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8 (1700-1725).djv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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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二年五月令郡國上明經者口十萬以上五人不滿十萬三人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云云。 按《丁鴻傳》,鴻行太尉兼 衛尉,時,大郡口五六十萬舉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 萬并有蠻夷者亦舉二人。帝以為不均,下公卿會議。 鴻與司空劉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階品,蠻夷錯 雜,不得為數。自今郡國率二十萬口歲舉孝廉一人, 四十萬二人,六十萬三人,八十萬四人,百萬五人,百 二十萬六人;不滿二十萬,二歲一人;不滿十萬,三歲 一人。」帝從之。

按《通典》,「推核當時戶口,一歲所貢不過二百餘人。」

永元六年詔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者親策補郎吏按後漢書和帝本紀永元六年春三月丙寅詔曰朕以眇末承奉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濟河之域凶

「饉流亡,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歎, 用思孔疚。惟官人不得於上,黎民不安於下,有司不 念寬和,而競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甚非所以 上當天心,下濟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輔朕之不 逮。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內郡守相舉賢良方 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昭巖穴,披幽隱,遣詣公 車,朕將悉聽焉。」帝乃親臨策問,選補郎吏。

永元七年,詔「選郎官出補長、相。」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七年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詔曰:『元首不明,化流無良,政失於民,謫見於天。深惟 庶事,五教在寬,是以舊典因孝廉之舉,以求其人。有 司詳選郎官寬博有謀才任典城者三十人,既而悉 以所選郎出補長、相』。」

永元十三年,詔「定邊郡歲舉孝廉人數。」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十三年:「冬十一月丙辰,詔曰:『幽、 并、涼州戶口率少,邊役眾劇,束修良吏,進仕路狹。撫 接夷狄,以人為本。其令緣邊郡口十萬以上,歲舉孝 廉一人,不滿十萬二歲舉一人,五萬以下,三歲舉一 人』。」

永元十四年,初復郡國上計補郎官。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上計今計吏也。《前書音義》曰:「舊制,使郡丞奉歲計。武帝元朔中,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與計偕,拜為郎中。中廢。今復之。」

安帝永初元年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永初元年「春三月癸酉,日有食 之。詔公卿內外眾官、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有道術 之士,明政術、達古今、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

永初五年閏月詔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及孝行卓 異者七月詔舉任將帥者。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五年閏三月戊戌,詔曰:『朕以不 德,奉郊廟,承大業,不能興和降善,為人祈福。災異蜂 起,寇賊縱橫,夷狄猾夏,戎事不息,百姓匱乏,疲於徵 發。重以蝗蟲滋生,害及成麥,秋稼方收,甚可悼也。朕 以不明,統理失中,亦未獲忠良,以毗闕政。《傳》曰:『顛而 不扶,危而不持,則將焉用彼相矣』』?」公卿大夫將何以 「匡救,濟斯艱戹,承天誡哉!蓋為政之本,莫若得人。褒 賢顯善,聖制所先,濟濟多士。文王以寧,思得忠良正 直之臣以輔不逮。其令三公、特進、侯、中二千石、二千 石、郡守、諸侯相舉賢良方正有道術,達於政化、能直 言極諫之士各一人,及至孝行與眾卓異者并遣詣 公車,朕將親覽焉。」秋七月己巳,詔「三公特進九卿校 尉舉列將子孫明曉戰陣任將帥者。」

元初元年詔舉敦厚質直者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元初元年「夏四月丁酉,詔三公、 特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守舉敦厚質直者各 一人。」

建光元年四月詔舉有道之士十一月詔舉堪將帥者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建光元年「夏四月己巳,令公、卿、 特進、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國守相舉有道之士各 一人。冬十一月癸卯,詔三公、特進、侯、卿、校尉舉武猛 堪將帥者各五人。」

延光四年順帝即位詔郡國守相未滿歲者得舉孝廉公卿郡國守相各舉賢良方正一人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四年十一月即位,十二月,令郡 國守相視事未滿歲者,一切得舉孝廉吏。辛亥,詔公 卿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順帝陽嘉元年十一月詔郡國舉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者閏月詔郎年四十以上孝廉歲舉一人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元年冬十一月辛卯,初令郡國 舉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諸生通章句,文吏能牋奏,乃 得應選。其有茂才異行,若顏淵、子奇,不拘年齒。閏十 二月丁亥,令諸以詔除為郎,年四十以上課試如孝 廉科者,得參廉選,歲舉一人。」 按《胡廣傳》:「廣遷尚書 僕射,時尚書令左雄議改察舉之制,限年四十以上 儒」者,試經學,文吏試章奏,廣復興。史敞、郭虔上書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