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又歷一考,陞路教授、教授之上。各省設提舉二 員,正提舉,從五品,副提舉,從七品。提舉凡學校之事, 後改直學,考滿為州吏,例以下第舉人充正長,備榜 舉人充諭錄,有薦舉者亦參用之。自京學及州縣學 以及書院,凡生徒之肄業於是者,守令舉薦之,臺憲 考覈之,或用為教官,或取為吏屬,往往人材輩出矣。 按《續文獻通考》:「二十八年,司業司上諸路所設學校, 凡二萬一千三百餘」〈按本紀載此事於二十五年司農上言諸路學校已至二萬四
千四百餘至此,司業上言,豈反減歟?姑存之以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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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元二十九年,設雲南諸路學,置「蒙古國學祭酒等 官。」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九年四月辛卯。設雲南諸路 學校,其教官以蜀士充。」按《百官志》:「蒙古國子監。至 元二十九年准漢人國學例,置祭酒、司業、監丞。」
成宗元貞元年增置蒙古學正
按《元史成宗本紀》:「元貞元年三月壬戌,增置蒙古學 正,以各道肅政廉訪司領之。」
大德元年五月詔各省止存儒學提舉司一餘悉罷之
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大德四年,添學官一員,生員從翰林考試。
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按《選舉志》,「四年添設學正 一員,上自國學,下及州縣,舉生員高等,從翰林考試, 凡學官譯史,取以充焉。」
大德五年冬十月,復定生員額數。
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按《選舉志》:「五年冬十月又 定生員,散府二十人,上中州十五人,下州十人。」 大德八年二月增置國子生,十二月始定貢額 按《元史成宗本紀》,「八年二月丙戌增置國子生二百 員,選宿衛大臣子孫充之。」按《選舉志》:八年冬十二 月始定國子生,蒙古、色目、漢人三歲各貢一人。 大德十年營國子學,增廩膳生,復定貢額,又定生員 額。
按《元史成宗本紀》,「十年春正月營國子學於文宣王 廟西偏。」按《選舉志》:十年春二月,增生員廩膳,通前 三十員為六十員。冬閏十月,國子學定蒙古、色目、漢 人生員二百人,三年各貢二人。
按:《續文獻通考》:「十年,又定生員,散府二十人,上、中州 十五人,下州十人。」
武宗至大元年成國子監學
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元年五月「『丁卯,御史臺臣言, 成宗朝建國子監學,迄今未成,皇太子請畢其功』。制 可。」
至大二年,擇衛士子弟充「國學生」,定伴讀員。
按《元史武宗本紀》。「十一月丁未。擇衛士子弟充國子 學生。」按《選舉志》。「武宗至大二年,定伴讀員四十人, 以在籍上名生員學問優長者補之。」
至大四年正月,仁宗即位,命中書平章李孟領國子 監學,又定生員額,立試貢法。
按《元史仁宗本紀》,四年二月,命中書平章李孟領國 子監學,諭之曰:「學校人才所自出,卿等宜數詣國學 課試諸生,勉其德業。」夏四月辛酉,敕國子監師儒之 職,有才德者不拘品級,雖布衣亦選用。閏七月己未, 詔諭省臣曰:「國子學世祖皇帝深所注意。如平章不 忽木等皆蒙古人而教以成才。朕今親定國子生額」 為三百人,仍增陪堂生二十人,通一經者以次補伴 讀,著為定式。按《選舉志》:「四年秋閏七月,定生員額 二百人。冬十二月,復立國子學試貢法,蒙古授官六 品,色目正七品,漢人從七品。試蒙古生之法宜從寬, 色目生宜稍加密,漢人生則全科場之制。」
仁宗皇慶元年二月丁卯朔徙大都路學所置周宣王石鼓於國子監又詔勉勵學校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皇慶二年,置遼陽儒學提舉,命御史檢察,監學官建 崇文閣。
按《元史仁宗本紀》:「二年春正月己未,置遼陽行省儒 學提舉司。二月,命張珪綱領國子學。六月辛未,以參 知政事許思敬綱領國子學。壬午,命監察御史、檢察 監學官,考其殿最。甲申,建崇文閣于國子監。」
延祐元年復立回回國子監
按《元史仁宗本紀》,「元年三月辛亥,命參知政事趙世 延綱領國子學。」四月立回回國子監按《選舉志》:「元 年四月,復置回回國子監,設監官,以其文字便於關 防,取會數目,令依舊制,篤意領教。」
延祐二年秋八月,增生員及陪堂生。更定國子學試 貢法。冬十月,復增生員五十人。
按《元史仁宗本紀》,「二年八月壬寅,增國子生百員,歲 貢伴讀四員。」按《選舉志》:「二年秋八月,增置生員百 人,陪堂生二十人。用集賢學士趙孟頫、禮部尚書元 明善等所議,國子學貢試之法更定之,一曰陞齋等 第,六齋東西相向,下兩齋,左曰游藝,右曰依仁,凡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