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小民。但且申明憲綱。勿因科令。加虐羸弱。」 永元十二年三月。賜三老、孝悌、力田爵。人三級。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殤帝元興元年十二月即位賜三老孝悌力田爵人三級
按:《後漢書殤帝本紀》云云。
安帝永初元年詔明申舊令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永初元年九月「庚午,詔三公明 申舊令,禁奢侈無作浮巧之物,殫財厚葬。」
永初二年,詔「居鄉廉清孝順者,令得外補。」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永初二年,詔「居鄉里有廉清孝 順之稱,才任理人者,國相歲移名與計,偕上尚書,公 府通調,令得外補。」
永初三年正月賜「三老孝悌力田爵人三級。」
元初元年正月賜孝悌力田爵人三級
按:以上皆《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元初五年,詔禁奢靡。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元初五年秋七月詔曰:舊令制 度,各有科品,欲令百姓務崇節約。遭永初之際,人離 荒戹,朝廷躬自菲薄,去絕奢飾,食不兼味,衣無二綵。 比年雖獲豐穰,尚乏儲積,而小人無慮,不圖久長,嫁 娶送終,紛華靡麗,至有走卒奴婢,被綺縠,著珠璣。京 師尚若斯,何以示四遠?設張法禁,懇惻分明,而有司」 惰任,訖不奉行。秋節既立,《鷙鳥》將用。且復重申,以觀 後效。
元初六年二月,詔「賜貞婦有節義穀十斛,甄表門閭, 旌顯厥行。」
延光元年二月賜三老孝悌力田爵人二級
按:以上皆《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順帝永建元年詔賜三老孝悌力田爵人三級貞婦帛人三匹
永建四年正月賜三老孝悌力田爵人二級。
陽嘉元年正月詔賜三老孝悌力田爵人三級
按:以上皆《後漢書順帝本紀》云云。
桓帝建和元年賜三老孝悌力田爵貞婦帛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元年春正月戊午,賜三老、孝悌、 力田爵,人三級;貞婦帛,人三匹。」
獻帝建安二十年春正月賜孝悌力田爵人二級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云云。
魏
明帝太和四年詔黜浮華
按:《三國魏志明帝本紀》:四年「春二月壬午,詔曰:世之 質文,隨教而變。兵亂以來,經學廢絕,後生進趨,不由 典謨。豈訓導未洽,將進用者不以德顯乎?其郎吏學 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課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 華不務道本者,皆罷退之。」
晉
元帝太興元年詔訪吳之高德名賢未旌錄者
按《晉書元帝本紀》:元年十二月詔曰:「漢高經大梁,美 無忌之賢;齊師入魯,修柳下惠之墓。其吳之高德名 賢或未旌錄者,其條列以聞。」
宋
文帝元嘉三年詔旌賢弘化遣大使巡行四方
按《宋書文帝本紀》,三年夏五月詔曰:「夫哲王宰世,廣 達四聰,猶巡嶽省方,採風觀政,所以情偽必審,幽遐 罔滯,王澤無擁,九皋有聞者也。朕以寡薄,猥纂洪緒, 雖永念治道,志存昧旦,願言傅巖,發想宵寐。而丘園 之秀,藏器未臻,物情民隱,尚隔視聽,乃眷區域,輟寢 忘餐。今氛祲祛蕩,宇內晏寧,旌賢弘化,於是乎始。可 遣大使巡行四方,其宰守稱職之良,閨蓽一介之善, 詳悉列奏,勿或有遺。若刑獄不卹,政治乖謬,傷民害 教者,具以事聞。」
元嘉八年閏六月詔「力田殊眾者,條名列上。」
按:《宋書文帝本紀》,「八年閏六月詔曰:『自頃農桑惰業, 遊食者眾,荒萊不闢,督課無聞,一時水旱,便有罄匱, 不深存務本,豐給靡因。郡守賦政,方畿縣宰,親民之 主,宜思獎訓,導以良規,咸使肆力,地無遺利,耕蠶樹 藝,各盡其力。若有力田殊眾,歲竟條名列上』。」
元嘉二十年,詔有司「班宣舊條。」
按:《宋書文帝本紀》,二十年十二月「壬午,詔曰:國以民 為本,民以食為天。故一夫輟稼,饑者必及。倉廩既實, 禮節以興。自頃在所貧罄,家無宿積,賦役暫偏,則人 懷愁墊,歲或不稔,而病乏比室。誠由德政弗孚,以臻 斯弊。抑亦耕桑未廣,地利多遺,宰守微化道之方,氓 庶忘勤分之義。永言弘濟,明發載懷。雖制令亟下,終 莫懲勸,而坐望滋殖,庸可致乎?有司其班宣舊條,務 盡敦課,遊食之徒,或令附業。考覈勤惰,行其誅賞,觀 察能殿,嚴加黜陟。古者躬耕帝籍,敬供粢盛,仰瞻前 王,思遵令典。便可量處千畝,考卜元辰。朕當親率百 辟,致禮郊甸,庶幾誠素,將被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