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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5 (1700-1725).djv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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幄,當與國道俱隆,非世俗所常有也。惟陛下垂優游 之聽,使劭承清閒之歡,得自盡於前」,則德音上通,輝 耀日新矣。

《三輔決錄》:游殷為郡功曹,有童子張既為書佐,殷察 異之,具設賓饌,以子楚託之。後魏王以既為雍州,時 漢興郡闕,王以問既,既稱楚「文武奇才,遂以為漢興 太守。」

《晉書何曾傳》:「嘉平中,曾為司隸校尉,撫軍校事尹模 憑寵作威,姦利盈積,朝野畏憚,莫敢言者。曾奏劾之, 朝廷稱焉。」

《山濤傳》:「濤為吏部尚書,咸寧初,轉太子少傅,除尚書 僕射,加侍中,領吏部。固辭以老疾,上表陳情。章表數 十上,久不攝職,為左丞白褒所奏。帝曰:『濤以病自聞, 但不聽之耳。使濤坐執銓衡則可,何必上下耶?不得 有所問』。」

《崔洪傳》:洪遷吏部尚書,舉用甄明,門無私謁。薦雍州 刺史郤詵,代己為左丞。詵後糾洪,洪謂人曰:「我舉郤 丞而還奏我,是挽弩自射也。」詵聞曰:「昔趙宣子任韓 厥為司馬,以軍法戮宣子之僕,宣子謂諸大夫曰:『可 賀我矣,我選厥也任其事。崔侯為國舉才,我以才見 用,惟官是視,各明至公,何故私言乃至此』?」洪聞其言 而重之。

《傅元傳》:「元為司隸校尉,獻皇后崩,於弘訓宮,設喪位。 舊制,司隸於端門外坐,在諸卿上,絕席。其入殿,按本 品秩在諸卿下,以次坐,不絕席。而謁者以弘訓宮為 殿內,制元位在卿下。元恚怒,厲聲色而責謁者。謁者 妄稱尚書所處,元對百僚而罵尚書以下。御史中丞 庾純奏元不敬,元又自表不以實,坐免官。然元天性」 峻急,不能有所容。每有奏劾,或值日暮,捧白簡,整簪 帶,竦踊不寐,坐而待旦。於是貴游懾伏,臺閣生風。尋 卒於家。

《傅咸傳》:「咸為司隸校尉,時朝廷寬弛,豪右放恣,交私 請託,朝野溷淆。咸奏免河南尹澹、左將軍倩、廷尉高 光、兼河南尹何攀等。京都肅然,貴戚懾伏。咸以聖人 久於其道,天下化成,是以唐虞三載考績,九年黜陟。」 其在《周禮》,三年大比,孔子亦云:三年有成。而中間以 來,長吏到官,未幾便遷,百姓困於無定,吏卒疲於送 迎。時僕射王戎兼吏部,咸奏:「戎備位台輔,兼掌選舉, 不能謐靜風俗,以凝庶績,至令人心傾動,開張浮競。 中郎李重、李義不相匡正,請免戎等官。」詔曰:「政道之 本,誠宜久於其職。咸奏是也。戎職在論道,吾所崇委, 其解禁止。」御史中丞解結以咸劾戎為違典制,越局 侵官,干非其分,奏免咸官,詔亦不許。咸上事,以為:「按 《令》,御史中丞督司百僚,皇太子以下,其在行馬內有 違法憲者,彈糾之。雖在行馬外而監司不糾,亦得奏 之。如《令》之文。行馬之內有違法憲,謂禁防之事耳。宮 內禁防,外司不得而行,故專施中丞。今道路橋梁不 修,鬥訟屠沽不絕,如此之比,中丞推責州坐,《即令》所 謂行馬內語,施於禁」防。既云中丞督司百僚矣,何復 說行馬之內乎?既云百僚,而不得復說行馬之內者, 內外眾官謂之百僚,則通內外矣。司隸所以不復說 行馬內外者,禁防之事,已於中丞說之故也。中丞、司 隸俱糾皇太子以下則共對司內外矣。不為中丞專 司內百僚,司隸專司外百僚。自有中丞、司隸以來,更 互奏內外眾官惟所糾,得無內外之限也,而結一旦 橫挫臣。臣前所以不羅縷者,冀因結奏得從私願也。 今既所願不從,而敕云「但為過耳,非所不及也。」以此 見原。臣忝司直之任,宜當正己率人,若其有過,不敢 受原。是以申陳其愚,司隸與中丞俱共糾皇太子以 下,則從皇太子以下,無所不糾也。得糾皇太子,而不 得糾尚書,臣之闇塞,既所未譬。皇太子為在行馬之 內耶?皇太子在行馬之內,而得糾之,尚書在行馬之 內,而不以糾,無有此理。此理灼然而結,以此挫臣,臣 可無恨耳!其於觀聽,無乃有怪耶?臣識石公,前在殿 上脫衣,為司隸荀愷所奏,先帝不以為非,於時莫謂 侵官。今臣裁糾《尚書》,而當「有罪乎?」咸累自上,稱引故 事,條理灼然,朝廷無以易之。

《劉喬傳》:「喬遷御史中丞,齊王冏腹心董艾勢傾朝廷, 百僚莫敢忤旨。喬二旬之中奏劾艾罪釁者六。艾諷 尚書右丞苟晞免喬官。」

《劉隗傳》:「隗遷丞相司直,委以刑憲。時建康尉收護軍 士,而為府將篡取之,隗奏免護軍將軍戴若思官。世 子文學王籍之居叔母喪而婚,隗奏之。帝下令曰:『《詩》 稱殺禮多婚以會。男女之無夫家,正今日之謂也。可 一解禁止,自今以後,宜為其防。東閣祭酒顏含在叔 父喪嫁女,隗又奏之。廬江太守梁龕明日當除父服』」, 今日請客奏伎,丞相長史周覬等三十餘人同會。隗 奏曰:「夫嫡妻長子,皆杖居廬,故周景王有三年之喪, 既除而宴,《春秋》猶譏。況龕匹夫,暮宴朝祥,慢服之愆, 宜肅喪紀之禮,請免龕官,削侯爵。」顗等知龕有喪,吉 會非禮,宜各奪俸一月,以肅其違。從之。丞相行參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