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9 (1700-1725).djvu/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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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牙相經,共為嚴國。雖王莽善盜,將何因而敢竊?曹操雄勇,亦安能以得士?斯無俟極聖,然克行明賢,粗識亦足立。故父子,首足也;昆弟,四肢也。當使筋骨髓血,動靜足以相勝;長短大小,幹用足以相衛。豈有割脛致腹,取骨肉以增頭;划背露骨,剝膏腴以裨頷?而謂「顱顙魁岸,可得比壽松、晉;喉咽擁腫,必能長生久」 視哉?漢氏得之微,猶能四百載;魏人失之甚,不滿數十年。爰自晉世,矯枉太過,入列皇朝,非簡賢之授,唯親是貴,無愚智之辨,不能勝衣冠,早據公相之尊;童蒙幼子,遄登槐嶽之位。職應論道,而未離保母之養;續侯賦政,而服二三尺衣。英賢大度,稟彼昏雅,高才碩儒,恭承藐識,公餗覆而不憂,美錦「碎而愈截。」 兼授若流,迴遷競路,才駑任重,功尟釁多。曉比名於公旦,夕同罪於盜跖。褒稱無位,可以充德;貶退刑轘,不足以塞咎。威力強濟,聲實隆重,嫌猜畏逼,身受其弊,覆滅分體,若梟仇寇,虀粉同氣,有過他逆。忠貞之士,橫罹其凶;志節之人,狼狽其禍。閼伯、實沈,繼踵史筆;顯思、顯甫,比有《國書》。趙倫以惷愚排天,齊攸以賢明謝世,枉鬱殄夷,冤孫就盡,不可勝載矣。豈周、漢之君,多孝悌之姓,晉、宋之主,稟豺狼之情,蓋事勢使之然也。朝行斯術,夕窮崩亂,未能革悛,來事愈甚,蒼生為此將盡矣,四海為此構蹙矣。聖帝英君,欲反斯敗,必當更開同姓之國,置不增之約,罷皇嗣入宮之禍,守盟牲礪河之篤,乃可還險墜之路,反乎全安之轍也。

中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職如郡都尉,主盜賊。」

《東觀書》曰:「其紹封削絀者,中尉、內史官屬亦以率滅。」

郎中令一人,僕一人,皆千石。本注曰:郎中令掌王大 夫郎中宿衛,官如光祿勳,自省少府職皆并焉。僕主 車及馭,如太僕。本注曰:「太僕,比二千石。」武帝改但曰 僕,又皆減其秩。治書,比六百石。本注曰:治書,本尚書, 更名大夫,比六百石。本注曰:無員。掌奉王使,至京都 奉璧賀正月及使諸國。本皆持節,後去節。謁者,比四 百石。本注曰:掌冠長冠本員十六人,後減。禮樂長,本 注曰:「主樂人。」衛士長,本注曰:「主衛士。」醫工長,本注曰: 「主醫藥。」永巷長,本注曰:「宦者。主宮中婢使。」祠祀長,本 注曰:「主祠祀。」皆比四百石。

自《禮樂長》至此,皆四百石。

郎中,二百石。本注曰:「無員。」

衛公、宋公。《本注》曰:「建武二年,封周後姬常為周承休 公。五年,封殷後孔安為殷紹嘉公。十三年,改常為衛 公,安為宋公,以為漢賓,在三公上。」

《五經通義》:「二王之後不考功,有誅無絕。」 鄭元曰:「王者存二代而封,及五郊天,用天子禮,以祭其始祖,行其正朔,此謂通三統也。三恪者,敬其先聖,封其後而已,無殊異者也。」

列侯所食縣為侯國。《本注》曰:「承秦爵二十等為徹侯, 金印紫綬,以賞有功,功大者食縣,小者食鄉亭,得臣 其所食吏民。後避武帝諱為列侯。武帝元朔二年,令 諸王得推恩分眾子土,國家為封,亦為列侯。」舊列侯 奉朝請在長安者,位次三公。中興以來,唯以功德賜 位特進者,次車騎將軍。

胡廣《漢制度》曰:「功德優盛,朝廷所敬異者,賜特進,在三公下,不在車騎下。」

「賜位朝侯,次五校尉;賜位侍祠侯,次大夫。」其餘以胏 附及公主子孫奉墳墓於京都者,亦隨時見會。位在 《博士》、議郎下。

胡廣《制度》曰:「是為猥諸侯。」

「諸王封」者,受茅土,歸以立社稷,禮也。

胡廣曰:「諸王受封皆受茅土,歸立社稷,本朝為宮室,自有制度,至於列侯歸國者,不受茅土,不立宮室,各隨貧富,裁制黎庶,以守其寵。」

列土特進朝侯,賀正月執璧云。每國置相一人,其秩 各如本縣。本注曰:「主治民,如令長,不臣也。但納租于 侯,以戶數為限。」其家臣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本注曰: 「主侍侯使理家事。」列侯舊有行人、洗馬門大夫,凡五 官。中興以來,食邑千戶以上,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不 滿千戶不置家丞。又悉省行人、洗馬門大夫。

關內侯。

如淳曰:「列侯出關就國,侯但爵身,其有家累者,與之關內侯之邑,食其租稅也。」 《古今注》曰:「建武六年,令關內侯食邑者俸月二十五斛。」

承秦賜爵十九等,為關內侯。無土,寄食在所縣。民租 多少,各有戶數為限。

荀綽《晉百官表注》曰:時六國未平,將帥皆家關中,故以為號。劉劭《爵制》曰:「《春秋傳》有庶長鮑商君,為政,備其法品為十八級,合關內侯列侯凡二十等,其制因古義。古者天子寄軍政於六卿,居則以田,警則以戰,所謂入使治之,出使長之,素信者與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