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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7 (1700-1725).djv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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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以明衣牲牢,著為令,遂無有非之者。今夔四縣,歲釋

奠費十六萬,舉天下「州縣歲凡費四千萬,適資三獻 官飾衣裳,飴妻子,於學無補也。請下禮官博士議,罷 天下州縣牲牢衣幣,春秋祭如開元時,籍其資半𢌿 所隸州,使增學校。舉半歸太學,猶不下萬計,可以營 學室,具器用,豐餐食,增掌故,以備使令。儒官各加稍 食,州縣進士皆立程督,則貞觀之風,粲然可復。」當時 不用其言。

蘇軾《潮州韓文公廟碑》:「始潮人未知學,公命進士趙 德為之師,自是潮之士皆篤於文行,延及齊民,至于 今號稱《易》治。」

獨孤及《福州都督府新學碑銘》:「閩中無儒,學流成公, 至而俗易。家有洙、泗,戶有鄒、魯。」

《十國春秋?後蜀毋昭裔傳》:「自唐末以來,學校廢絕。昭 裔出私財,營學宮,立黌舍,且請後主鏤版印九經,由 是文學復盛。又令門人句中正、孫逢吉書《文選》《初學 記》《白氏六帖》,刻版行之。」

《南漢烈祖世家》:「乾亨四年春三月,帝從兵部侍郎楊 洞潛之請,始立學校,置選部貢舉,放進士明經十餘 人,如唐故事,歲以為常。」

《續文獻通考》:「遼咸雍時,太公鼎為良鄉令,省徭役,務 農桑,建孔子廟學部民服其化。」

太康時,耶律孟簡為高州觀察使,修學校,招生徒以 「《循吏》著。」

《玉海》:「太平興國八年正月,詔以國子監贊九十四首、 武成廟贊七十五首付監鏤板。」即太祖朝所製,判監 陳鄂書。

《宋史孔維傳》:「維嘗建議乞廣太學,上以侵壞民舍,不 許。」

《崔頌傳》:「頌初判國子監,會重修國學及武成王廟,命 頌總領其事。」

《卻掃編》:五代之亂,天下無復學校。皇朝受命,方削平 四方,故於庠序之事亦未暇及。宋城富人曹誠者,獨 首捐私錢,建書院城中,前廟後堂,旁列齋舍凡百餘 區。既成,邀楚丘戚先生主之。先生名同文,生唐天祐 中,歷五代入本朝,皆不仕,以文學行義為學者師。及 是四方之士爭趨之,曹氏益復買田市書以待來者。 先生乃制為《學規》,凡課試講肄、勸督懲賞,莫不有法, 寧親歸沐,與親戚還往,莫不有時,而皆曲盡人情,故 士尢樂從焉,由此書院日以寖盛。事聞京師,有詔賜 名應天府書院。先生沒,門人私諡為「正素先生。」其子 綸,復以儒學顯,歷事太宗、真宗兩朝,官至樞密直學 士。先生之規,後傳于時。及建太學,詔取以參定學制, 予幼時猶及見之。「書院」,即今之國子監也。

《宋史邢昺傳》:昺為國子監丞,專講學之任,後遷工部 侍郎,兼國子祭酒學士。景德二年,上幸國子監,閱庫 書,問昺經版幾何。昺言:「板本大備,士庶家皆有之,斯 乃儒者逢辰之幸也。」上喜曰:「國家雖尚儒術,非四方 無事,何以及此。」上又訪以學館故事,有未振舉者,昺 不能有所建明。先是,印書所裁餘紙,鬻以供監中雜 用。昺請歸之三司,以裨國用。自是監學公費不給,講 官亦厭其寥落。上方興起道術,又令昺與張維、杜鎬、 孫奭舉經術該博、德行端良者,以廣學員。

《謝絳傳》:「絳字希深,判禮院,知鄧州,卒。絳以文學知名 一時,為人修潔醞藉,所至大興學舍。嘗請諸郡立學, 在河南修國子學教諸生,自遠而至者數百人。」 《祖無擇傳》:「無擇知袁州,自慶曆詔天下立學十年間, 其敝徒文」請幫助識別此字。《無命》教之實無擇。首建學官置生徒,郡 國弦誦之風由此始。

《葉清臣傳》:「清臣改鹽鐵判官,上言請興太學,選置博 士,許公卿大臣子弟補學生。」

《晏殊傳》:「殊知宣州數月,改應天府,延范仲淹以教生 徒。自五代以來,天下學校廢,興學自殊始。」

《滕宗諒傳》:「宗諒歷左司諫,坐言宮禁事不實,降尚書 祠部員外郎,知信州。後徙知湖州,復徙岳州,稍遷蘇 州,卒。宗諒尚氣,倜儻自任,好施與,及卒,無餘財。所莅 州喜建學,而湖州最盛,學者傾江淮間。」

《畢士安傳》:「士安子仲衍,以蔭為陽翟主簿。」張昇,縣人 也,方鎮許請于朝,欲興鄉校,既具材計工,又聽民自 以其力輸助。邑子馬宏以口舌橫閭里,謾謂諸豪曰: 「張公興學,而縣令乃因以取諸民,由十百而至千萬 未已也,君將不堪。誠捐百金予我,我能止役。」豪信其 能,予百金。宏即詣府宣言,縣吏盡私為學之費,又將 賦于民。昇果疑焉,敕縣且止,又揭其事于道。令欲上 疏辯,仲衍曰:「無益也。不如取宏治之,不辯自直矣。」會 攝縣事,即逮捕驗治,五日得其奸,言于昇,流宏鄧州, 一縣相賀。

《范純祐傳》:「純祐字天成,性英悟自得,尚節行,方十歲, 能讀諸書,為文章籍籍有名稱。父仲淹守蘇州,首建 郡學,聘胡瑗為師。瑗立學規良密,生徒數百,多不率 教,仲淹患之。純祐尚未冠,輒自入學,齒諸生之末,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