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9 (1700-1725).djvu/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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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六百石,長五百石。

漢初王國,置太傅掌輔導,內史主治民,丞相統眾官, 中尉掌武職。分官置職,略同京師。至景帝,懲七國之 亂,更制諸王不得治國。漢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 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其大夫、謁者諸官長 丞,皆損其員數。後改漢內史為京兆尹,中尉為執金 吾,郎中令為光祿勳,而王國如故。又太僕為僕,司農 為大農。成帝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省內史。其中尉 如郡尉,太傅但曰傅。漢東京亦置傅一人,王師事之。 相一人,主治民;中尉一人,主盜賊。郎中令一人,掌郎 中宿衛。僕一人,治書一人,治書。本曰《尚書》,後更名治 書中大夫,無員。掌奉使京師及諸國者,及禮樂、衛士、 醫工、永巷、祀禮長各一人。郎中無員。魏氏謁者官屬 史闕,不知次第。晉武帝初,置師、友、文學各一人。師即 傅也。景帝諱師,改為傅,宋世復改曰「師」,其文學前漢 已置也。友者,因文王、仲尼「四友」之名也。改太守為內 史,省相及僕,有郎中令、中尉、大農為三卿。大國置左 右常侍各三人,省郎中,置侍郎二人。大國又置上軍、 中軍、下軍三將軍,次「國上軍將軍,下軍將軍各一人, 小國上軍而已。典書、典祠、典衛、學官令,典書令、丞各 一人,治書四人,中尉、司馬、世子、庶子、陵廟牧長各一 人,謁者四人,中大夫六人,舍人十人,典醫丞、典府丞 各一人。」宋氏以來,一用晉制,雖大小國皆有三軍。晉 制,典書令在常侍下,侍郎上。江左則侍郎次常侍,而 典書令居三軍下矣。江左以來,公國則無中尉、常侍, 三軍,侯國又無大農、侍郎、伯、子、男,唯典書以下又無 學官令矣,吏職皆以次損省焉。晉江右公侯以下置 官屬,隨國小大,無定制也。晉江左諸國,並三分食一, 元帝太興元年,始制九分食一。

太傅、        太保

太宰,        太尉。

司徒、        司空。

大司馬、       大將軍。

諸位從公。

右第一品

特進,        驃騎、車騎、衛將軍。

諸大將軍、      諸持節都督。

右第二品

侍中散騎常侍    尚書令僕射,尚書。

中書監令,祕書監   諸征、鎮至龍驤將軍, 光祿大夫      諸卿尹。

太子二傅。      大長秋。

太子詹事、      領護軍。

縣侯。

右第三品

二衛至「五校尉」,    寧朔至五威、五武將軍, 四中郎將,      刺史,領兵者。

戎蠻校尉,      御史中丞,都水使者, 鄉侯。

右第四品

給事中、黃門、散騎、中書侍郎

謁者僕射      三將,積射彊弩將軍 太子中庶子、庶子三卿率

《鷹揚》至陵江,將軍、   刺史不領兵者。

郡國太守、內史、相、   亭侯

右第五品

尚書丞郎。      治書侍御史侍御史 三都尉       博士

撫軍以上及持節都督、領、護長史、司馬。

公府從事中郎將,   廷尉正監評

祕書著作丞、郎    王國公三卿師、友、文學 諸縣署令千石者:   太子門大夫

殿中將軍、司馬督、   雜號護軍

關內侯。

右第六品

《謁者、        殿中監》。

諸卿尹丞      太子傅詹事率丞

諸軍長史、司馬、六百石者

諸府參軍      戎蠻府長史、司馬

公府掾屬、      「太子洗馬,舍人,食官令, 諸縣令,六百石」

右第七品

內臺正令史、     郡丞

諸縣署長,      雜號「宣威將軍」以下。

右第八品

內臺書令史     外臺正令史

諸縣署丞、尉

右第九品。凡新置,不見此諸條者,隨秩位所視蓋。闕二字。右所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