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8 (1700-1725).djvu/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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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就多,傷於廉而害於義,拾遺公必不為也。」善人進 其類,皆有望於公,公不為起,是使天子不盡「得良臣, 君子不盡得顯位,人庶不盡被惠利,其害不為細。必 審察而諦思之,務使合於孔子之道乃善。」渤心善其 言,始出家東都,每朝廷有闕政,輒附章列上。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元年九月癸丑,以山人李 渤為左拾遺,徵不至。」

元和九年,徵李渤為著作郎。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李渤傳》:「元和九年,討淮 西,渤上平賊三術:一曰感,二曰守,三曰戰。感不成不 失為守,守不成不失為戰。」又上《禦戎新錄》,「乃以著作 郎召,渤遂起。」

按《舊唐書李渤傳》:「九年,以著作郎徵之,詔曰:『特降新 恩,用清舊議』。渤於是赴官。」

穆宗長慶四年召李源為諫議大夫不赴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長慶四年七 月,以前河南府參軍李源,為諫議大夫源澄之子,代 宗授河南參軍。源遂絕酒肉,不婚娶,不役僮僕。至是 月,帝命中使齎手詔一封、絹二百疋,赴東都賜之。九 月,源上陳情表,且讓所賜絹,以衰耄竟不赴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