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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6 (1700-1725).djvu/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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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十五卷目錄

 學校部彙考九

  明二成祖永樂十四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六則 英宗正統十五則 代宗

  景泰五則 英宗天順四則 憲宗成化十六則

選舉典第十五卷

學校部彙考九

明二

成祖永樂元年許遠邊土司生員選貢設北京國子監順天府學雲南楚雄學

按:《明會典》:「永樂元年,令廣西、湖廣、四川土官衙門生 員,照雲南例選貢。」

按《大政紀》:「永樂元年二月庚戌,設北京國子監。五月 辛卯,以大興縣學為順天府學,革大興、宛平二縣學。 八月,設雲南楚雄縣學。」

永樂二年,定歲貢到部之期。增廣生入學已久,不能 行文者充吏。又建外國王子書房。

按:《明會典》:「二年,令歲貢直隸、浙江、河南限正月到部, 山東、山西、陝西、湖廣、福建、江西限二月,四川、廣西、廣 東限三月。」又令增廣生員入學十年。若年二十之 上,魯鈍不能行文者,充吏。

按《名山藏》:二年二月禮部引奏北方歲貢生員,入學 十年,考不中式者,當充吏。上曰:「人心志舒泰,衣食溫 飽,乃能進於學問。北方三四年中,飛芻輓粟之艱,兵 戈風塵之苦,無怪業荒,可令還補廢學年數,而後再 試之。」

按《續文獻通考》:「二年,琉球中山王從子三五良亹等 九人以謝恩至京,奏請入監,給賜一如洪武中故事; 令工部建王子書房」於監前以處焉。雲南土官生張 文禮等入監者二十八人。四川天全六番招討使高 敬謙來朝,亦遣其子虎入監。是後滇、蜀土夷官民生 入監多或至六、七十人。

永樂三年令起取人匠。內生員亦送入府學。又申明 國學舊規。

按《明會典》三年,令起取人匠,內有生員,照例送應天 府學。又申明師生每日清晨陞堂,行恭揖禮畢方 退。晚亦如之。生員會食肄業,毋得出外遊蕩。

按《大政紀》:永樂三年正月丙辰,國子祭酒胡儼請申 明洪武中所定學規,從之。上曰:「此其條約耳。為師範 者,當務正己以先之,講學漸摩,以養其心,淑其身,此 為切要法,勉之。」八月己巳,諭禮部,申明國子監洪武 舊規,俾師教無闕,士學有成,庶幾國家得賢才之用。 按《春明夢餘錄》:三年諭禮部,申明國學洪武舊規,俾 「師教無闕,士學有成,庶幾國家得賢才之用。」時以內 閣胡儼為祭酒。儼,南昌人,以舉人授華亭教諭,薦知 桐城,入為簡討,入閣,以其學行堪為師表。出為祭酒, 率以身教,士心翕然向慕。上北征,以祭酒掌翰林院 事,太子賓客致仕。自處澹薄,衣食僅足,方岳重臣,俱 待以師禮。

永樂五年,建鎮南州學。

按《大政紀》,永樂五年正月己亥,雲南鎮南州奏,「洪武 中有命建學,時以民力未敷,暫聚徒訓於城隍廟,因 循已久,今請別建學舍。從之。」

永樂六年,敕天下修學校。

按《名山藏》,六年十月,臨淮縣及靖州高要、靈山二縣, 皆言廟學當修。上曰:「此政首也。工部其即日下有司, 且通行之天下。」

《永樂》八年,議定歲貢額數,賜琉球監生衣服。

按:《明會典》:「八年令:凡州縣戶不及五里者,州一年,縣 二年,各貢一人。」

按《大政紀》:永樂八年六月庚子,琉球國官生模都古 等三人入國子監受學,皇太子命賜巾衣、靴、絛褥、帳 具。七月乙亥,禮部啟議,凡州縣戶不及五百者,州一 年,縣二年,各貢生徒一人。皇太子從之。湖廣興山知 縣秦鳳言:「天下都邑,民數不同,多者不下萬戶,寡者 僅一二百戶,歲貢生員,宜有差等。」故議之。十一月癸 未,賜國子監琉球等處生李傑并從人冬衣靴襪。禮 部尚書呂震曰:「昔唐太宗興學校,新羅、百濟皆遣子 入學。當時僅聞給廩膳,未若今日賚與周備也。陛下 盛德,前古未有。」上曰:「遠方慕中國禮義,故遣子入學。 必足於衣食,然後樂學。太祖高皇帝命資給之,著於 《令典》。所謂曲成萬物而不遺者,朕安得違之。」

永樂九年,增置北監官員。琉球遣子來學,設茂州學 按《大政紀》:永樂九年二月癸巳,北京國子監言,「生徒 增益,請如南京國子監例,置博士、助教、學正、學錄、掌 饌官員。」從之。琉球國中山王思紹遣王相之子懷德 寨官子祖魯右入國子監受學。五月甲戌,設四川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