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錢糧事務,弊端極多,滿、漢大臣名亦不佳。今刑部十日彙題一次,猶覺竇弊差少耳。
康熙四十七年
八月二十日
上諭吏部:「趙國祚年老致仕以後,復請往出兵效力。」
行間,多有勞績。恩詔所得官秩,准與存留。仍以二等阿達哈哈番令其孫世昂承襲。
康熙四十八年
四月初三日
上諭兵部:「方凱簡任總兵,綏輯地方,整飭軍伍。」居官。
甚優前於中路出師時偕前鋒兵二百人奮力進擊眾皆稱其驍勇目前諸將罕有能及之者茲以抱病力衰。懇切請罷朕深惜之著加左都督致仕仍給一拖沙喇哈番。以示朕優眷勞臣至意
康熙四十九年
十二月二十一日
上諭吏部:「朕每因朝列舊臣漸次衰謝、時切軫懷。」特
命內閣詢問順治年間進士所有罷職在籍者已無多人。王士徵、江皋、周敏政葉矯然徐淑嘉、宋慶遠皆以公事詿誤。屏廢里居。今年臻耄耋深可憫念。著俱復還原職。以示朕格外加恩至意。
休致部總論
《禮記》:
《曲禮》
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行役以 婦人適四方,乘安車,自稱曰「老夫。」於其國則稱名。越 國而問焉,必告之以其制。
〈集說〉鄭氏曰:「大夫七十,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謝猶聽也。君必有命,勞苦辭謝之;其有德尚壯,則不聽耳。几杖,婦人安車,所以養其身體也。於其國君,雖尊異之自稱,猶若臣。鄰國來問,必問於老者以荅之,制法度。」 清江劉氏曰:「古者大夫七十而致事君,非使之也,臣自行也。臣雖行之,君曰『是猶足以佐國家社稷也,留之不可失也』。」於是有几杖安車之賜,所以致留之也。君雖留之,臣曰:「不可貪人之榮,不可慁人之朝,不可塞人之路。」再拜稽首,反其室。君不強焉,義也。毋奪其爵,毋除其祿,毋去其采邑,終其身而已矣。此古者致事之義也,是之謂上下有禮。故古者大臣讓,小臣廉,庶人法,百姓不競,由此道也。是以古之為臣者,「不四十不祿,為不惑也;不五十不爵,為知命也;不七十不致事,養衰老也。不惑故可與謀大計,知命故可以受大寵,養衰老故可以全節儉教百姓矣。故古之仕者,為道也,非為食也;為君也,非為己也;為國也,非為家也。是以時進則進,時止則止,進不貪其位,止不慕其權也。」今之人則不然,「仕非為道而為食也,非為君也,而為己也,非為國也,而為家也。是以進不知止而困不知恥也。」
《王制》
五十而爵,六十不親學,七十致政。
〈陳註〉「五十而爵命」,為大夫也。「致政事」,以其不能親職任之勞也。
《祭義》
「《七十者》,不有大故,不入朝。」若有大故而入,君必與之 揖讓,而后及爵者。
〈鄭註〉謂「致仕在家者。其入朝,君先與之為禮,而后揖卿大夫士。」
白虎通
《致仕》
臣七十懸車致仕者,臣以執事趨走為職,七十陽道 極,耳目不聰明,跂踦之屬,是以退去避賢者,所以長 廉恥也。懸車,示不用也。致仕者,致其事於君,君不使 自去者,尊賢者也。故《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事。《王制》曰: 「七十致政。」卿大夫老,有盛德者留,賜之几杖,不備之 以筋力之禮。在家者,三分其祿,以一與之,所以厚賢 也。人年七十,臥非人不溫適四方,乘安車與婦人俱, 自稱曰老夫。《曲禮》曰:「大夫致事,若不得謝,則必賜之 几杖。」《王記》曰:「臣致仕於君者,養之以其祿之半。几杖 所以扶助衰也。」故《王制》曰:「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鄉, 七十杖于國,八十杖于朝。」臣老歸年九十,君欲有問, 則就其室以珍從,明尊賢也。故《禮·祭義》曰:「八十不仕, 朝於君,問就之。」大夫老歸死,以大夫禮葬,車馬衣服 如之何?曰:「盡如故也