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9 (1700-1725).djvu/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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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伏。或有先徵,時能後驗。故守寄構思,雜稱曉輔。通儒,達好時略,文滯公輸,益州具於張衡之詰,無口漢輔炳乎尹敏之諷,圖讖紛偽,其俗多矣。太尉官實司天,虞舜作宰,璇衡賦政,將是據後位以書前,非唐官之實號乎?太尉所職,即舜所掌,遂以「同掌」 追稱太尉,乃中候之妄,蓋非官之為謬。康成淵博,自注《中候》,裁及注禮,而忘舜位,豈其實哉?此是不發譏於中候,而正之於《月令》也。廣微之誚,未探碩意。《說苑》曰:「當堯之時,舜為司徒。」 《新論》曰:「昔堯試於大麓者,領錄天子事,如今尚書官矣。」 《古史考》曰:「舜居百揆,總領百事。」 說者以百揆,堯初別置於周,更名冢宰,斯其然矣。

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課,歲盡即奏其殿冣而行賞 罰。凡郊祀之事,掌亞獻。大喪則告諡南郊。凡國有大 造大疑,則與司徒、司空通而論之。國有過事,則與二 公通諫爭之。」世祖即位,為大司馬。

《漢官儀》曰:元狩六年,罷太尉,法周制,置司馬。時議者以為漢軍有官候千人司馬,故加「大」 為大司馬,所以別異大小司馬之號。

建武二十七年,改為太尉。

蔡質《漢儀》曰:「府開闕,王莽初起大司馬,後篡盜神器,故遂貶去其闕。」 《漢官儀》曰:「張衡云:『明帝更司馬、司空府,欲復更太尉府』。」 時公趙憙也。西曹掾安眾、鄭均,素好名節,以為「朝廷新造北宮,整飭官寺,旱魃為虐,民不堪命,曾無殷、湯六事,周宣雲漢之辭。今府本館陶公主第舍,員職既少,自足相容。」 憙表陳之,即聽許。其冬,臨辟雍,歷二府,見皆壯麗,而太尉府獨卑陋。顯宗東顧嘆息曰:「椎牛縱酒,勿令乞兒為宰!」 時憙子世為侍中,驂乘歸,具白之。憙以為恨,頻譴責均。均自劾去,道發病亡。《古今注》曰:「永平十五年,更作太尉司空司徒府開陽城門內。」 與此不同。臣昭案:劉虞為大司馬,而與太尉並置焉。

長史一人,千石。

盧植《禮注》曰:「如周小宰。」

本注曰:「署諸曹事。掾史屬二十四人。」本注曰:「漢舊注: 東西曹掾比四百石,餘掾比三百石,屬比二百石,故 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漢初掾史辟,皆 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則為百石屬。其後 皆自辟除,故通為百石云。」

《漢書音義》曰:「正曰掾,副曰屬。」

西曹主府史署用。東曹主二千石長史遷除及軍吏。 戶曹主民戶祠祀、農桑。奏曹主奏議事。辭曹主辭訟 事。法曹主郵驛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轉運事。賊曹主 盜賊事。決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貨幣鹽 鐵事。倉曹主倉穀事。黃閣主簿錄省眾事。

應劭《漢官儀》曰:世祖詔:「方今選舉賢佞,朱紫錯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士;三曰明達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決才。任三輔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後,審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異孝廉之吏,務盡實覈,選擇英俊賢行、廉潔平端於縣邑,務授試以職。有非其人,臨計過署,不便習官事,書疏不端正,不如詔書。有司奏罪名,并正舉者。」 又舊河隄謁者,世祖改以三府掾屬為謁者領之,遷超御史中丞、刺史,或為小郡。監察黎陽謁者,世祖以幽、并州兵騎定天下,故於黎陽立營,以謁者監之,兵騎千人,復除甚重。謁者任輕,多放情態。順帝改用公解府掾有清名威重者,遷超牧守焉。《漢官目錄》曰:「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詔書,三公舉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祿歲舉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歲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農各二人,將兵將軍歲察廉吏各二人,監察御史、司隸、州牧歲」 舉茂才各一人。

令史及御屬二十三人。本注曰:「漢舊注公令史百石, 自中興以後,注不說石數,御屬主為公御。」

荀綽《晉百官表注》曰:「御屬如錄事也。」

閤下令史,主閤下威儀事。記室令史,主上表章報書。 記門令史,主府門。其餘令史,各典曹文書。

應劭《漢官儀》「有官騎三十人。」

司徒公一人。

《孔安國》曰:「主徒眾,教以禮義。」

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弟,遜順謙儉,養生送死 之事,則議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課,歲盡則奏 其殿冣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視濯。大喪則 掌奉安梓宮。凡國有大疑大事,與太尉同。」世祖即位, 為大司徒。

《漢官儀》曰:王莽時,議以漢無司徒官,故定三公之號,曰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蔡質《漢儀》曰:「司徒府與蒼龍闕對,厭於尊者,不敢號府。」 應劭曰:「此不然,丞相舊位,在長安時,府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