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八十卷目錄
鄉試部彙考二
金〈世宗大定二則 章宗明昌一則 承安一則〉
元〈仁宗皇慶一則 泰定帝泰定一則 順帝至正二則〉
明〈太祖洪武四則 惠宗建文一則 成祖永樂七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五則
英宗正統七則 代宗景泰四則 英宗天順四則 憲宗成化十四則 孝宗弘治九則
武宗正德五則 世宗嘉靖八則 穆宗隆慶二則 神宗萬曆七則 熹宗天啟一則〉
選舉典第八十卷
鄉試部彙考二
金
世宗大定二十年定四處府試例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凡府試策論進 士,大定二十年定以中京、上京、咸平、東平四處。 大定二十九年春正月,章宗即位。六月詔府試律科 舉人,增添經義。
按《金史章宗本紀》:大定二十九年春正月癸巳,即皇 帝位。「六月己丑朔,有司言,律科舉人,止知讀律,不知 教化之原,必使通治《論語》《孟子》,涵養器度。遇府會試, 委經義試官出題別試,與本科通定去留為宜。」從之。
章宗明昌元年增府試為九處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明昌元年正月。 「言事者謂舉人四試。而鄉試似為虛設。固當罷去。其 府會試乞十人取一人。可以群經出題。而註示本傳。」 上是其言。詔免鄉試。府試以五人取一人。仍令有司 議外路添考試院及群經出題之制。有司言「會試所 取之數。舊止五百人。比以世宗敕中格者取。乞依此 制行之。」府試舊六處,中有地遠者,命特添三處。上京、 咸平府路則試于遼陽,河東南北路則試于平陽,山 東東路則試于益都。以六經、十七史、孝經、《論語》《孟子》 及《荀》《楊》《老子》內出題,皆命于題下註其本傳。又諭有 司曰:「舉人程文所用故事,恐考試官或遽不能憶,誤 失人材,可自注出處,注字之誤,不在塗」注乙之數。 又按《志》,「凡府試策論進士,大定二十年,定以中京、上 京、咸平、東平匹處。至明昌元年,添北京、西京、益都為 七處,兼試女直、經童。凡上京、合懶、速頻、胡里改、蒲與、 東北招討司等路者,則赴會寧府試。咸平、隆州、婆速、 東京、蓋州、懿州者,則赴咸平府試。中都、河北東西路 者,則赴大興府試。西京并西南、西北二招討司者,則 赴大同府試,北京、臨潢、宗州、興州、全州者,則赴大定 府試,山東西、大名、南京者,則赴東平府試,山東東路 則試於益都。」凡詞賦、經義進士及律科經童,府試之 處,大定間,大興、大定、大同、開封、東平、京兆凡六處。明 昌初,增遼陽、平陽、益都為九處。
承安四年增府試為十處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承安四年,凡詞 賦、經義進士及律科經童,府試之處,大定間,大興、大 定、大同、開封、東平、京兆,凡六處。明昌初,增遼陽、平陽、 益都為九處,是年復增太原為十。中都、河北則試于 大興府,上京、東京、咸平府等路則試於遼陽府,餘各 試於其境。」
元
仁宗皇慶二年定鄉試程式
按《元史仁宗本紀》:皇慶二年冬十月「甲辰,行科舉,詔 天下,以皇慶三年八月天下郡縣,興其賢者能者充 貢。」有司 按《選舉志》,「中書省所定條目,鄉試中選者, 各給解據,錄連取中科文,行省移咨都省,送禮部,腹 裡宣慰司及各路關申禮部,拘該監察御史、廉訪司 依上錄連科文申臺,轉呈都省,以憑照勘鄉試。」八月 二十日,蒙古、色目人,試經問五條;漢人、南人,明經經 疑二問,經義一道。二十三日,蒙古、色目人,試策一道; 漢人、南人,古賦詔誥章表內科一道。二十六日,漢人、 南人,試策一道。鄉試行省一十一,河南、陝西、遼陽、四 川、甘肅、雲南、嶺北、征東、江浙、江西、湖廣宣慰司二,河 東、山東直隸省部路分四:真定、東平、大「都、上都科舉 既行之後,若有各路歲貢及保舉儒人等文字到官, 並令還赴本鄉應試。」
泰定帝泰定元年始增鄉試備榜授以官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泰定元年三 月,「中書省臣奏增取鄉試備榜,亦授以郡學錄及縣 教諭。」於是科舉取士,得人為盛焉。
順帝至正十九年別設流寓鄉試科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十九年三月壬戌。詔定科舉 流寓人名額。蒙古、色目、南人各十五名。漢人二十名。 五月壬寅。察罕帖木兒請今歲八月鄉試。河南舉人 及避兵儒士。不拘籍貫。依河南省元定額數。就陝州 置貢院應試。詔從之 按《百官志》。十九年中書左丞 成遵建言。「宋自景祐以來百五十年。雖無兵禍。常設 寓試名額,以待四方遊士。今淮南、河南、山東、四川、遼 陽等處及江南各省所屬州縣避兵士民會集京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