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3 (1700-1725).djvu/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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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二年正月壬辰,詔親試制舉 三科,不限官庶,許直詣閤門進狀。」

按《玉海》,「乾德二年正月十五日壬辰,詔曰:炎漢得人, 自賢良之選;有唐稱治,由制策之科。其舊置制舉三 科:一曰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二曰經學優深,可為 師法;三曰詳閑吏理,達於教化。並州府解送吏部試 策論三道,限三千字以上,取文理優、人物秀者中選。 自設科以來,未有應者。得非倜儻者恥局於常調,讜 直者難效於有司,必欲與自朕躬乎?繼自今許詣閤 門投牒自薦,朕當臨軒親試。」

開寶五年召對禮部進士始放榜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五年閏月壬辰,禮部試進士 安守亮等諸科共三十八人,召對講武殿,始放榜。 開寶六年,覆試進士於講武殿。」

按《宋史太祖本紀》。六年三月庚申。覆試進士於講武 殿。賜宋準及下第徐士廉等諸科百二十七人及第。 乙亥。賜宋準等宴錢二十萬。」翰林學士知貢舉李昉。 坐試人失當。責授太常少卿 按《選舉志》:「五年禮部 奏合格進士諸科凡二十八人。上親召對講武殿。而 未及引試也。明年翰林學士李昉知貢舉。取宋準以 下」十一人,而進士武濟川三傳劉睿材質最陋,對問 失次,上黜之。濟川,昉鄉人也,會有訴昉用情取舍,帝 乃籍終場下第人姓名,得三百六十人,皆召見,擇其 一百九十五人并準以下,乃御殿給紙筆,別試詩賦。 命殿中侍御史李瑩等為考官,得進士二十六人,《五 經》四人,《開元禮》七人,《三禮》三十八人,《三傳二十六人, 三史三人,學究十八人,明法五人,皆賜及第。又賜錢 二十萬以張宴會。昉等尋皆坐責,殿試遂為常制。帝 嘗語近臣曰:昔者科名多為勢家所取,朕親臨試,盡 革其弊矣。是年,親試進士王式等,乃定王嗣宗第一, 王式第四。自是御試與省試名次,始有升降之別。 按〈玉海〉》,六年三月乙亥,御講武殿,覆試進士宋準等, 內出《未明求衣賦》《設爵待士詩》,得宋準以下二十三 人。詔曰:「親臨考試,精辨臧否,克協至公,俾登上第。御 試舉人自此始。

開寶八年,覆試進士於講武殿。

按《宋史太祖本紀》,「八年二月戊辰,覆試進士於講武 殿,賜王嗣宗等三十一人,諸科紀自成等三十四人 及第。三月乙酉,賜王嗣宗等宴,錢二十萬。」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御殿覆試進士諸科賜第有差詔次年暫停一歲

按《宋史太宗本紀》,太平興國二年春正月戊辰,親試 禮部舉人。 按《選舉志》:太宗即位,思振淹滯,謂侍臣 曰:「朕欲博求俊彥於科場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 一二,亦可為致治之具矣。」太平興國二年,御殿覆試, 內出賦題,賦韻平側相間,依次而用。命李昉、扈蒙第 其優劣為三等,得呂蒙正以下一百九人。越二日,覆 試諸科,得二百人,並賜及第,皆賜袍笏,錫宴開寶寺, 帝自為詩一章賜之。甲乙第一進士及九經皆授將 作監丞、大理評事、通判諸州,其餘亦優等授官。 按《玉海》,「太平興國二年正月庚午,上御講武殿,覆試 禮部,合格入科舉人,得《九經》一人,《開寶通禮》四人,《三 禮》八十人,三傳五十三人,三史三人,學究四」十一人, 明法十四人,凡百九十六人,並賜本科及第。十月二 十一日,詔:「朕親校賢能之書,中科幾數百,宜暫停一 歲,使之進修。」

太平興國三年九月廷試舉人。冬以親征罷之 按《宋史太宗本紀》。三年九月甲申親試禮部舉人。 按《選舉志》。三年九月廷試舉人。故事惟春放榜。至是 秋試。非常例也。是冬諸州舉人並集。會將親征北漢。 罷之。自是間一年或二年乃貢舉。

按《玉海》「三年九月,試胡旦等七十四人,加論一首。自 是以三題為準。」

太平興國。五年親試諸色舉人及應百篇舉者 按《宋史太宗本紀》。五年閏三月甲寅。親試禮部舉人。 丁巳親試諸科舉人。夏四月癸未。親試應百篇舉。趙 昌國賜及第 按《選舉志》。五年覆試進士。有顏明遠、 劉昌言、張觀、樂史四人,以見任官舉進士。特授近藩 掌書記。有趙昌國者。求應百篇舉。謂一日作詩百篇。 帝出雜題二十,令各賦五篇,篇八句。日旰僅成數十 首,率無可觀。帝以是科久廢,特賜及第,以勸來者。 按《文獻通考》,五年覆試進士,得蘇易簡以下一百二 十一人,並分甲乙之第,賜宴。是歲,趙昌國求應百篇 舉,上出雜題二十字曰:「松風雪月天,花竹鶴雲煙。」「詩 酒春池雨,山僧道柳泉。」各令賦五篇,篇八句,特賜及 第。仍詔有司,「今後應百篇舉,約此題為式。」

按《玉海》:「太平興國五年閏三月甲寅,顏明遠、劉昌言、 張觀、樂史殿試合格,帝惜科第不與,皆授掌書記。 太平興國八年,進士始分三甲,賜宴瓊林苑。」

按《宋史太宗本紀》。八年三月丙子。親試禮部舉人。 按《選舉志》。八年進士始分三甲。自是錫宴就瓊林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