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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0 (1700-1725).djvu/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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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頭        高品。

高班        黃門。

祗候殿頭      祗候,高品。

祗候高班內品:

政和初,既易武階,遂改「醫官」之名,凡十有四階 《新官》:

和安、成安、成全、成和大夫

保和大夫,      保安大夫。

翰林良醫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 保和郎,       保安郎

翰林醫正。

舊官:

軍器庫使      西綾錦使。

榷易使       翰林醫官使。

軍器庫副使     西綾錦副使

榷易副使      翰林醫官副使

「凡除職事官,以寄祿官品之高下為準,高一品已上 為行,下一品為守,下二品已下為試,品同者否?」紹聖 三年,戶部侍郎吳居厚言:「神宗官制,凡臺、省、寺、監之 制,有行、守、試三等之別。元祐中,裁減冗費,而職事官 帶行者,第存虛名而已。請付有司講復舊制。」從之。四 年,翰林學士蔣之奇言:「所謂試,則非正官也。今尚書」 侍郎皆正官,而謂之試,失之矣;如以其階卑,則謂之 守可也。臣請凡為正官者,皆改試為守。崇寧中,吏部 授選人差遣,亦用資序高下,分行、守、試三等。政和三 年,詔選人在京執事官,依品序帶行、守、試,其外任則 否。宣和以後,官高而仍舊職者謂之領,官卑而職高 者謂之視。故有庶官視從官,從官視執政,執政視宰 相,凡道官亦視文階云。

爵一十二。

王、         嗣王、

郡王、        國公、

郡公、        開國公

開國郡公、      開國縣公

開國侯、       開國伯

開國子       開國男。

右封爵,皇子兄弟封國,謂之「親王。」親王之子,承嫡者為嗣王,宗室近親承襲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後承襲及特旨者封國公,餘宗室近親並封郡公。其開國公、侯、伯、子、男,皆隨食邑,二千戶已上封公,一千戶已上封侯,七百戶已上封伯,五百戶已上封子,三百戶已上封男。見任前任宰相,食邑實封共萬戶:嗣王、開國郡公、縣公、後不封

勳一十二。

《上柱國》       《柱國》。

《上護軍》       護軍。

上輕車都尉、     輕車都尉。

上騎都尉。      騎都尉。

驍騎尉,       飛騎尉。

「雲騎尉。」       「武騎尉。」

右:騎都尉已上兩府,并武臣正任以上,經恩加兩轉,文武朝官加一轉,武騎尉已上,京官加一轉;朝官雖未至驍騎尉,經恩亦便加騎都尉。

功臣。

推忠        佐理。

「協謀」        《同德》。

守正        亮節。

《翊戴》,        「贊治。」

崇仁        保運。

《經邦》。

右賜中書、樞密臣僚。宰相初加六字,餘宮初加「四」 字,其次並加兩字。舊有功臣者改賜。

推忠        保德。

翊戴        守正。

亮節        同德。

佐運        「崇仁。」

《協恭》        贊治。

宣德        純誠。

「保節」、        「保順。」

忠亮        竭誠。

奉化        《效順》。

順化。

右賜皇子、皇親、文武臣僚、外臣。初加「四」 字,次加兩字。

拱衛、        《翊衛》。

衛聖        《保順》。

忠勇        拱極。

護聖。        《奉慶》。

果毅        肅衛。

右「賜諸班直將士、禁軍。」初加二字,再加亦如之。

檢校官一十九。

太師,        太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