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9 (1700-1725).djvu/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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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隨時聽事。明帝本欲依之,迫於太尉司空,但為東西門耳。國每有大議,天子車駕親幸其殿,殿西王侯以下,更衣并存。每歲州郡聽採長吏臧否,民所疾苦,還條奏之,是為之舉謠言者也。頃者舉謠言者,掾屬令史都會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狀云何」 ,善者同聲稱之,不善者各爾。銜枚大較,皆取無名勢,其中或有愛憎微裁黜陟之暗昧也。若乃中山祝恬,踐周、召之列,當軸處中,忘謇愕之節,憚首尾之譏,懸囊捉撮,無能清澄,其與申屠嘉責鄧通、王嘉封還詔書邈矣乎?《周禮》有外朝,干寶注曰:「禮,司徒府中有百官朝會殿,天子與丞相決大事。」 是外朝之存者。

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漢舊儀》曰:哀帝元壽二年,以丞相為大司徒郡國守長史,上計事竟,遣公出庭,上親問百姓所疾苦,記室掾史一人,天音讀敕畢,遣敕曰:「詔書殿下禁吏無苛暴,丞史歸告二千石,順民所疾苦,急去殘賊,審擇良吏,無任苛刻,治獄決訟,務得其中。明詔憂百姓困於衣食,二千石帥勸農桑,思稱厚恩,有以賑贍之,無煩」撓奪民時。今日公卿以下務「儉恪奢侈,過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帥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請諭以法,養視疾病,致醫藥,務治之。」詔書:「無飾廚養,至今未變,又更過度,甚不稱。歸告二千石,務省約如法,且案不改者,長吏以聞。官寺鄉亭漏敗,牆垣阤壞,不治無辦。護者不勝任,先自劾不應法,歸告二千石聽。」十年,更名相國。案獻帝初,董卓自太尉進為相國,而司徒不省。及建安末,曹公為丞相,郗慮為御史大夫,則罷三公官。荀綽《晉百官表注》曰:「漢丞相府門無闌,不設鈴,不警鼓,言其深大闊遠,無節限也。」

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三十一人。

《漢官目錄》曰:「三十人。」

令史及御屬三十六人。《本注》曰:「世祖即位,以武帝故 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十二月,復置司直,不屬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領諸州。九年十二月,詔司直比司隸校尉,坐同席,在上假傳,置從事三人,書佐四人。」

司空公一人。

《馬融》曰:「掌營城郭,主司空土以居民。」

本注曰:「掌水土事。凡營城起邑、浚溝洫、修墳防之事, 則議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課,歲盡則奏其殿 冣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掃除樂器。大喪則掌將 校復土。凡國有大造大疑諫爭,與太尉同。」

《韓詩外傳》曰:「三公之職者何,曰司馬、司空、司徒也,司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故陰陽不和,四時不節,星辰失度,災變非常,則責之司馬;山陵崩阤,川谷不通,五穀不植,草木不茂,則責之司空;君臣不正,人道不和,國多盜賊,民怨其上,則責之司徒。故三公典其職,憂其分,舉其辨,明其隱,此之謂三公之事。」

世祖即位,為大司空。

應劭《漢官儀》曰:綏和元年,罷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議者又以縣道官獄司空,故復加大為大司空,亦所以別大小之文。

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漢舊儀》曰:御史大夫敕上計丞長史曰:「詔書殿下,布告郡國,臣下承宣無狀,多不究,百姓不蒙恩被化,守長史到郡,與二千石同力為民興利除害,務有以安之。稱詔書。郡國有茂才不顯者,言殘民貪污煩擾之吏,百姓所苦,務勿任用。」 方察不稱者,刑罰務於得中,惡惡止其身,選舉民侈過度,務有以化之。問今歲善惡孰與往年,對上;問今年盜賊孰與往年,得無有群輩大賊對上。臣昭案:獻帝建安十三年,又罷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慮,慮免不得補。荀綽《晉百官表注》曰:「獻帝置御史大夫,職如司空,不領侍御史。」

屬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二十九人。

《漢官目錄》云:「二十四人。」

令史及御屬四十二人:

將軍,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 將軍,次驃騎將軍,次車騎將軍,次衛將軍,又有前後 左右將軍。」

蔡質《漢儀》曰:「漢興,置大將軍、驃騎,位次丞相;車騎、衛將軍,左右、前後皆金紫,位次上卿,典京師兵衛,四裔屯警。」

初,武帝以衛青數征伐有功,以為大將軍,欲尊寵之, 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將軍,始自秦、晉以為卿號,故 置大司馬官號以冠之。其後霍光、王鳳等皆然。成帝 綏和元年,賜大司馬印綬,罷將軍官。世祖中興,吳、漢 以大將軍為大司馬,景丹為驃騎大將軍,位在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