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9 (1700-1725).djv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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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舊,皆中領軍統之。二衛始制前驅、由基、彊弩為三 部司馬,各置督史。左衛熊渠武賁,右衛佽飛武賁,二 衛各五部督其命,中武賁、驍騎、游擊各領之。又置武 賁、羽林、上騎、異力四部,并命中為五督。其衛、鎮四軍 如五校,各置千人。更制「殿中將軍、中郎、校尉、司馬」,此 驍騎持椎斧武賁,分屬二衛尉,中武賁持披冗從,羽 林馬常從人數各有差。武帝甚重兵官,故軍校多選 朝廷清望之士居之。先是,陳勰為文帝所待,特有才 用,明解軍令。帝為晉王,委任使典兵事。及蜀破後,令 勰受諸葛亮圍陣用兵倚伏之法,又《甲乙》校摽幟之 制,勰悉闇練之。遂以勰為殿中典兵中郎將,遷將軍。 久之,武帝每出入,勰持白獸幡在乘輿左右,鹵簿陳 列齊肅。太康末,武帝嘗出射雉,勰時已為都水使者, 散從車駕,逼暗乃還。漏已盡,當合函停乘輿,良久不 得合,乃詔勰合之。勰舉白獸幡指麾,須臾之間而函 成,皆謝勰閑解,甚為武帝所任。

「太子太傅、少傅,皆古官也。泰始三年,武帝始建官,各 置一人,尚未置詹事官。事無大小,皆由二傅,並有功 曹、主簿五官,太傅中二千石,少傅二千石。其訓導者, 太傅在前,少傅在後。」皇太子先拜諸傅,然後答之。武 帝後以儲副體尊,遂命諸公居之,以本位重,故或行 或領。時侍中任愷,武帝所親敬,復使領之,蓋一時之 制也。咸寧元年,以給事黃門侍郎楊珧為詹事,掌宮 事,二傅不復領官屬。及楊珧為衛將軍,領少傅,省詹 事,遂崇廣傅訓。命太尉賈充領太保,司空、齊王攸領 太傅,所置吏屬復如舊。二傅進賢兩梁冠,黑介幘,五 時朝服,佩水蒼玉,食奉日三斛。太康二年,始給賜春 絹五十匹,秋絹百匹,綿百斤。其後太尉汝南王亮、車 騎將軍楊駿、司空衛瓘石鑒皆領傅保,猶不置詹事, 以終武帝之世。惠帝元康元年,復置詹事二傅,給菜 田六頃,田騶六人。立夏後不及田者食奉。一年置丞 一人,秩千石;主簿,五官掾;功曹史、主記、門下史、錄事、 戶曹、法曹、倉曹、賊曹、功曹書佐、門下亭長、門下書佐、 省事各一人,給赤耳安車一乘。及愍懷建官,乃置六 傅、三太、三少。以景帝諱「師」,故改太師為太保,通省尚 書事,詹事文書關由六傅。然自元康之後,諸傅或二 或三,或四或六,及永康中,復不置詹事也。自太安已 來,置詹事,終孝懷之世,渡江之後,有太傅、少傅,不立 師、保。

中庶子四人,職如侍中。

中舍人四人,咸寧四年置,以舍人才學美者為之,與 中庶子共掌文翰,職如黃門侍郎,在中庶子下、洗馬 上。

食官令,一人,職如太官令。

庶子四人,職比散騎常侍、中書監令。

舍人十六人,職比散騎、中書等侍郎。

洗馬八人,職如「謁者。」《祕書》掌圖籍,釋奠講經,則掌其 事。出則直者前驅導威儀。

率更令,主宮殿門戶及賞罰事,職如光祿勳、衛尉。 家令,主刑獄、穀貨、飲食,職比司農、少府。漢東京主《食 官令》,《食官令》及晉自為官,不復屬家令。

僕,主車馬親,秩職如太僕、宗正。

左右衛率按惠帝建東宮,置衛率,初曰中衛率,泰始 五年分為左右,各領一軍。惠帝時,愍懷太子在東宮, 又加前後二率。及江左省前後二率,孝武太元中又 置。

王。置師、友、文學各一人。景帝諱師,故改「師」為「傅。」友者, 因文王、仲尼「四友」之名號。改太守為內史,省相及僕。 有郎中令、中尉、大農為三卿。大國置左右常侍各一 人,省郎中,置侍郎二人。典書、典祠、典衛學官令、典書 丞各一人,治書四人,中尉、司馬、世子、庶子、陵廟牧長 各一人,謁者四人,中大夫六人,舍人十人,典府各一 人。咸寧三年,衛將軍楊珧與中書監荀勗以齊王攸 有時望,懼惠帝有後難,因追故司空裴秀,立五等封 建之旨,從容共陳時宜。於武帝,以為「古者建侯,所以 藩衛王室。今吳寇未殄,方岳任大,而諸王為帥,都督 封國,既各不臣其統內,於事重非宜。又異姓諸將居 邊,宜參以親戚,而諸王公皆在京都,非千城之義,萬 世之固。」帝初未之察,於是下詔議其制。有司奏「從。諸 王公更制,戶邑皆中尉領兵,其平原、汝南、琅邪、扶風、 齊為大國,梁、趙、樂安、燕、安平、義陽為次國,其餘為小 國。皆制所近縣,益滿萬戶,又為郡公。制度如小國王, 亦中尉領兵;郡侯如不滿五千戶,王置一軍一千一 百人,亦中尉領之。」于時唯特增魯公國戶邑,追進封 故司空博陵公王沈為郡公,鉅平侯羊祜為南城郡 侯。又南宮王承、隨王萬各於泰始中封為縣王,邑千 戶。至是改正縣王,增邑為三千戶,制度如郡侯,亦置 一軍。自此非皇子不得為王。而諸王之支庶,皆皇家 之近屬至親,亦各以土推恩受封。其大國、次國,始封 王之支子為公,承封王之支子為侯,繼承封王之支 子為伯。小國五千戶已上,始封王之支子為子;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