遵前准, 修建斆學,精選儒官,廣延國冑』。」 按《禮志》:「四年正月, 詔立國學,置學生百五十人。其有位樂入者五十人。 生年十五以上,二十以還,取王公以下至三將、著作 郎、廷尉正、太子舍人、領護諸府司馬諮議經除敕者、 諸州別駕治中等見居官及罷散者子孫,悉取家去 都二千里為限。」太祖崩乃止。 按《百官志》:建元四年。 有司奏置國學。其夏國諱廢學。有司奏省助教以下。

按《崔祖思傳》:「祖思為相國從事中郎,遷齊國內史。」

建元元年,轉長兼給事黃門侍郎。上初即位,祖思啟 陳政事曰:「《禮誥》者,人倫之襟冕,帝王之樞柄。自古開 物成務,必以教學為先。世不習學,民罔志義,悖競因 斯而興,禍亂是焉而作。故篤俗昌治,莫先道教,不得 以夷禍革慮,儉泰移業。今無員之官,空受祿力,三載 無考績之效,九年闕登黜之序。國儲以之虛匱,民力」 為之凋散。能否無章,涇渭混流。宜太廟之南,引修文 序,司農以北,廣開武校。臺州列國,限外之職,問其所 樂,依方課習,各盡其能,月供僮幹,如先充給。若有廢 墮,遣還故郡。殊經奇藝,待以不次。士修其業,必有異 等,民識其利,能無勉勵。 按《張緒傳》,「四年,初立國學, 以緒為太常卿,領國子祭酒。」

武帝永明三年正月詔選學官延胄子凡置生二百人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永明三年正月辛卯,詔曰:《春秋 國語》云:『生民之有學校,猶樹木之有枝葉。果行育德, 咸必由茲。在昔開運,光宅華夏,方弘典謨,克隆教思, 命彼有司,崇建庠塾。甫就經始,仍離屯故,仰瞻徽猷, 歲月彌遠。今遐邇一體,車軌同文,宜高選學官,廣延 冑子』。」 按《禮志》,「正月詔立學,創立堂宇,召公卿子弟, 下」及員外郎之引,凡置生二百人。其年秋中,悉集。有 司奏:「宋元嘉舊事,學生到,先釋奠先聖、先師,禮又有 釋菜。未詳今當行何禮,用何樂及《禮器》。」尚書令王儉 議:「《周禮》『春入學,舍菜合舞』。《記》云:『始教皮弁祭菜,示敬 道也』。又云:『始入學必祭先聖、先師』。中朝以來,釋菜禮 廢。今之所行,釋奠而已。金石俎豆,皆無」明文,方之七 廟則輕,比之五禮則重。陸納車引謂宣尼廟宜依亭 侯之爵,范甯欲依周公之廟,用王者儀;范宣謂當其 為師則不臣之,釋奠日,備帝王禮樂,此則車、陸失於 過輕,二范傷於大重。《喻希》云:「若至王者自設禮樂,則 肆賞於至敬之所;若欲嘉美先師,則所況非備。」尋其 此說,守附情理。皇朝屈尊弘教,待以師資,引同上公, 即事惟允。元嘉立學,裴松之議,應舞六佾,以郊樂未 具,故權奏登歌。今金石已備,宜設軒縣之樂,六佾之 舞,牲牢器用,悉依上公。其冬,皇太子講《孝經》,親臨釋 奠,車駕幸聽。

按《南史王儉傳》:「永明三年,領國子祭洒。宋時國學頹 廢,未暇修復。宋明帝泰始六年,置總明觀以集學士, 或謂之東觀。置東觀祭酒一人,總明訪舉郎二人,儒 元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十人,其餘令史以下各有差。 是歲,以國學既立,省總明觀於儉宅,開學士館,以總 明四部書充之。」

按《文獻通考》:「自宋世祖好文章,士大夫悉以文章相 尚,無以專經為業者。王儉少好禮樂及《春秋》言論造 次必於儒者,由是衣冠翕然,更尚儒術。儉十日一還 學,監試諸生,巾卷在庭,劍衛令史儀容甚盛,作解散 髻,斜插簪,朝野慕之,相與倣傚。令國子生單衣角巾, 執經代手版。」

明帝建武四年春正月詔立學

按《南齊書明帝本紀》,「建武四年春正月庚午,大赦。詔 曰:『嘉肴停俎,定方旨於必甘;良玉在攻,表珪璋於既 就。是以陶鈞萬品,務本為先;經緯九區,學斆為大。往 因時康,崇建庠序,屯虞薦有,權從省廢,謳誦寂寥,倏 移年稔,永言古昔,無忘旰昃。今華夏乂安,要荒慕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