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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7 (1700-1725).djvu/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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晳而瘠;五曰《原隰》,其動物宜;臝物,其植物宜;藂物,其 民豐肉而庳。」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

訂義按:風土所生,山川所孕,剛柔輕重緩急,隨地之宜,習俗不能不異,性情不能不偏。既曰因其常則不易其俗可也,又曰「施十有二教」,何哉?自昔聖人以吾之教,乘民之俗,以吾之理,濟俗之偏,順其所安而為之節文焉,因其所性而為之導達焉。若陳、楚之信巫重祀,因而教之以祀禮,則俗無淫祀矣。秦之專尚勇力,因而教以陽禮,則俗不鬥狠矣。衛之俗溺于淫,因以陰禮教親,則民自不怨。魏之俗簡于恩,因以樂教和,則民自不乖。侈詐者導之以辨等之儀,輕薄者示之以教安之道,椎剽者裁之以由中,棄背者誓之以相恤。由其有奢褊之風,則以度而教之節;順其有稼穡之風,則以世事而教能,《王制》所謂「一道德以同風」者,推其本實在乎此。

一曰「以祀禮教敬」,則民不苟。

賈氏曰:「祭祀所以追養繼孝,事死如事生,死者尚敬,則生事其親不苟且也。」

二曰「以陽禮教讓」,則民不爭。

鄭鍔曰:「《陽禮》,鄉飲酒之禮也,以遜為主,設賓主以象天地,立三賓以象三光,三揖而後至階,三遜而後升,遜之三也,象月之三日而成魄也,所以致尊遜也。彼知是禮尊其所遜之人,安敢有爭競之心哉?」

三曰「以陰禮教親,則民不怨。」

王昭禹曰:「《陰禮》則昏姻之類,以其為內事,故謂之《陰禮》。男子生而願為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先王之教使民樂所願而已。男女以正,昏姻以時,孰有怨哉?」

四曰「以樂禮教和,則民不乖」;

楊氏曰:「律,大小之稱;比,終始之序,以象事行,使親疏、貴賤、長幼、男女之理,皆形見于樂,則樂自有其禮矣。無相奪倫,所以教和也。故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鄉黨族里之中,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

五曰「以儀辨等」,則民不越。

劉執中曰:「五禮之儀所以辨上下、定民志也,故尊卑之儀立則臣不敢僭于其君,親疏之儀立,則子不敢違于其父,長幼之儀立則弟不敢陵于其兄,夫婦之儀立則男女不敢亂于其守。」

六曰:「以俗教安,則民不愉。」

鄭康成曰:「俗謂土地所生習也,愉謂朝不謀夕。」 王昭禹曰:「生于陵者安于陵,長于水者安于水,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凡習而安焉之謂俗,先王亦各因其所宜而教之使安焉,則民各從其所願而無苟且幸免之意,偷薄之患無自作矣。」

七曰「以刑教中,則民不虣。」

鄭鍔曰:「民之所以肆其凶暴以災害其里閭、親族之間者,以其不知自歸乎中道也。以刑而教之,示以五刑之禁,以警其所行之不中,則安敢為凶虣之行哉?」

八曰「以誓教恤」,則民不怠。

黃氏曰:「祭祀有誓,軍旅有誓。恤,憂也,使憂其事也。」 鄭鍔曰:「民之所以倦怠不勤,視人危難,不趨赴而救之者,以不知恤困之道也。必以誓而教之,設為誓戒之辭,訓以鄉黨之義,使之患難必相救,疾病必相扶持,出入必相友,守望必相助,死生不背負,彼時患難之際,被髮纓冠而往救之矣,安敢有怠惰之心哉?」

九曰「以度教節,則民知足。」

鄭康成曰:「度謂宮室、車服之制。」 王昭禹曰:「以度教節則衣服有制,械用有宜,貴有常,尊賤有等威,民皆安分而無覬覦之患,所以知足也。」

十曰「以世事教能,則民不失職。」

鄭康成曰:「世事謂士、農、工、商之事 。」 賈氏曰:「《齊語》管仲云:『士之子常為士,工之子常為工,商之子常為商,農之子常為農,少而習焉,其心安焉』。是世事也。父祖所為之業,子孫述而行之,不失本職。」

十有一曰「以賢制爵」,則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祿」, 則民興功。

鄭康成曰:「庸,功也 。」 鄭鍔曰:「賢有大小,爵有尊卑。以賢而制爵,則賢之大者其爵尊,賢之小者其爵卑。爵當乎賢,民知以賢而得爵,豈不謹修厥德歟?庸有大小,祿有厚薄。以庸而制祿,則庸之大者其祿厚,庸之小者其祿薄。祿當乎庸。民知以庸而得祿,豈不勉興厥功歟?制之得宜,則在上之人而已。」 十事皆言教,二者不言教,蓋示以教之之意,非教而實教之也。說者謂《司士》以德詔爵,以功詔祿,此以制為言,何也?蓋詔,告也。群臣已有是德是功,宜得是爵是祿,以言詔上而已。若夫教民之道,隨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