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9 (1700-1725).djvu/7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南裔校尉,晉武帝置,治寧州,江左改曰「鎮蠻校尉。」四 裔中郎校尉,皆有長史、司馬、參軍。魏晉有雜號護軍, 如將軍,今猶有鎮蠻、安遠等護軍。鎮蠻以加廬江、晉 熙、西陽太守,安遠以加武陵內史。

刺史,每州各一人。黃帝立四監,以治萬國。唐、虞世,十 二牧,是其職也。周改曰典,秦曰監御史,而更遣丞相 史分刺諸州,謂之刺史。刺之為言,猶參覘也,寫書亦 謂之刺,漢制,不得刺尚書事是也。《刺史班行六條詔 書》,其一條曰:「彊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彊陵弱,以眾暴 寡。」其二條曰:「二千石不奉詔書,遵承典制,背公向私」, 旁詔守利,侵漁百姓,聚斂為姦。其三條曰:「二千石不 恤疑獄,風厲殺人,怒則加罰,喜則任賞,煩擾苛暴,剝 戮黎元,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譌言。」其四條曰: 「二千石選署不平,苟阿所愛,蔽賢寵頑。」其五條曰:「二 千石子弟恃怙榮勢,請託所監。」其六條曰:「二千石違 公下比,阿附豪彊,通行貨賂,割損正」令,歲終則乘傳 詣京師奏事。成帝綏和元年,改為牧,哀帝建平二年, 復為刺史。前漢世,刺史乘傳,周行郡國,無適所治。後 漢世,所治始有定處,止八月行部,不復奏事京師。晉 江左猶行郡縣詔。棗據《追遠詩》曰:「先君為鉅鹿太守, 迄今二紀。」忝本為冀州刺史,班詔次於郡傳是也。靈 帝世,天下漸亂,豪桀各據有州郡,而劉焉、劉虞並自 九卿出為益州、幽州牧,其任漸重矣。官屬有「別駕從 事史一人,從刺史行部;治中從事史一人,主財穀簿 書;兵曹從事史一人,主兵事。部從事史每郡各一人, 主察非法;主簿一人,錄閤下眾事,省署文書;門亭長 一人,主州正門;功曹書佐一人,主選用;《孝經》師一人, 主試經;月令師一人,主時節祠祀;律令師一人,平律; 簿曹書佐一人,主簿書;典郡書佐每郡各一人,主一 郡文書,漢制也。」今有別駕從事史、治中從事史、主簿、 西曹書佐、祭酒從事史、議曹從事史、部郡從事史。自 主簿以下,置人多少各隨州,舊無定制也。晉成帝咸 康中,江州又有別駕、祭酒,居僚職之上,而別駕從事 史如故,今則無也。別駕西曹主吏及選舉事。治中,主 眾曹文書事。西曹即漢之功曹書佐也。祭酒分掌諸 曹兵賊、倉戶、水鎧之屬。揚州無祭酒而主簿治事。荊 州有從事史,在議曹從事史下。《大較》應是魏、晉以來 置也。今廣州、徐州有月令從事,若諸州之曹史,漢舊 名也。漢武元封四年,令諸州歲各舉秀才一人。後漢 避光武諱,改茂才,魏復曰秀才。晉江左揚州歲舉二 人,諸州舉一人,或三歲一人,隨州大小,並對策問。晉 東海王越為豫州牧,牧置長史、參軍,庾凱為長史,謝 鯤為參軍,此為牧者則無也。牧,二千石。刺史,六百石。 郡守,秦官。秦滅諸侯,隨以其地為郡,置守、丞、尉各一 人,守治民,丞佐之。郡當邊戍者,丞為長史。晉江左皆 謂之丞、尉,典兵備盜賊。漢景帝中二年,更名守曰太 守,尉為都尉。光武省都尉,後又往往置東部、西部都 尉。有蠻裔者又有屬國都尉。漢末及三國多以諸部 都尉為郡。晉成帝咸康七年,又省諸郡丞。宋太祖元 嘉四年,復置郡,官屬略如公府,無東、西曹,有功「曹史, 主選舉;五官掾,主諸曹事。部縣有都郵、門亭長,又有 主記史,催督期會,漢制也。」今略如之。諸郡各有舊俗, 諸曹名號往往不同。漢武帝納董仲舒之言,元光元 年,始令郡國舉孝廉。制:郡口二十萬以上歲察一人, 四十萬以上二人,六十萬三人,八十萬四人,百萬五 人,百二十萬六人,不滿二十萬「二歲一人;不滿十萬, 三歲一人。限以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 學通行修,經中博士;三曰明習法令,足以決疑,能案 章覆問,文中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決 斷,材任三輔縣令。」魏初更制,口十萬以上,歲一人,有 秀異,不拘戶口。江左以丹陽、吳、會稽、吳興並大郡,歲 各舉二人。漢制,歲遣上計掾史各一人,條上郡內眾 事,謂之階簿,至今行之。太守,二千石;丞,六百石。 縣令、長,秦官也。大者為令,小者為長。侯國為相。漢制, 置丞一人,尉,大縣二人,小縣一人。五家為伍,伍長主 之;二五為什,什長主之;十什為里,里魁主之。十里為 亭,亭長主之。十亭為鄉,鄉有鄉佐,三老有秩,嗇夫、游 徼各「一人。」鄉佐有秩,主賦稅,三老主教化,嗇夫主爭 訟,游徼主姦非。其餘諸曹,略同郡職,以五官為廷掾, 後則無復丞,唯建康有獄丞。其餘眾職,或此縣有而 彼縣無,各有舊俗,無定制也。晉江右洛陽縣置六部 都尉,餘大縣置二人,次縣、小縣各一人。宋太祖元嘉 十五年,縣小者又省之。諸官府至郡各置「五百者,舊 說古君行師從,卿行旅從,旅五百人也。今縣令以上 古之諸侯,故立四五百,以象師從旅從,依古義也。」韋 曜曰:「五百字本為伍伯。伍,當也;伯,道也,使之導引,當 道伯中以驅除也。周制五百為旅帥,皆大夫,不得卑 之。如此說也。又《周禮秋官》有條狼氏,掌執鞭以趨辟。 王出入則八人夾道,公則」六人,侯伯則四人,子男則 二人,近之矣,名之異爾。又《漢官》中有「伯使」,主為諸官 驅使,辟路於道伯中,故言「伯使。」此其比也。縣令千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