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6 (1700-1725).djvu/3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吏員部藝文一

《郡掾史張元祠堂碑》
後漢·蔡邕

掾,諱元,字伯雅,河南偃師人也。其先張仲者,實以孝 友為名,左右周室。大漢初興,張蒼為丞相,封北平侯, 其後自河內遷于此土,世為顯姓。掾天姿恭恪,宣慈 惠和,允恭博敏,惻隱仁恕。正身履道,以協閨庭,損用 節財,以贍疏族,動中規矩,言合典式,不知名彰,不飾 行著,可謂「純粹淑貞,自然之素」者已。論者嘉之。州郡 禮招,署致掾史。沉靜寡欲,不求榮祿。是以豐于天爵, 薄于人位。某月日遭疾而卒。掾孫翻以貞固之質,受 過庭之訓,獲執戟,出宰相,邑遷太守,得大夫之祿,奉 烝嘗之祀。尋原祚之所由,而至於此。先考積善之餘 慶,陰德之陽報,乃於是立祠堂,假碑勒銘,式明令德, 以示乎後。辭曰:

於惟我考,允迪懿德。治信斯順,其儀不忒。仁惠周洽, 行惟模則。篤垂餘慶,貽此燕翼。邈矣遺孫,周懷多福。 刊名金石,流于罔極。

《選舉令》
曹操

國家舊法,選尚書郎,取年未五十者,使文筆真草,有 才能謹慎,典曹治事,起草立義文,以草呈示令僕訖, 乃付令史書之耳。書訖共省。讀內之事,本來臺郎統 之,令史不得知也。書之不好,令史坐之。至於謬誤,讀 省者之責。若郎不能為文書,當御令史,是為牽牛,不 可以服箱,而當取辦于繭角也。

《儒吏論》
魏·王粲

「士同風於朝,農同業於野。」雖官職務殊,地氣異宜,然 其致功成利,未有相害而不通者也。至乎末世,則不 然矣。執法之吏,不闚先王之典;縉紳之儒,不通律令 之要。彼刀筆之吏,豈生而察刻哉?起于几案之下,長 于官曹之間,無溫裕文雅以自潤,雖欲無察刻,弗能 得矣。竹帛之儒,豈生而遷緩也?起于講堂之上,游于 鄉校之中,無嚴猛斷割以自裁,雖欲不迂緩,弗能得 矣。先王見其如此也,是以博陳其教,輔和民性,達其 所壅,祛其所蔽,吏服雅訓,儒通文法,故能「寬猛相濟, 剛柔自克也。」

《省吏議》
晉·荀勗

時議省州郡縣半吏以赴農功,勖《議》云:

省吏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昔蕭 曹相漢,載其清靜,致《畫一》之歌,此清心之本也。漢文 垂拱,幾致刑措,此省事也。光武併合吏員,縣官國邑, 裁置十一,此省官也。魏太和中遣王人四出,減天下 吏員,正始中亦併合郡縣,此省吏也。今必欲求之于 本,則宜以省事為先。凡居位者,使務思蕭、曹之心,以 翼佐大化,篤義行,崇敦睦,使昧寵忘本者不得容,而 偽行自息,浮華者懼矣。重敬讓,尚止足,令賤不妨貴, 少不陵長,遠不間親,新不間舊,小不加大,淫不破義, 則上下相安,遠近相信矣。位不可以進趣得,譽不可 以朋黨求,則是非不妄而明,官人不惑於聽矣。去奇 技,抑異說,好變舊以儌非常之利者,必加其誅,則官 業有常,人心不遷矣。「事留則政稽,政稽則功廢。處位 者而孜孜不怠,奉職司者而夙夜不懈,則雖在挈瓶 而守不假器矣。」使信若金石,小失不害大政,忍忿悁 以容之,簡文案,略細苛,命之所施,必使人易視聽,願 之如陽春,畏之如雷震。勿使微文煩撓,為百吏所黷, 二三之命為百姓所「饜,則吏竭其誠,下悅上命矣。設 官分職,委事責成,君子心競而不力爭,量能受任,思 不出位,則官無異業,政典不奸矣。」凡此皆愚所謂省 事之本也。苟無此愆,雖不省吏,天下必謂之省矣。若 欲省官,私謂九寺可併于尚書,蘭臺宜省付三府。然 施行歷代,世之所習,是以久抱愚懷而不敢言。至于 省事,「實以為善,若直作大例,皆減其半,恐文武眾官, 郡國職業,及事之興廢,不得皆同。凡發號施令,典而 當則安,倘有駁者,或致壅否。」凡職所臨履,先精其得 失,使忠信之官,明察之長,各裁其中,先條上言之,然 後混齊大體,詳宜所省,則令下必行,不可搖動。如其 不爾,恐適惑人聽。比前行所省皆須臾輒復。或激而 滋繁。亦不可不重。

《議增置文法對》
前人

門下啟「通事令史伊羨、趙咸為舍人,對掌文法。」 詔以問勖,勖對。

今天下幸賴陛下聖德,六合為一,望道化隆洽,垂之 將來。而門下上稱程咸、張惲,下稱此等,欲以文法為 政,皆愚臣所未達者。昔張釋之諫《漢文》,謂「獸圈嗇夫 不宜見用;邴吉住車」,明調和陰陽之本。此二人豈不 知小吏之惠,誠重惜大化也。昔魏武帝使中軍司荀 攸典刑獄,明帝時猶以付內常侍。以臣所聞,明帝時 唯有通事劉泰等官,不過與殿中同號耳。又頃言論 者皆云省官減事,而求益吏者相尋矣。多云尚書郎 大令史不親文書,乃委付書令史及幹誠吏,多則相 倚也。增置文法之職,適恐更耗擾臺閣,臣竊謂不可。

令史王隆每受路州文書皆納賄錢被御史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