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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5 (1700-1725).djvu/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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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經通之士。又置集賢院,招集學者,校選募儒士及 博涉著實之流。」

開元七年,詔:「州縣學通一經、有文辭史學者,入四門 學為俊士。諸州貢舉不第,願入者聽。」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七年,令弘文、崇 文國子生季一朝參,及注《老子道德經》成,詔天下家 藏其書。又敕州縣學生年二十五以下,八品子若庶 人二十一以下,通一經及未通經而聰悟有文辭史 學者,入四門學為俊士。即諸州貢舉、省試不第,願入 學者亦聽。」

按《舊唐書禮儀志》:「開元七年十月戊寅,皇太子詣國 學行齒冑之禮。」

開元八年,司業李元瓘請學生兼習《周禮》《儀禮》《公、糓》 四經,從之。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通志》,開元八年七月,國 子司業李元瓘上言:「《三禮》《三傳》及《毛詩》《尚書》《周易》等, 並聖賢微旨,生人教業,必事資經遠,則斯道不墜。今 明經所習,務在出身,咸以《禮記》文少,人皆競讀。《周禮》 經邦之軌則,禮儀莊敬之楷模。《公羊》《穀梁》歷代崇習。 今兩監及州縣以獨學無友,《四經》殆絕,事資訓誘,不 可因循。其學生請停,各量配作業。并貢人參試之日, 習《周禮》《儀禮》《公羊》《穀梁》,並請帖十通五,許其入第,以 此開勸。即望四海均習,九經該備。」從之。

開元十七年,祭酒楊瑒言:「學徒擢用甚少,非設學意。」 帝然之。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楊瑒為國子 祭酒,開元十七年三月上言曰:「太學者,教人務禮樂, 敦《詩》《書》也。古制,卿大夫子弟及諸侯歲貢小學之異 者咸造焉,故曰十五入大學,學先聖禮樂,而知朝廷 君臣之禮。班以品類,分以師長,三德以訓之,四教以 睦之。人既知勸,且務通經,學成業著,然後爵命加焉。 以之效職,則知禮節,以之蒞人,使識廉讓,則《棫樸》之 詠興也。伏聞承前之例,監司每年應舉者嘗有千數, 簡試取其尤精上者不過二三百人,省司重試,但經 明行修,即與擢第,不限其數。自數年以來,省司定限, 天下明經、進士及第,每年不過百人,兩監惟得一二 十人。若嘗以此數而取,臣恐三千學徒,虛費官廩;兩 監博士,濫靡天祿。」臣竊見流外、入仕諸色出身,每歲 尚二千餘人,方於明經進士,多十餘倍。自然服勤道 業之士,不及胥吏浮虛之徒,以其效官,豈識禮義。國 家大啟庠序,廣置教道,厚之以政始,訓之以士先,豈 徒然哉?將有以也。陛下設學校,務以勸進之;有司為 限約,務以黜退之。臣之「微誠,實所未曉。臣伏見承前 以來,制舉遁跡丘園、孝悌力田者,或試《時務策》一道, 或通一經,粗明文義,即放出身,亦有與官者,此國家 恐其遺才。至於明經、進士,服道日久,請益無倦,經策 既廣,文辭極難,監司課試,十已退其八九,考功及第, 十又不收其一二。若長以為限,恐儒風漸墜,小道將 興。若以出身人多,應須諸色都減,豈在獨抑明經、進 士也。」元宗甚然之。

開元二十年,天下置「崇元學官生。」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開元二 十年正月己丑,詔兩京及諸州各置元元皇帝廟一 所,并置崇元學,其生徒令習《道德經》及《莊子》《列子》《文 子》等,每年准明經例舉送。兩京崇元學各置博士、助 教,又置學生一百員。」

開元二十一年,敕「州縣學生簡充四門生及下第人 入學之制。」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開元二十一 年敕諸州縣學生年二十五以下、八品、九品子若庶 人,並年二十以下。通一經以上及未通經。精神聰悟。 有文詞史學者,每年銓量舉送所司簡試,聽入四門 學充俊士。即諸州人省試不第。情願入學者聽。國子 監所管學生。尚書省補州縣學生。州縣長官補諸州 縣」學生,習正業之外,仍兼習《吉凶禮》。公私有禮事處, 令示儀式,餘皆不得輒使。諸百姓任立私學,其欲寄 州縣受業者亦聽。

開元二十二年,復詔「監生赴學。」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二十二年四 月「詔曰。風化之本。其在庠序。去秋不熟生徒。暫令就 舍。講習之地,安可久閑。其兩監生在外者。即宜赴學。」 開元二十六年,詔置鄉學。令鄉貢謁先師于學宮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二十 六年春正月,諸鄉貢每年令就國子監謁先師。 按 《禮儀志》,開元二十六年正月,敕諸州鄉貢見訖,令引 就國子監謁先師,學官為之開講,質問疑義。有司設 食,弘文、崇文兩館學生及監內得舉人亦聽預焉。 按《通志》:二十六年正月赦文,「天下州縣,每一鄉之內 里別各置一學,仍擇師資,令其教授。」

開元二十九年,始置「崇元學。」

按《唐書元宗本紀》:二十九年五月「庚戌,求明《道德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